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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

  • 字数: 6
  • 出版社: 中国法治
  • 作者: 编者:中国法治出版社
  • 商品条码: 9787521650280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12
  • 出版年份: 2025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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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 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 供服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 下内容: 一是明确中介机构执业 规范。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 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 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有配合 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 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 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是明确中介机构的收 费原则。规定中介机构应当 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 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 理确定收费标准;证券公司 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 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 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务院司 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 收费的相关规定收费。 三是明确监管措施。规 定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 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 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 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 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以 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 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 业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 、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 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 处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98号)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 司法部、财政部、证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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