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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预期与法权利

法预期与法权利

  • 字数: 300
  • 出版社: 知识产权
  • 作者: 谢晖
  • 商品条码: 9787513097079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页数: 288
  • 出版年份: 2025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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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预期成就权利,法预期与法权利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的逻辑关联。本书是笔者近些年来就相关问题探讨成果的结集,全书客观上呈现的样貌,突出了人们对两者关联关系的印象。
作者简介
谢晖 广州大学二级教授。曾任山东大学二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南大学特聘教授。曾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出版个人学术、文学作品32部;在《文史哲》《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在有关报刊发表学术随笔和散文220余篇。主编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公法研究”“民间法文丛”“法意文丛”,主编学术集刊《民间法》《法律方法》。组织和主持全国性系列学术会议“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等学术活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首届“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首届山东省“泰山学者”等荣誉。
目录
目录 论法律预期性 一、法律预期性的概念 (一)法律预期性的一般概念 (二)法律预期性的相邻概念 二、法律普遍调整的预期要求 (一)普遍调整时间指向的时间预期性 (二)普遍调整空间指向的空间预期性 (三)普遍调整关系指向的关系预期性 三、法律预期的拟制设置 (一)类型化的规范,拟制预期的内容 (二)类型化的调整,拟制预期的技术 (三)类型化的归责,拟制预期的结果 四、运行中的法律预期:经验预期和逻辑预期 (一)法律经验预期 (二)法律逻辑预期 论法律预期能力的立法预设 一、何谓法律预期能力 二、通过一阶立法方法赋予法律预期能力 (一)立法中的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 (二)一阶立法方法及其任务 三、通过二阶立法方法设计法律预期能力 (一)二阶立法方法及其任务 (二)宽容原则与价值(事实)兼顾 (三)优先原则与价值(事实)识别 (四)排除原则与价值(事实)否定 四、通过三阶立法方法补强法律预期能力 (一)立法后法律预期冲突与三阶立法方法 (二)立法(前)后法律预期冲突的救济 五、通过立法的法律预期真、善、美 论法律预期目的及其规范预设 一、法律预期目的 二、免于恐惧的人类秩序预期及其规范预设 (一)人类秩序预期的基本要求 (二)秩序预期的义务规范预设 三、向往自主的人类自由预期及其规范预设 (一)自由预期的基本追求 (二)自由预期的权利规范预设 四、寻求公道的人类正义预期及其规范预设 (一)正义预期的基本追求 (二)正义预期的权力及责任(消极义务)预设 五、结论 论法律预期目的冲突司法救济的默会维度 ——一个默会正义的思考 一、明述的法律和默会的法律 (一)逻辑系统架构的法律明述之维 (二)修辞预设架构的法律默会之维 (三)法律预期目的之明述与默会 二、法律预期目的冲突及其司法救济中的默会知识 (一)法律预期目的冲突的强默会性质 (二)法律预期目的冲突中司法的两种面向:法律的和事实的 (三)司法救济法律预期目的冲突的方法默会 三、再申法律预期目的冲突下经由默会通向司法正义 (一)运送正义的方式:司法的基本宗旨 (二)司法的正义——“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 (三)司法正义是明述的,还是默会的 四、正视司法救济法律预期目的冲突的默会正义 论新型权利的基础理念 一、新兴权利和新型权利 (一)自发的和自觉的 (二)自然的和法定的 (三)流变(多元)的和成型(统一)的 二、新型权利概念的内在视角——教义学基础 (一)内在视角与法律教义学 (二)内在视角1:法律——立法吸纳 (三)内在视角2:裁判基础——司法吸纳 三、新型权利概念的外在视角——社会学基础 (一)新型权利创生的事实根据 (二)新型权利的可接受性 (三)规范(新型权利)的普遍化与再社会化 四、新型权利与司法关怀 论新兴权利的一般理论 一、新兴权利是“权利”吗 (一)权利研究的法律藩篱 (二)如何界定新兴权利 (三)新兴权利的“权利”属性 二、新兴权利是何种意义的“权利” (一)新兴权利是与法律相关的概念 (二)新兴权利是法律未规定的概念 (三)新兴权利是可普遍化的概念 三、新兴权利的生成根据是什么 (一)法律遗漏与新兴权利之生成 (二)法律排斥与新兴权利之生成 (三)社会变迁与新兴权利之生成 四、新兴权利如何得以保障 (一)新兴权利的法律保障——权利推定 (二)新兴权利的社会保障——民间规范 (三)新兴权利的运行保障——纠纷解决 数字社会的“人权例外”及法律决断 一、主体性、现代社会与人权的法理 二、数字(机器)宰制、主体离场与传统人权法理之殇 (一)数字宰制、精神离场与人类思想之稀释 (二)数字宰制、行动离场与人类自由的失落 (三)数字宰制、身体离场与人类尊严的沦丧 三、数字奴役、主体性危机与“人权例外” (一)主体之争 (二)主体竞争与人类主体性之黄昏 (三)数字奴役与“人权例外” 四、智能社会中“人权例外”的法律决断 (一)智能社会中人权的双重倾向 (二)“人权例外”:法律保护人权的难题 (三)“人权例外”:法律救济人权的限度 (四)“人权例外”:保护和救济之外的法律决断 论紧急状态中的权利扩展 一、紧急状态之类型与权利之克减和扩展 (一)外力救济的紧急状态及权利克减 (二)自力救济的紧急状态及权利扩展 (三)混合救济的紧急状态及权力和权利的平衡 二、紧急状态中权利扩展的场域 (一)因紧急状态中的政府失灵——救济不能 (二)因紧急状态中的权力失当——救济不当 (三)因紧急状态中的权力不及——救助无力 三、紧急状态中权利扩展的内容 (一)紧急自救权——积极自救与消极自救 (二)紧急避难权——个体避难与集体避难 (三)紧急救助权——紧急助他与紧急互助 (四)紧急抗辩权——紧急请求与紧急抗拒 四、紧急状态中权利扩展的方式 (一)依法扩展——法律授权 (二)推定扩展——法律默许 (三)责任扩展——道义迫使 论权利推定的类型和方法 一、“剩余事实”与权利推定的方法之维 二、权利推定:不仅是理念 (一)面对事实的行动 (二)义务推定的不能 (三)推定道德义务:自设义务即权利 (四)“剩余事实”的权利推定 三、权利推定的两大类型 (一)日常生活中的权利推定 (二)纠纷解决中的权利推定 四、权利推定的逻辑方法 (一)通过演绎的权利推定 (二)通过归纳的权利推定 五、权利推定对法治之法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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