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导读
第二节
清代流放制度对伊犁流人产生的影响
清代伊犁流人戍边原因各不相同, 他们或在内地触
犯了法律, 或被敌 对势力打压排挤, 或进言被皇帝所
不容流放至伊犁。 清代西域是伊犁军府 制管理, 因此
, 很多流放的文人围绕在伊犁将军府周围, 他们与伊犁
将军
往来密切, 诗文唱和, 故而留下了很多西域诗歌
和散文作品。 他们被流放
西域是不幸的, 然而因此留下了大量诗文史地著作
, 对伊犁甚至是整个西 域而言是幸运的。 本节主要通
过梳理清代流放制度及其在伊犁的实施情况, 探讨该流
放制度对伊犁流人的影响。
“ 流放是统治者将罪犯以流远的方式加以惩戒的
一种刑罚。 它的主要功 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
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 以对案犯进行惩治, 并以此维
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① 当代著名学者余秋雨在他的
著作 《 流放者 的土地》 中这样说道: “ 中国古代
列朝对犯人的惩罚, 条例繁杂, 但粗粗来 说无外乎打
、 杀、 流放三种。 打是轻刑, 杀是极刑, 流放不轻
不重嵌在中 间。” ② “ 作为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一种
过渡刑法的流放刑, 则自从其产生以 来, 为了解决其
降死一等的作用, 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花样翻新,
迄 至清代, 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多种类型的综合性
刑罚。” ③ 清代的流放制 度, 因循前代, 又有出新,
较前代复杂程度大大增加。 在清代所有法规条 例中,
流放刑罚竟占总条例的四分之一。④ 清代流放刑罚除
了继承前代的 军、 流、 迁徙之外, 又增加了发遣刑
。 这些刑罚中, 流刑、 军刑和遣刑都 规定为异地安
置, 但安置地域各不相同, 有的流放边远地区, 有的发
配边 疆戍地充军, 有的遣至边疆为奴隶。 这些被流放
至边疆的人犯身份的差异 决定了他们在发配地的地位
和身份, 由此亦决定了他们的生死, 有的流人 一生无
法回乡。
因为清代文字狱盛行, 有清一代被流放的文人不可
胜数, 其数量超过 了以前各代总和。 流放地一般为祖
国边远地区和环境恶劣、 气候苦寒地区, 主要集中于
东北和西北地区。 西域成为清政府流放地的集中选择
。 发遣刑 作为流放刑罚的一类, 是清代独有的, 但发
遣一词在明代律例中已经开始 出现, 亦有发配和流放
的含义, 清朝建立, 发遣刑才正式作为一种刑罚进 入
清代律例条文中, 成为流放刑罚的一种。 其概念被准
确解释为: 发遣刑
① 王云红:《 清代流放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
版社,2013 年版,第 2 页。
② 余秋雨:《 山居笔记》,上海:文汇出版
社,2002 年版,第 35 页。
③ 王云红:《 清代流放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
版社,2013 年版,第 2 页。
④ 张铁钢:《 清代流放制度初探》,《 历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