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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里的中国史
字数: 283
出版社: 新世界
作者: 锡一作|
商品条码: 9787510480966
适读年龄: 12+
版次: 1
开本: 16开
页数: 279
印次: 1
出版年份: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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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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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很多历史爱好者和悬疑爱好者会有疑问,古代没有现在的DNA鉴定技术及监控等先进条件,古人破案会不会特别艰难?的确,古代的技术落后确实造成了不少千古悬案,但是我们的祖先非常聪明,他们会依靠有限的技术,或是借助对人心的揣摩,尽可能地让真相水落石出。 本书以轻松有趣的语言,呈现众多案件的破解过程,梳理了中国法制从先秦到清朝的发展历程,从一个侧面还原了中国古代史,带领读者穿越时空,领略古人是如何破案的,为读者了解中国历史提供了独特的视野。
作者简介
锡一作 历史作家,曾在多个媒体平台发表过历史文章,对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和充足的阅读及研究积累。出版过红色历史剧本杀作品《南昌》。
精彩导读
荆轲刺秦王时,侍卫们为什么不冲上去? 战国时期,成文法刚刚诞生,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还不是很重。统治者如何让这些法律产生作用,让人们遵守它呢? 让我们穿越回去,来见识一下当时的统治者是怎么约束百姓的。 我们将穿越的地点设置为战国时期的秦国,穿过时空隧道后,你发现你置身于朝堂之上。你成了一个侍卫,身边还有许多穿着和你一样的其他侍卫,你们一起站在台下。这时,一个年轻人上台给秦王献上一份卷轴。看到这一幕,你感觉非常熟悉。突然,年轻人从卷轴中抽出一把匕首,另一只手抓住秦王的袖子。这时你才反应过来,台上的秦王正是后来平定六国的秦始皇嬴政,而那个年轻人正是荆轲。说时迟,那时快,秦王立刻撕破了衣袖逃跑,荆轲立即追赶秦王。这时,你准备冲上去救秦王,旁边的侍卫立刻拦住你,他们惊讶地对你说:“你不要命了吗!就算你不要命,一家老小的命也不要了吗?”一时你感到云里雾里。突然,一个官员用荷包打中了荆轲,秦王趁机拔出宝剑砍伤荆轲的腿,一场危机就这样化解了。你无法理解周围人当时对你说的话,只能回去恶补当时的法律知识。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已经家喻户晓,但很多人对此心存疑惑。当时的秦法不允许侍卫私自带武器上殿,所以行刺发生时,侍卫们只能在台下袖手旁观。大家可能会觉得这些侍卫真是顽固不化,毕竟如果他们救了秦王,那可是天大的功劳,说不定秦王一高兴就免除了他们的过错,他们从此便飞黄腾达,登上人生巅峰。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切的缘由,都要从当时的法治思想说起。 从《秦律》中可以看到当时法律的特点,《秦律》奉行的是重刑主义,对那些微小的犯罪,秦国统治者也采取重罚。《秦律》惩罚的不仅仅是犯罪者,其亲朋好友以及和他关系密切的人也会被殃及。 举个例子,如果你偷了别人的桑叶,哪怕偷了不到一钱,你依然要服30天劳役。很多人觉得这仅仅是多劳动而已,至少没有伤害你的身体。一个人偷窃的惩罚确实如此,但如果是几个人组队偷窃,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如果5个人偷窃的数量超过一钱,所有人会被砍去左脚的脚趾。如果偷窃者不到5人,根据赃物的价值,偷窃者也会受到相应的肉刑。 对于打架斗殴,秦国的刑罚也非常重。打架者会被绑起来,眉毛和胡子被全部拔光。要知道在古代,胡子对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残酷的是不仅要承受这些身体伤害,犯罪者还会被拉去从事繁重的筑城工作。 看到这些,有些人一定会说,只有犯人才会受这些惩罚,那安分守己些不就行了吗?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商鞅在变法时制定这些重刑,是为了杜绝犯罪,所以他规定,凡是准备犯罪的人也要受到刑罚,正所谓“刑用于将过”(《商君书·开塞》)。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犯了罪的人叫罪犯,他们在犯罪之前就是普通人,和大街上的每个人都没有差别,那么秦国统治者如何辨别准备犯罪的人呢?因此,这个规定有很大的弊端,如果官吏真的想要伤及无辜,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条规定。毕竟,你可以证明你没有犯罪,但是你无法证明你心里没有犯罪的想法。 而真正会犯罪的人,他们的行为又具有隐蔽性和突然性,人们无法在他们犯罪之前就发现。比如,想偷东西的贼在偷之前自然不会让你发现他的心思,这是犯罪的隐蔽性。又比如,两个人在聊天,一开始聊得好好的,突然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由于事发突然,人们在之前根本无法预料,这是犯罪的突然性。“刑用于将过”对于这些犯罪行为自然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另外,连坐制度非常不人道,毕竟那些没有参与犯罪的亲朋好友都是无辜的,却也会受法律的严惩。秦朝统治者之所以这么规定,一是让罪犯的犯罪成本增加。一个人犯了罪想逃跑很容易,但一家人想逃跑就没那么轻松了。一人犯罪,全家受罪,这就让很多人不敢犯罪。二是能够鼓励人们相互揭发,因为揭发的人可以免除连坐,这也使罪犯更容易被抓住。 由于秦国变法较晚,秦国的刑罚又是建立在其他国家的基础上,可以推测其他国家的刑罚同样很重,甚至更重。在魏国的史料中就有“窥宫者膑,拾遗者刖”的记载。当时的刑罚很残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时正值乱世,正好提倡“刑乱国用重典”。而且地主阶级刚刚兴起,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自然会把刑罚设得非常严酷。这些残酷的刑罚使各个诸侯国很快迎来了自己的末日,即使是笑到最后的秦国,在统一全国后也仅仅存在了14年。可以说,严刑峻法是无法换来长治久安的。 当时的刑法如此严峻,也和一种学说有关。 《三字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连小孩子也能背出:“人之初,性本善。”可伟大的思想家荀子并不这么认为,他提出了性恶论,认为人性很容易转化为恶。性恶论立刻衍生出重刑主义,荀子的继承者韩非、商鞅等人将重刑主义贯彻得淋漓尽致。重刑主义很快形成了严密、完整的体系,成为维持统治者专制的理论依据。 主张变法的商鞅,最后却死在自己制定的刑法之下 由于年代比较久远,战国时期刑法的很多具体内容都不得而知,我们只能从当时发生的案件来观察当时的人们是怎么抓捕犯人的。 商鞅变法让秦国的国力变强,但也让他成了秦国贵族的眼中钉。秦孝公去世之后,商鞅失去了保护伞。贵族势力趁机进行报复,诬陷他谋反,新即位的秦惠文王立刻下令抓捕他。商鞅只能逃跑,好不容易逃到了边关,想找个旅店休整。然而在他进入旅店后,老板拒绝了他的留宿请求,并不是因为他没钱付账。原来,为了方便抓住逃犯,商鞅在变法时规定,旅客在住店时需要提供官府的凭证,店家若私自接待“无证”的客人,店老板就和犯人同罪。正如《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这个时候,秦国已经容不下商鞅了,他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别国。商鞅想去魏国,却被严词拒绝,因为他之前得罪过魏国,这条路被堵死了。于是,商鞅只能回到封地起兵反抗,最终兵败被杀,被施以车裂之刑。他们家也被满门抄斩。讽刺的是,店家不得私自留宿客人的规定和之后的车裂、族诛全部是商鞅在变法时制定的。 商鞅倒下了,死在自己制定的刑法之下。 法家逃不掉的宿命——变法越成功,下场越悲惨 荀子之后,法家出了很多厉害人物,比如商鞅、韩非、李斯,他们在立法变法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为秦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悲哀的是,尽管他们生前一言九鼎,他们的下场却非常凄惨。商鞅被秦国贵族陷害至死,韩非被李斯害死,李斯被赵高害死。其中,商鞅被车裂,李斯被腰斩,并且都被夷三族。 法家的代表人物最终都死于非命,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必然性。他们的立法变法得罪了旧贵族势力,他们制定的残酷法律得罪了老百姓,这让他们成了所有政治势力的公敌。其中,商鞅和李斯被杀都是在前一任君主去世、新君主登基后不久。可见,当支持他们的君主在位时,他们能有所作为;当他们的保护伞倒下后,新君主为了稳定政权,就不得不让他们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这样的事不仅发生在秦国的变法者身上,也发生在楚国的吴起身上。那时的楚国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在国内,旧贵族的权力过大,不干正事的官员太多;而对外,军队的战斗力不强,屡屡被敌国击败。就在此时,之前在魏国立下大功的吴起因遭人排挤而投奔了楚国。于是,楚国国君打算支持吴起在楚国变法,以扭转局势。吴起把楚国旧贵族赶到了偏远地区,一旦旧贵族远离了权力中心,他们就算再有钱有势,也很难干预朝政,无法对君权形成威胁。他还淘汰了一批不干正事的官员,并且举贤任能。一时间,楚国的国力强盛起来了。然而,吴起和旧贵族之间的矛盾也变得不可调和。 后来楚国国君去世,吴起从前线回来奔丧。他没料到的是,等待他的是死亡。那些旧贵族勾结在一起,想趁吴起奔丧时除掉他。在楚王的棺椁前,吴起被旧贵族用箭射杀。这些旧贵族派来的杀手估计平时没怎么上过战场,箭术非常糟糕,竟射中了楚王的遗体。在当时,射伤国君的遗体可是重罪,最后70多家贵族被满门抄斩。随着吴起去世,楚国的变法戛然而止,楚国很快就衰落下去了。 这些法家代表人物的下场特别悲惨,但毫无疑问他们是伟大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法治的进步,同时也换来了国家的进步。正是由于他们的努力,他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天下离统一也越来越近。
目录
第一章 从先秦到秦朝:文明伊始,法制萌芽初现 酷刑与神明并存,先秦时期的社会是什么样的? 荆轲刺秦王时,侍卫们为什么不冲上去? 秦朝竟然也有“朝阳群众” 秦简里的悬案——最早的“验尸指南” 赵高钻制度的空子,置李斯于死地 第二章 汉朝:德主刑辅,法制走向儒家化 从淮南王谋反一案看汉文帝的仁慈 司马迁之案暴露出汉武帝的严苛 牵连甚广的卫太子巫蛊案是如何发生的? 汉朝人在调查死因方面做了很多研究 从张汤审老鼠一案来看在汉朝如何诉讼 《春秋》决狱:用儒家经典来断案,行得通吗? 在东汉蒙冤怎么办?可请皇帝来救援 第三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皇权日渐衰弱,法制弊端频现 从曹家到司马家,曹魏刑法一变再变 三国中最恐怖的刑法居然在孙吴 从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来看蜀汉刑法的公正 司马遹被黜案——西晋版的“指鹿为马”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魏晋怎么变成了“刑不上大夫”? 当法律遇上儒学,复仇案怎么判?很难断! 旧五刑太残酷,新五刑登场 皇权旁落,监察制度成为各方博弈的工具 直诉要谨慎,审讯很残酷 第四章 隋唐:局势多变,法制易受政治影响 隋文帝知法不遵法 通过《大业律》就能看清隋炀帝为何丢了天下 以隋为鉴,唐太宗宽仁施法 武则天兴起“酷吏政治”,冤案频发 中晚唐时期,法治和政治一同走向衰落 完成制度化的唐朝法医学 弹劾、监察、检举箱,唐朝成了全员间谍的时代 五代十国,武将掌权,多用重刑 第五章 宋朝:文官政治下的法制,利弊皆有 文人变成立法者的后果是腐败增多了 《洗冤集录》——宋朝法医学之绝唱 在宋朝,怎样当好一名验尸官? 阿云案、乌台诗案、卢公达遗产案是如何审判的? 冤假错案频发,皇权惹祸不少 便服密探和谲术 第六章 元朝:宽刑慎法,法制维护贵族 “元以宽仁失天下”,朱元璋的这句评语对吗? 在元朝,给犯人定罪成了难题 蒙古人带来了一股新风 第七章 明朝:皇权专制下的法制,乱象迭出 四起惊天大案 重典治国 直诉制度——明朝政治的缩影 仵作在明朝的地位更低了 壬寅宫变——宫女们愤怒的反击 李福达案引发的君臣博弈 明朝发生多起科举舞弊案,唐伯虎也牵涉其中 外国人是如何看明朝办案的? 明朝的“包青天”——袁可立 悬案频发,尽显亡国之相 大明山河破碎,南明奇案未止 第八章 清朝:封建社会末期,法制逐渐崩裂 贪污腐败案、谋杀案频发 《大清律》一颁布,仵作终于有存在感了 清朝的文字狱成了文人们的噩梦 科举舞弊案屡禁不止,连皇帝都头疼 天津教案——晚清百姓和传教士冲突的爆发 西方对清朝法制既有认可,又有批判 晚清大案背后的政治斗争 清朝冤假错案特别多,问题出在哪里? 从明朝到清朝,逐渐完善的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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