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迅,男,1989年 12月出生,博士,成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成都都市圈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金融风险管理。在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Finance、Journal of Forecast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ompuational Economics及《中国管理科学》《金融监管研究》等 SSCI、SCI、CSSCI来源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1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精彩导读
绪 论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金融全球化与一体化趋势的迅猛发展,在加深各国金融市场联系、促进各国金融工具创新的同时,也削弱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而催生了金融危机的多发性与系统性特征。从全球视角来讲,近几十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数量多达数百次,金融危机的多发性特征明显;同时,单个金融机构的危机也通常会演变成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甚至单个国家的金融危机也很可能导致区域性乃至全球性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系统性特征显著。 正是金融危机逐渐呈现出多发性与系统性特征,使得全球金融安全面临着愈加严峻的威胁与挑战(靳玉英和周兵,2014)。如何有效地预警金融危机,从而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就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金融 危 机 的 表 现 形 式 主 要 为 货 币 危 机( Currency Crisis)、银行危 机(Banking Crisis)和主权债务危机(Sovereign Debt Crisis)(Laeven and Valencia,2018)。 据Laeven and Valencia(2018) 对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地区)1970年至2011年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发现, 银行危机爆发的次数较主权债务危机更多(主权债务危机仅为66次,银行危机高达147次),而对产出造成的损失又较货币危机更大 (货币危机的损失占潜在GDP的比重仅为3.04%, 银行危机的损失占潜在GDP的比重高达19.74%)。甚至大量研究证明,银行危机通常先于货币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爆发, 表明银行危机对货币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具有预示意义。因此,银行危机表现出的高频发性、强损失性与可预示性使其较货币危机与主权债务危机更加受到学界与业界的关注,因而也使得银行危机预警这一主题具有更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为有效预警银行危机,目前最为普遍的做法是基于不同维度的先行指标构建模型对银行危机爆发进行预测,从而达到预警的目的。然而,预警的最终目的并非仅是对银行危机爆发的预防,因为事实上任何模型都无法实现对于银行危机的精准预测。譬如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对于预测模型的探索已如火如荼地展开, 但次贷危机的爆发却有力地质疑了危机预测的有效性。预警的最终目的是还需要尽可能地降低银行危机对于经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对银行危机后经济的恢复速度进行准确预测,从而才能提前采取措施缩短银行危机的持续时间,降低银行危机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要真正实现对于银行危机的预警,既要重视对银行危机爆发的预测,又不能忽视对银行危机后经济恢复速度的预测。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金融自由化政策的大力推行以及金融创新的持续推进,全球金融系统已经历了快速发展。在更为有效地管理风险与配置资源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金融发展也很可能增加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导致道德风险上升,从而加深银行业的脆弱性, 造成银行危机爆发的概率显著提升,甚至加重银行危机的破坏性。 根据Laeven and Valencia(2018)对于银行危机爆发时间的统计可知,银行危机爆发次数大幅增加的时期,也是金融发展最为猛烈的时期。而据Reinhart and Rogoff(2014) 统计,次贷危机后,德国、美国等国的人均产出在较短的时间就能得以恢复(德国为3年,美国为6年),但希腊、葡萄牙等国人均产出的恢复却持续了较长时间(希腊、葡萄牙都为12年), 恢复时间呈现出的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不同国家(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 尽管理论与实践皆表明了金融发展与银行危机爆发以及危机后经济恢复速度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但这样的联系是否客观存在? 若存在,其紧密程度如何? 通过金融发展能否真正地实现对银行危机的预警? 这些都成为当前学者需要探讨与解决的关键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 本书试图从全球视角出发, 探讨金融发展对银行危机爆发以及危机后经济恢复速度的影响效应, 并进一步基于实证结果构建银行危机预警系统, 从而为银行危机预警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参考价值。
二、 核心概念界定
(一) 银行危机
银行危机中的银行是指除中央银行、各种保险公司、各种类型的基金以外的金融中介机构,其核心是商业银行。当一国(地区)的一家或多家银行出现危机,则称为“Bank Failure”,这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危机。只有当一国(地区) 的大多数银行出现危机而导致整个银行业发生系统性危机,才能称为“Bank Failure”。本书研究的主要对象特指 “Banking Crisis”(如无特殊说明,书中提及的银行危机皆指“Banking Crisis”)。对于银行危机的界定,本书主要参考Laeven and Valencia(2013,2018) 的研究成果。Laeven and Valencia(2013,2018)认为若银行体系出现明显的财务困境现象, 如明显的银行挤兑、银行经营亏损、 银行清算等,则认定银行危机出现。 但Laeven and Valencia(2013,2018)也指出,财务困境这一条件无法定量化,因此,Laeven and Valencia(2013,2018)又增加了另一条件,即若政府被迫实施明显的政策干预措施,则也可以识别为银行危机事件爆发。并对“明显的政策干预措施”进行了解释,认为需要至少满足如下6项措施中的3项即可:(1)存款冻结或银行休假;(2)明显的银行国有化;(3)明显的政府担保;(4)明显的资产收购(资产收购总额占当年GDP的比重达到5%及以上);(5)银行重组的总成本占当年 GDP 的比重达到 3%及以上; (6)大规模的流动性支持(央行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超过银行体系总存款的5%)。文献综述部分将对“银行危机”这一概念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
(二) 经济恢复速度
经济恢复速度是指一国(地区)在爆发银行危机后,经济恢复到某种特定状态的快慢程度,一般用银行危机爆发后经济恢复到某个阈值水平所经历的时间来衡量。对于阈值水平的设定,本书将在第四章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而银行危机的爆发总会对经济造成损失,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尽可能提升经济恢复速度,从而降低银行危机带来的经济损失就显得特别重要。
(三)金融发展
尽管大量学者都围绕金融发展主题展开了研究,但对于金融发展这一概念迄今为止仍未形成统一的定义。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可知,金融发展的定义既包含从金融结构理论进行的定义,也包含从金融功能理论进行的定义。金融结构理论从宏观视角出发,认为金融资产的发展规模与金融中介的数量可以反映金融发展水平。Gurley and Shaw(1960)最早认为金融发展表现为金融市场中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多以及金融资产流动性的提高。Goldsmith(1969)明确提出金融发展的概念,即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并将金融结构定义为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进一步,McKinnon(1973)和Shaw(1973)将金融发展等同于金融深化,认为金融发展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扩张。显然,Gurley and Shaw(1960)、Goldsmith(1969)、McKinnon(1973)和Shaw(1973)都以金融结构为切入点定义金融发展,虽然能够量化金融发展,使金融发展的测度直观容易,但却忽略了对金融发展质量的重视,从而很可能导致一国为追求金融发展而盲目扩大金融规模。
金融功能理论是从微观视角出发对金融发展进行定义。Levine(1997)基于Merton(1995)提出的金融功能观,将金融发展的定义与金融功能联系在一起,认为金融发展就是金融体系所提供的服务和功能的优化过程。显然,较结构理论注重金融发展的数量,功能理论则更为重视金融发展的质量。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基于上述分析,本书将金融结构理论与金融功能理论相结合,从宏观与微观视角出发,涵盖金融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特征,对金融发展进行如下定义:金发展是指金融规模不断扩大、金融结构不断优化、金融体系功能不断完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