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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00
出版社: 人民文学
作者: 〔美〕妮可·克劳斯
商品条码: 9787020196418
适读年龄: 12+
版次: 1
页数: 1
出版年份: 2025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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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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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八十岁的利奥独居在纽约城,他不怕死亡,他怕死去而无人知晓。他一生只爱过一个女孩——阿尔玛,他们曾在故国波兰的小镇上相恋相爱,直到他二十岁时,阿尔玛被家人送上了去美国的小船。他在本子上写着他的爱,当书稿完成之际,纳粹的铁蹄已经逼近,他把书稿托付给前往南美的好友,开始了逃亡。当他历经磨难来到纽约时,发现阿尔玛已嫁人,还带着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他却一生不能相认。那部被朋友带到南美的手稿,后来在智利以西班牙语出版,这就是《爱的历史》!但作者不是利奥,他也无从得知书已出版。同样在纽约,有一位叫阿尔玛的十四岁少女,爸爸的去世让妈妈伤心憔悴,她整天寄情于翻译工作。突然有一天,有人写信来以重金约请妈妈翻译一本西班牙语的书,正是那本《爱的历史》。阿尔玛偷看译稿后,发现书里有一个与她同名的女孩,据种种迹象,她相信书里的女孩真实存在,且跟自己有某种神秘的关联,她开始悄悄寻找另一个阿尔玛……
作者简介
妮可·克劳斯(Nicole Krauss),1974年生于美国纽约,先后毕业于斯坦福、牛津和伦敦大学考陶德学院,主修文学和艺术史。十九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2002年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走进房间的男人》,被《洛杉矶时报》评为“年度最佳好书”;2005年《爱的历史》出版后,立刻登上英美各大畅销排行榜,并被译成35种语言。2007年,《格兰塔》杂志将她列入“40岁以下最优秀美国小说家”;2010年出版《大宅》,《纽约客》将她评为“40岁以下最值得关注的20位作家”之一。2017年出版《暗黑森林》,受到菲利普·罗斯等知名作家的高度赞赏。她和家人现居纽约布鲁克林,其丈夫乔纳森·萨福兰·弗尔同为作家,著有《特别响,非常近》等畅销小说。
精彩导读
在世上的最后一番话 /?L明天或后天,当他们撰写我的讣闻时,讣闻上将写道:利奥·古尔斯基身后留下一屋子废物。我很惊讶自己没被活埋。这个地方不大,但我得费劲在床铺和马桶、马桶和餐桌、餐桌和前门之间,清出一条通道。若想从马桶走到前门,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我必须绕过餐桌才到得了。我喜欢把床铺想象为本垒,马桶为一垒,餐桌为二垒,前门为三垒。如果躺在床上的时候门铃响了,我得绕过马桶和餐桌才走得到门口。如果来人碰巧是布鲁诺,我就一语不发,让他进来,然后蹒跚着走回床边。那群隐形观众的吼叫声,在我耳边隆隆作响。我时常猜想谁会是最后一个看见我活着的人。如果我得打赌,我敢说一定是中国餐馆送外卖的小弟。我一星期有四天叫外卖,每次他上门时,我总是为了找钱包而大肆翻箱倒柜。他捧着油腻的纸袋站在门口,在此同时,我则猜想今晚会不会是我吃了春卷,爬上床,然后在睡梦中心脏病发的一夜。我试图尽量让人看见。出门在外时,有时虽然口不渴,但我还是买瓶果汁。如果店里很挤,我甚至夸张到故意把零钱撒了一地,五分和一角硬币朝四方滚去,我则双膝跪地。我跪下来得花好大功夫,站起来更是费力。但我还是这样做。或许我看起来像个傻瓜。有时我走进体育用品店,问:你们有什么样的球鞋?店员上下打量我这个可怜的笨蛋,带我看店里一双白得发亮的乐步球鞋。不,我说,我已经有这款了,然后我奋力走到锐步那一区,拿起一双根本不像球鞋的鞋子,说不定是双防水靴。我跟店员说我穿九号,那个年轻小伙子神情更加谨慎地又瞅我一眼,冷冷地瞪了我好一会儿。九号,我紧抓着那双有网边的鞋子又说一次。他摇摇头到店后面拿靴子,等到他回来时,我正脱下袜子,还卷起裤管,低头看着自己老朽的双脚。过了尴尬的一分钟,店员才知道我在等他帮我套上靴子。我从来没打算买鞋,我只是不想在我死去的那天,没有半个人注意到我。几个月前我在报上看到一则广告:绘画班诚征裸体模特,每小时十五美元。这么多部位让人观赏,而且有这么多人看,似乎理想得令人难以置信。我拨了电话,一个女人叫我下星期二过去,我试着描述我的长相,但她不感兴趣。什么样子都可以,她说。日子过得好慢,我跟布鲁诺提起这事,但他听错了,以为我是为了看裸女,才报名参加绘画班,而且也不想听我解释。她们会秀两点吗?他问,我耸耸肩。还会秀下面那里吗?四楼的弗莱德太太死了三天,才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我和布鲁诺从此养成查看彼此的习惯。我们不时找些小借口,比如,布鲁诺开门时,我跟他说:我的卫生纸用完了。一天后,有人敲敲我的门。我的《电视节目指南》不见了,他解释道。虽然我知道他的《电视节目指南》跟往常一样摆在沙发上,但我依然找出我那一份给他。有次他星期天下午过来,说:我需要一杯面粉。这招可就不太高明了,我忍不住点醒他:你又不会烧菜。接下来一片沉默,布鲁诺瞪着我的双眼。你懂什么,他说,我在烤蛋糕。初抵美国之时,除了一个远房表哥之外,我谁也不认识,所以我帮他做事。我表哥是个锁匠。他若是个修鞋师傅,我也会变成修鞋师傅;他若淘粪,我也会跟着淘粪。但是嘛,他是个锁匠,他教我这一行,所以我成了锁匠。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小店,后来他感染了肝结核,他们不得不切除他的肝。他发烧到四十一度,不治身亡,所以我接管了生意。他的遗孀后来嫁给一位医生,搬到纽约海湾区,但我还是把店里一半的利润寄给她。我就这样当了五十几年锁匠。之前我从没想到会过这种日子,但后来我慢慢喜欢上了这一行。我帮助那些被锁在门外的人,也将某些不该进门的人摒除在外,让大家高枕无忧、免做噩梦。后来有一天,我凝视窗外,或许是望着天空沉思吧。即使把一个笨蛋摆在窗前,他也会变成大哲学家。午后时光渐逝,夜幕渐垂,我伸手去拉灯泡开关,忽然间,仿佛有头大象一脚踩上我的心脏,我双膝跪倒在地,心想,我不可能永远不死。过了一分钟,再过一分钟,然后又一分钟,我在地上爬行,拖着身子爬向电话。我心脏百分之二十五的肌肉已经坏死。我花了一段时间才复元,从此再也没有回去工作。一年过去了,时光苒逝,对我而言也仅只如此。我凝视窗外,看着秋天变成冬天,冬天变成春天。有时布鲁诺下楼陪我坐坐。我跟他从小就认识,一块儿上学,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戴着厚厚的眼镜,有着一头他自己讨厌的红发和一激动起来就会哑掉的嗓子。我本来不知道他还活着,有天走在东百老汇街上,我忽然听到他的声音,转身一看,他背对着我,站在杂货店门口,正在询问某种水果的价钱,我心想:你又产生幻觉了,你老做白日梦,你怎么可能碰到小时候的朋友?我呆站在人行道上,告诉自己他已入土为安:你人在美国,眼前有家麦当劳,控制一下自己吧。我等了等,只想确定一下。我不可能认得出他,但是嘛,他走路的模样绝对错不了。他快要走过我身旁了,我伸出手臂。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不定真的是我的幻觉。我捉住他的袖子。布鲁诺,我说。他停下来转身,刚开始似乎吓了一跳,然后一脸困惑。布鲁诺。他看着我,眼中逐渐充满泪水。我捉住他的另一只手,这下我捉住了一只衣袖和一只手。布鲁诺。他开始颤抖,伸手摸摸我的脸颊。我们站在人行道中央,行人匆匆而过,那是一个温暖的六月天。他的头发稀疏灰白,手中的水果掉落在地。布鲁诺。 两年之后,他太太过世了。他们公寓里的每样东西都让他想起她,少了她,他没办法再住下去,所以当我楼上有套公寓空出来时,他搬了进来。我们时常坐在我餐桌旁,整个下午说不定不讲半句话。就算真的聊起来,我们也从来不说意第绪语。我们小时候用的语言已变得陌生,我们没办法像以前一样使用它,所以决定干脆不用。生命勒令我们使用新的语言。布鲁诺,我最忠实的老友,我还没好好描述他呢。光说“找不到语句形容他”,这样就够了吗?不,我总得试试看,就算形容不当,也比试都不试强。你那头柔软的白发轻轻贴着头皮晃动,好像半开的蒲公英。好多次啰,布鲁诺,我真想吹吹你的头,许个心愿,幸好我还仅存一丝规矩,所以才没有动手。或许我该先说说你的身高,你长得很矮,平常几乎还不到我的胸部;或者我该先说说那副你从箱子里翻出的眼镜,你坚称是你的。眼镜的镜片又圆又大,你的眼睛也跟着变大,脸上的表情好像永远受到四点五级地震的惊吓。布鲁诺,那是一副女人的眼镜啊!尽管我试了好多次,终归还是不忍心告诉你。还有另一件事——我们小时候,你的文笔比我好,那时我太高傲,没有跟你说,但我始终很清楚,请相信我:我当年就知道,现在也知道。一想到我从未告诉你,我心里就难过;一想到你可能错过的所有成就,我也感到伤心。请原谅我,布鲁诺,我最亲爱的老友。我始终说不出你的好,在我生命走到尽头之时,你这样陪伴着我,你,尤其是你,说不定找得出语句描述这一切。很久以前,有次我发现布鲁诺躺在客厅中央,身旁有个空药瓶;他受够了,只想永远沉睡。他胸口贴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再见,我亲爱的大家。我大喊:不,布鲁诺,不、不、不、不、不、不、不!我猛拍他的脸,最后他终于颤动着睁开双眼,眼神空洞而呆滞。醒过来,你这个大笨蛋!我大喊,听我说,你一定得醒过来!他又慢慢闭上眼睛。我打电话叫救护车,然后盛了一盆冷水,往他身上泼,把耳朵贴在他胸口。远处依稀一阵骚动,救护车来了。医院里的人帮他洗胃。你为什么吞了那堆药片?医生问道。病恹恹、精疲力竭的布鲁诺冷冷抬眼:你想我为什么吞了那堆药片?他尖声说。康复室变得寂静无声,每个人都瞪着他。布鲁诺呻吟了一声,朝着墙壁身。那天晚上,我扶他上床,唤他:布鲁诺。真对不起,他说,我真自私。我叹了口气,转身离去。留下来陪我!他哭 喊。在那之后,我们再未提起此事,正如我们从来不谈童年、曾经共享却失落的梦想以及所有曾经发生和没有发生的事。有次我们默默坐着,忽然之间,其中一人开始大笑,另一个人也跟着笑。我们笑得毫无理由,但我们吃吃笑,笑得在椅子上猛力摇晃、放声狂笑,笑得发出号叫、泪水流下脸颊。我胯下潮湿之处逐渐扩散,这让我们笑得更厉害。我猛拍桌子,挣扎着呼吸,心想:说不定我就这么走了,在狂笑中过世,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好?——又笑又哭,又笑又唱,笑得让我忘记自己孤苦伶仃,生命已到尽头,死神正在门外等着我。我小时候喜欢写东西,这辈子只想当个作家。我塑造了假想人物,笔记本里写满了他们的故事。我写了有个男孩长大之后全身毛茸茸,毛发多到人们为了他的皮毛而追捕他,他不得不躲到树上,而且爱上一只自以为是三百磅大猩猩的小鸟。我还写了一对连体婴的故事,其中一人爱上了我,我以为那些性爱场景极具原创性。不过嘛,年纪稍长之后,我决定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我试着写些真实的事情,我要描述世界,因为活在一个未被描述的世界太孤寂了。满二十一岁之前,我写了三本书,谁知道它们的下场如何。第一本是关于我居住的小镇斯洛尼姆,这个小镇有时属于波兰,有时隶属俄罗斯。我画了一张斯洛尼姆的地图,当作全书最前面的插画,标注出房屋和商店——这里是屠夫基普尼斯的家;这里住了裁缝格列斯基;这里住了费舍尔·夏普洛,此人若非“义人”,就是个大白痴,没人能够判定;这里是我们玩耍的广场和田野;河流从这里变宽,从这里变窄,森林由这里展开;这里是贝拉·亚许上吊的那棵树,这里是……这里是……不过,当我把书拿给全镇我唯一在乎怎么想的那人看时,她只是耸耸肩,说她更喜欢我编故事。于是我写了第二本书,全书纯属虚构,书中尽是长了翅膀的男子、树根朝天空生长的大树、忘了自己姓名的人,以及什么都忘不了的人;我甚至自己造字。写完之后,我一路跑到她家,冲过大门,奔上楼梯,把书交给全镇我唯一在乎怎么想的那人。她阅读之时,我靠着墙,看着她的脸庞。外面愈来愈暗,但她继续阅读;好几小时之后,我滑坐到地上,她依然读了又读。读完之后,她抬起头来,久久不置一词,然后她说或许我不该编造每一件事,因为这样让人很难相信任何事情。
目录
1 在世上的最后一番话 /L32 妈妈的忧伤 /A58 原谅我 /Z68 永恒的喜悦 /L87 爸爸的帐篷 /A101 思考的苦恼 /Z109 直到写字的手发痛 /L125 淹大水 /A140 我们同在一起 /Z146 笑着死去 /L156 如果不是,就不是 /A168 最后一页 /Z176 我在水底下的生活 /A185 一件好事 /B190 最后一次见到你时 /L195 智者会这么做吗?/B201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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