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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4)

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4)

  • 字数: 220
  • 出版社: 中国经济
  • 作者: 王小鲁、樊纲、李爱莉
  • 商品条码: 9787513681247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39
  • 出版年份: 2025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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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4)》是国民经济研究所市场化课题的最新研究成果。本课题迄今已经持续25年,积累了大量数据,着眼于对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市场化改革进展总体状况和不同方面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发现进步,找出薄弱环节和退步,评价得失。本报告一共分为六部分,从五个方面选取17项指标对我国各省份市场化改革进展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评价,分析各地区市场改革的进程和问题,分析市场化改革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和广大读者提供背景信息。
作者简介
王小鲁
经济学博士,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城市化、地区和农村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逾百篇。曾两度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获首届中国软科学奖,数次被全国性期刊评为对中国经济和公共事务有重要影响的年度人物。


樊纲
经济学博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院长。2006—2010年和2015—2018年两次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2005年、2008年、2010年连续三次被美国《外交政策研究》与英国《观点》杂志评选为“世界最受尊敬的100位”之一。


李爱莉


199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2009年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国民经济研究所工作,主要著作:《中国分省营商环境指数2023年报告》(王小鲁、樊纲、李爱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精彩导读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进程,迄今已经走过了46年。通过渐进式改革开放,我国经济从过去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化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焕发了经济活力,推动中国经济跨入高速增长轨道,保持了37年平均增速接近10%的高速增长。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人均GDP不到200美元的低收入国家成长为人均GDP超过12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国家,经济总量从世界十位以后跃升到第二位;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有了巨大改善,数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饥饿和绝对贫困。这些巨大进步的根本原因,就是推行了市场化改革。 但市场化改革并未完成,还有诸多方面改革并不彻底,过去也经历了诸多进进退退。一方面,市场化在一些领域还在继续发展,民营经济仍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目前的市场体制仍不完善。在一些领域,市场没有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有些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上升,经济中的不公平竞争现象增加,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民营经济发展动能减弱,垄断和地方保护现象抬头。这些导致了经济结构失衡和增长动能减弱,使经济面临重大挑战。重振市场化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关键任务。 本报告是国民经济研究所的最新课题研究成果。本报告旨在对最近时期(2019—2023年)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本报告以下简称为各省份,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市场化改革进展总体情况和不同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发现进步,找出薄弱环节和退步,评价不同方面的得失,衡量各地区的市场化相对进程;为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尽一份力量,为经济决策和改善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为学术研究提供数据,为企业经营者、投资者提供全国和各地市场化改革进展的背景信息。由于所需要的一部分2023年统计数据在2024年第四季度才公布,本报告在2024年末才完成。历年的报告也都存在类似情况。 国民经济研究所是一家非营利性民间研究机构,二十多年来致力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方面的研究。本报告是基于大量客观数据分析形成的独立研究成果,报告的评价和判断不代表政府观点。 “中国市场化指数”课题从2000年开始进行,至今已经持续了25年。正常情况下,研究所每2~3年基于全国各地新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发布一个新报告。包括本报告在内,迄今已公开出版了10份报告。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数据涵盖全国31个省份,自1997年开始,迄今数据时间跨度已达27年。分省份市场化指数体系以大量经过标准化处理的客观数据,对全国各省份的市场化相对进程进行系统性分析和评价。 中国市场化指数由总指数和五个方面指数组成,分别反映市场化的不同方面。它们是: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治环境。 为了全面反映市场化各个方面的变化,每个方面指数由若干分项指数组成,有些分项指数下面还设有二级分项指数。我们称最低一级的分项指数为基础指数。本报告中的市场化指数体系由17个基础指数构成。为了保持市场化指数的客观性,计算基础指数的原始数据全部来自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和全国范围的企业调查数据,不采用由少数专家打分的方法,并尽量避免使用不可靠的数据。基础指数的计算以基期年份作为基准。在基期年份采用0~10分的相对评分系统,以该分项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为10分,最低的省份为0分;其余省份的评分在0~10分之间,根据其该项指标与评分最高和评分最低省份的相对差距计算。因此评分反映的是省份与省份之间市场化进程的相对比较,较高的评分反映相对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并不是市场化的“绝对程度”。为了保持市场化指数在一定时期内的跨年度可比性,后续年份评分仍以基期年份为基准,允许超过10分或低于0分。因此在给定的时期内,市场化指数能够反映各省份市场化程度的进步或退步。市场化的五个方面指数分别由其下辖各分项指数按等权重的计算方法合成(即算术平均值),市场化总指数由五个方面指数按等权重合成。全国的分项指数、方面指数和总指数由各省份的相应指数按等权重合成早期数据曾经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分析证明该方法的数据稳定性和客观性优于其他计算方法。当然,由于各省份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不同,使用各省份算术平均值来反映全国市场化进程也有其不够准确的地方;但无论按人口规模或按经济规模进行加权等其他方法也都有不尽合理之处。因此我们仍然使用分省算术平均值来近似反映全国的市场化进展状况。本课题使用的基础数据和据此计算得到的各项指数具有连续性。但由于某些官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可获得性经常发生变化,以及某些其他客观情况的变化,我们在必要的情况下,在尽量保证数据基本可比的前提下,会对指标体系进行有限的调整。关于中国市场化指数的整体构造和计算方法,详见本报告的第四部分。我们在本报告中公布的2019年以后的市场化指数是以2019年为基期计算的。在本报告公布的2019—2023年时间段,各年数据具有跨年度可比性。但与前一个报告(2021年报告)的数据并不直接可比。2021年报告所公布的市场化指数是以2016年为基期计算的。请使用市场化指数数据做时间序列分析和面板数据分析的读者注意,每次市场化指数报告所公布的不同基期各时间段数据,不能直接拼接使用,否则会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之所以需要更换计算基期,一是因为计算市场化指数所需要的某些官方统计指标经常会有改变统计口径、某些指标不再公布等情况,导致某些分项指数无法正常衔接;二是因为在较长时期内,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指标的量值变动会有很大差异。如果长期不改变计算基期,随着时间的推移,个别量值变动幅度特别大的基础指标就会对方面指数和总指数产生过大影响,个别市场化指数变动大的地区也会对全国指数产生过大影响。这实际意味着少数指标或少数地区在整体计算中权重增大,因而可能影响方面指数和总指数的客观性。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指数的“漂移”。因此我们需要每隔几年调整一次计算基期,以减少某些统计指标不衔接和数据漂移造成的影响。这样,在该时间段内,数据仍然跨年度可比,方面指数和总指数也不会在有限时间段内发生较大漂移。但因此也造成了不同时间段之间的指数失去长期可比性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会在每次更换计算基期之后,通过技术处理对不同时间段的数据进行可比化衔接,实现市场化指数的长期跨年度可比。
目录
一、中国市场化总体进展和分省份排序 (一)全国市场化总体进展:2019-2023年 (二)各省份市场化总体评分和排序 (三)过去5年市场化进展评述 二、市场化五个方面的进展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三)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 (四)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 (五)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治环境 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区域的市场化进展 (一)分四个区域的市场化总体进展 (二)分四个区域的市场化各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进展 四、市场化指数的构造和计算方法 (一)市场化指数的构造 (二)市场化指数的计算方法 (三)市场化指数的可应用性 五、分省份的市场化进展状况 1.北京 2.天津 3.河北 4.山西 5.内蒙古 6.辽宁 7.吉林 8.黑龙江 9.上海 10.江苏 11.浙江 12.安徽 13.福建 14.江西 15.山东 16.河南 17.湖北 18.湖南 19.广东 20.广西 21.海南 22.重庆 23.四川 24.贵州 25.云南 26.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29.青海 30.宁夏 31.新疆 六、各省份市场化总指数、方面指数评分及排序:2019-2023年 二、市场化五个方面的进展 本部分将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来评价2019-2023年我国市场化的进展状况。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暂缺) (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 2019-2023年,“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方面指数评分呈现波动,2023年与2019年相比从6.96分小幅下降至6.75分,说明在此期间,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发展速度已落后于国有经济部门。 该方面指数由“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中所占比例”、“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和“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三个分项指数组成。2019-2023年,“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例”是略有改善的分项指数,从2019年的7.73分上升至2023年的7.75分。“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分项指数评分由2019年的7.22分下降至2023年的6.77分,在三个分项指数中评分下滑最大。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分项指数的原始数据中都未能扣除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因而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夸大了非国有经济的比重。2019-2023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中所占比例”分项指数评分小幅下滑0.22分,见图2-7。 分省份看,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方面,2023年市场化程度排在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全部为东部省份。排在最后5位的仍然是西部省份,分别是西藏、新疆、甘肃、青海 和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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