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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王国的骑士(插图版)

七王国的骑士(插图版)

  • 字数: 360
  • 出版社: 重庆
  • 作者: [美]乔治·R.R.马丁
  • 商品条码: 9787229152796
  • 适读年龄: 12+
  • 页数: 331
  • 出版年份: 2025
定价:¥12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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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在《冰与火之歌》故事开篇前89年, 坦格利安家族仍掌控着铁王座,最后一条龙的残影还未从人们的记忆中消散。 这时的维斯特洛表面风平浪静,“高个”邓克怀揣着骑士梦, 与他的侍从、实则身份远非如此简单的小男孩伊戈,踏上了行侠仗义、游历天下的旅程。 比武审判、冷壕堡之劫,命运给予他们的考验,远比他们想象的更为沉重。 忠诚与背叛、荣誉与阴谋、勇气与代价, 这一切,终将铸就他们的传奇。 《七王国的骑士》是《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的外传,由相对独立又有所关联的三个中篇小说《雇佣骑士》《誓言骑士》《神秘骑士》构成。 作为《冰与火之歌》的外传,作者从侧面丰富了正传的内容,多处保留了“冰火式”特色,比如详尽繁复的细节描述,每个角色的姓名、绰号,来自何地,出自哪个家族,家族的纹章等等。但作者又放弃了正传那种波澜壮阔、宏伟浩大的多线叙事风格,将视角牢牢锁定在邓肯身上,更贴近于普通人的视角,使情节更加紧凑、明快,整本书呈现出一种浪漫主义气息,与正传厚重写实的风格形成了鲜明对比。
作者简介
乔治·R.R.马丁,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史诗奇幻经典之作《冰与火之歌》系列,《七王国的骑士》《血与火:坦格利安王朝史》《冰与火之歌的世界》(均由我社引进)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六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四尊轨迹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终身成就奖在内的无数奖项。被《时代》杂志誉为“美国的托尔金”和“新世纪的海明威”。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 ?R.R.马丁在欧美文坛的至尊地位。 译者: 屈畅,重庆人,毕业于四川大学。翻译图书《冰与火之歌》系列、《猎魔人》系列,并出版世界奇幻小说简史《巨龙的颂歌》,在幻想文学圈内享有广泛声誉。现为重庆史诗图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赵琳,吉林人,毕业于燕山大学,翻译图书《冰与火之歌》系列、《猎魔人》系列,目前任职于重庆史诗图书公司,担任图书策划工作。
精彩导读
邓克来到宽阔的岑树滩草场边上时,夕阳已在他身后拖出长影。草场中搭起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丝绸质地。它们个个鲜亮,长长旗帜迎风招展在它们中央的旗杆上,好似野花盛开的旷野,鲜红与明黄,深浅不一的绿和蓝,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争奇斗艳。 老人曾跟这里某些骑士为伍,邓克还在酒馆中和营火旁听来其他故事。尽管读写对他依然是深奥难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厌其烦地教他辨识各路纹章,几乎把这当成骑马时的必修课。他知道夜莺属于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这位大人能文能武,枪琴双绝;宝冠雄鹿是绰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纹章;健步猎人属于塔利家族;紫色闪电属于唐德利恩家族;红苹果属于佛索威家族;红底怒吼金狮属于骄傲的兰尼斯特家族;淡绿底面上爬过的深绿海龟是伊斯蒙家族的标记;至于红色牡马旗下的棕色帐篷,毫无疑问住着奥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称——三年前他在君临比武会中击杀了昆廷·布莱伍德伯爵,据说用的虽是钝长斧,但下手之狠,竟 将对方连面甲带面孔砸个稀烂——这会儿布莱伍德家的人也来了,他们的帐篷在草场西端,那是离奥瑟爵士最远的地方。此外,马尔布兰家、梅利斯特家、卡盖尔家、维斯特林家、史文家、穆伦道尔家、海塔尔家、佛罗伦家、佛雷家、庞洛斯家、史铎 克渥斯家、戴瑞家、帕伦家及威尔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场。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门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骑士,前来岑树滩看美少女,并以她之名展现勇武。 这些帐篷很漂亮,但这里没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 旧 的 羊 毛 斗篷过夜。而当领主老爷和有名望的骑士吃着烤猪阉鸡、大快朵颐时,他邓克能拿来填肚的,唯有一条硬邦邦的咸牛肉。他很清楚,若斗胆把帐篷搭进草场,会招来怎样的冷眼与嘲笑。 或许少数人会可怜他,然而这种怜悯让人更难受。雇佣骑士必须维持自尊,否则与佣兵无异。我必须用实力去赢得草场里的位置。只要在比武会中表现优异,或许哪位老爷会收留我。届时我就可光明正大地驰骋在贵族中间,每晚在城堡大厅喝酒吃肉,每场比武会都能骄傲地升起自己的帐篷。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思前想后,他恋恋不舍地离开草场,朝树林而去。 在大草场外围,离城堡和镇子半里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清泉注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芦苇,一棵茂盛的榆树高悬头顶。春天的芳草郁郁葱葱,不逊于任何骑士的旗帜,而它们触感柔软,又似昂贵的丝绸。这是个没人占领的好地方。这是我的帐篷,邓克告诉自己,它以树冠为顶,比提利尔和伊斯蒙的更绿。他先料理马匹,然后脱掉衣服,涉进水池洗去一路风尘。“真正的骑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诫邓克,并严格要求无论身上味道重不重,每个月初必须从头到脚仔细清洗一次。既然现在邓克成了骑士,便得谨遵老人的教诲。 擦干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树下,任温暖春风吹拂肌肤。一只蜻蜓懒洋洋地在芦苇丛中盘旋。啊,蜻蜓,就是所谓“龙芙莱”。真奇特,它哪里像龙?其实邓肯也没见过龙,只有老人见过——这故事老人唠叨不下五十回了:阿兰爵士幼时被祖父带到君临,正好赶在最后的巨龙死去前一年。那是条绿色雌龙,矮小虚弱,翅膀萎缩,产的蛋没法孵化。“有人说是伊耿国王毒死了她,”老人总会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国王陛下哦,不是当今戴伦王的爹。他外号‘龙祸’,又叫‘倒霉’伊耿,他怕龙怕得要命,因为他亲眼目睹叔叔的龙吞食了母亲。唉,自从最后的巨龙死去,夏日就越 来越短,冬天却越来越长、越来越冷了。” 太阳已落到树梢下,空气中逐渐有了寒意,邓克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马裤,就着榆树简单拍拍泥尘,穿了回去。明日,他要去大会主持处报名,但想上场,今天还有准备要做。无须对着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个骑士,于是他将阿兰爵士的盾挂在背上,露出纹章。他拴好马儿的前蹄,任它们啃食榆树下深深的草丛,然 后步行前往比武场。 草场平日是河对岸岑树滩镇镇民的公共场地,现在却成了第二座镇子。 一夜之间,一座丝绸镇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几十家商铺摆在草场边缘,贩卖毛毡水果、腰带靴子、兽皮猎鹰、陶器、宝石、锡器、香料、羽毛,无奇不有。杂耍艺人、木偶师和魔术师在人群中穿梭……当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邓克小心翼翼护住钱包。烟雾缭绕的火堆上“滋滋”作响的烤肠让他垂涎欲滴,他用一个铜分换来一根烤肠和一角麦酒。他边吃边看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更值得一 看的是操纵木龙的木偶师:她个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榄色皮肤和黑发,苗条得像把枪。虽然这女人胸部平平,但邓克喜欢她的长相,也喜欢她那仅凭绳子就能让恶龙游弋扑击的灵活手指。他很想抛一枚铜币给她,只是现下囊中羞涩,每分钱都不容浪费。 商铺中果然有武器师傅。一个留分叉蓝胡子的泰洛西人正出售装饰华丽的头盔,盔顶雕金琢银,夸张地做成各种飞禽走兽的模样。一位铸剑师在叫卖廉价铁剑。另一位铸剑师手艺好一些,不过他缺的不是剑。 他要找的人在商铺尽头,其柜台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链甲衫和一对上好的铁制龙虾护手。邓克凑近细看。“你的手艺很好,师傅。”他评价。 “俺的手艺是最好的。”矮胖的铁匠身高不满五尺,但胸膛宽阔膀子粗,就跟邓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双巨手,满脸自豪。 “我需要一套盔甲参加比武会。”邓克告诉对方,“上等锁甲,外加护喉、护胫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仅有护鼻参加比武太危险。 铁匠从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个儿啊,算你走运,俺为更魁梧的人做过盔甲。”他走出柜台,“跪下去,俺来量量肩膀。嗯,还有你的粗脖子。”邓克依言跪下。铁匠拿打了结的牛皮绳量肩围,“哼”了一声,量颈围,又“哼”一声,“抬胳膊。不,右手。”铁匠“哼”了第三声。“你起来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围又让铁匠连哼三声。“俺车里有些部件合适,”铁匠声明,“但丑话说在前头,俺那些玩意儿可没什么金银装饰,只是上好的铁,朴实耐用。俺这人做头盔就做头盔,啥长翅膀的猪啊,稀奇古怪的水果啊,统统没兴趣。不过被长枪击中时,你就晓得俺的好处了。” “我要的就是这种,”邓克满意地说,“多少钱?” “给你个实在价,八百银鹿。” “八百?”这远超他意料。“我……我可以卖你一套老盔甲,是为比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顶半盔,一副锁甲……” “铁汉佩特只卖自己打的东西。”铁匠打断他,“不过,若这些废铁不太锈,或许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银鹿。” 邓克想到哀求铁匠赊盔甲给他,但他心知肚明会得到怎样的回答。跟老人旅行这些年,他晓得商贩们多不信任雇佣骑士,也难怪,许多雇佣骑士实与强盗土匪无异。“那我先预付两枚银鹿,盔甲和剩下的钱明天结。” 铁匠仔细琢磨了一番,“两枚银鹿为你保留一天,之后东西俺可要卖给别人。” 邓克掏出钱包中最后两枚银鹿,放进铁匠满是老茧的手掌,“你会拿到钱的,我要当冠军呢。” “你吗?”佩特咬咬银币,“你是说,这些人都是来给你捧场的喽?” 皓月当空,他走回榆树下的营地。身后的岑树滩草场被营火映得透亮,洒满歌声笑语,令他心情更为低落。他只有一个法子赚钱,如果输掉…… “一场胜利,”他大声告诉自己,“我只要一场胜利。” 话虽如此,可就连老爵士本人也难奢望一场胜利。自多年前在风息堡比武会被龙石岛亲王挑下马,老人再没参加长枪比武。“想想看,谁能挑战七国最优秀的骑士,并折断七根长枪?”他每每夸口,“这是我的巅峰,所以干吗不见好就收?” 邓克怀疑阿兰爵士多半是因年龄退出,而非与龙石岛亲王比武的荣耀,但他没胆子问。老人到死都维持着自尊。但他也说我强壮又矫健,所以他办不到的,或许我能行,邓克倔强地想。他踏过野草丛,一路胡思乱想,猛见前方灌木丛隐有火光。什么?邓克 不敢怠慢,立时长剑在手,飞快地冲过去。 他一边吼一边骂,赶到却发现是个孩子,连忙刹住脚。“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干吗?” “我在烤鱼啊,”秃头男孩说,“要吃吗?” “我问你,你怎么找上来的?偷马了?” “我搭大车来的,车主送羊给岑树滩的岑佛德老爷。” “好吧,这人走没?还是你必须搭另一辆车?我可没法收留你。” “你赶不走我,”小家伙满不在乎,“我受够那家旅馆了。” “我说了我是个骑士,少跟我来这套!”邓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马背上,一路押回家。” “押我回家啊?君临离这可远了,”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武?” 君临?一时间邓克以为对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君临。他多半也是跳蚤窝的孽种,跟我一样不想回那鬼地方。 邓克发觉自己还拿长剑胁迫这八岁的可怜孤儿,赶紧收起,同时眼瞪对方,免得小家伙以为自己占到上风。我至少该揍他一顿,邓克心想,可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怜相,我下不了手。他扫视营地,发现营火在整整齐齐的一圈石头遮挡下欢快跳跃。几匹马都刷过,衣服挂在榆树枝头,快烤干了。 “这些是谁做的?” “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样一样地说,“我刷的马,我生的火,我抓的 鱼。我本来还想给你搭帐篷,但我没找到帐篷。” “这就是我的帐篷。”邓克抬手比画头顶榆树的高大树冠。 “这明明是棵树嘛。”小家伙不满地说。 “真正的骑士用这当帐篷。与其睡在烟火缭绕的帐篷里头,我宁愿面对满天星斗。” “那下雨怎么办?” “树叶可以遮雨。” “但树叶会漏啊。” 邓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实话告诉你,我没钱买帐篷。对了,你赶紧把鱼翻面, 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喽。没在厨房干过活吧?这都不会。” “我当然会,假如我愿意的话。”男孩虽嘴硬,却依言翻了鱼。 “你怎么没头发啊?”邓克好奇地问。 “给学士剃的。”小家伙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斗篷的兜帽,盖住秃头。 邓克听说学士会干这类事,以对付虱子、根虫或别的一些毛病。“你有病?” “才没有,”男孩反驳,“你叫什么?” “邓克。”他老老实实回答。 小捣蛋放声大笑,仿佛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可笑的事。“邓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门子骑士啊。你是不是该叫邓肯?” 是吗?反正老人管他叫邓克,而之前他活得稀里糊涂。“我是叫邓肯,”他一本正经地说,“邓肯爵士,来自……”邓克没本名,更和任何贵族家族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不过是阿兰爵士在跳蚤窝的街道和食堂间发现的野孩子。他不记得父母双亲,该说什么好呢?“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来不像个正派骑士……他也许可自称铜分树村的邓肯爵士,但若问及铜分树村在哪儿咋办?邓克没去过,老人也鲜少提及。他皱眉冥思苦想好一阵,突然了主意:“我是‘高个’邓肯爵士。”他确实身材高大,引人注目,而且“高个”听来够威风。 小家伙显然不这么想。“我没听说什么高个邓肯爵士。” “啥,你以为自己认得七大王国里每位骑士吗?” 男孩挑衅地瞪着他,“排得上号的我都认得。” “我不比他们差。反正等比武会以后,他们就知道了。喏,小毛贼,你 又叫什么?” 男孩犹豫半晌。“伊戈。”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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