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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50讲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50讲

  • 字数: 593
  •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
  • 作者: 编者:吴刚|
  • 商品条码: 9787112306879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页数: 416
  • 出版年份: 2024
  • 印次: 1
定价:¥9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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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凡是办理过多件建设工程相关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律师、法官等人士基本会有这样的共识: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若想办好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务必要掌握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招标投标、司法鉴定、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行业基本知识。而其中重中之重的知识是关于工程造价、质量、索赔等司法鉴定知识。因为绝大多数建设工程诉讼案件基本会涉及或者需要司法鉴定,如果当事人或代理律师不熟悉此类知识,诉讼结果可能事与愿违。 对于上述共识,笔者在办理和研究建设工程案件的过程中深有体会且非常赞同。而且笔者还发现:在建设工程案件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司法鉴定这个细分领域,同案或类案不同判的现象至今依然存在。对于同样的法条和法律问题,不同的法院、法官的理解和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反。有鉴于此,为了避免所学的建设工程知识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窘境,笔者起初想找一本专门详解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的案例类图书拜读,但经过一番检索后发现:目前国内虽然出版了许多关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图书(包括案例解析类图书),但很难找到一本专门研究、详解建设工程造价、质量等司法鉴定裁判规则的案例解析类图书。因此,笔者不揣浅陋,决定结合自己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建设工程法律研究心得编写本书。借此抛砖引玉,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借鉴,供方家批评指正。 本书的主要特色如下: 一、本书的写作体例 本书属于针对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所编写的案例解析类著作,由50篇案例解析文章组成(笔者后续还将继续创作)。 本书每篇文章的写作体例基本相同;精选1篇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作出的涉及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此作为释法案例,全文基本由“阅读提示”“案例简介”“案例解析”“裁判理由”“案例来源”“裁判要旨”“相关法条”“实务交流”“参考类案”9部分组成;同时附上被解析案例的裁判文书的全文或节选(部分案例的判决书篇幅实在过长,为避免喧宾夺主,只能割舍),以方便读者据此反复研读每篇文章总结的裁判规则和知识要点。 二、本书的案例特色 本书每篇文章所解析的案例以及提供的“参考类案”原则上只精选由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裁判的或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期刊的建设工程案件,极少数案例精选由省级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建设工程案件或其他类案。因为上述绝大多数案例暗含的裁判规则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具有最高的指导性和参考性。 其中,本书每篇文章末尾提供的“参考类案”有“正例”和“反例”之分。“正例”是指其裁判观点与本文解析案例的裁判观点基本一致的案例。“反例”是指其裁判观点与本文解析案例的裁判观点相反的案例。笔者之所以愿意投入巨大精力检索出这些不同观点的“参考类案”,意在帮助读者拓展更全面的司法实务视野,使读者能全面了解这些类案的不同裁判规则,避免在研究或办案中以偏概全。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引用案例的裁判文书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官方网站,其中有少数文字须根据出版相关法律和标准修正,但并不影响裁判文书的实体内容,其权威版本仍应以法院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为准。 三、本书的写作标准 笔者是以编著一部专业、实用的参考书、工具书的目标创作本书的。因此,本书始终坚持“专业+普法+精品”的写作标准。 “专业”是指本书精选的案例必须有代表性和参考性,笔者必须结合自己多年的法律实战经验,试图站在律师和法官的双重视角,深入解析这些案例的裁判规则,并提供配套的法律和实务知识,力图使读者研读后能收获颇丰。 “普法”是指本书写作的语言尽量要写得通俗易懂,解读裁判规则要有理有据,力图使读者不仅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以起到助力读者工作实践的作用。 “精品”是指本书尽量要写得专业、独到,含金量高,不人云亦云、蜻蜓点水、纸上谈兵,力图将每一个裁判规则讲深讲透,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可供读者当作参考书、工具书反复使用。 总之,本书不仅是一部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裁判规则的案例解析类著作,同时也是一部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案例分类的参考书和工具书,非常值得感兴趣的读者长期惠存,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简介
吴刚,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硕士。先后在重点大学、中央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20余年,多次获得“优秀工作者”称号,具有丰富的国家公务经验和法律实务经验。主要法律业务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机构与私人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以及相关刑事民事交叉业务。服务客户包括世界五百强、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和国家机关等单位。在《建筑》《住宅产业》《中华建设》《中国物业管理》《中国房地产》《城市开发》《地产》《现代物业》等国家、行业专业期刊发表40余篇专业文章。
目录
第1讲 当事人一审拒不申请司法鉴定,二审申请鉴定,二审法院应否准许 第2讲 申请人一审拒不配合司法鉴定,二审又申请鉴定,二审法院应否准许 第3讲 发包人申请鉴定工程质量,是否必须先初步举证工程质量有缺陷 第4讲 证明工程质量合格的举证义务人是施工承包人还是发包人 第5讲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在何种情形下仍可申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第6讲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工程,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准许工程质量鉴定 第7讲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工程,哪种情形下法院准许工程质量鉴定 第8讲 承包人因不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败诉,申请再审为何先成功后失败 第9讲 当事人均不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法院可否依职权委托鉴定 第10讲 申请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前撤回鉴定申请,法院应否准许 第11讲 申请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后撤回鉴定申请,法院应否准许 第12讲 争议的部分工程量范围不能确定时,可否对全部工程造价做司法鉴定 第13讲 施工承包人拒交司法鉴定费和鉴定材料,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第14讲 总承包人拒交司法鉴定材料,为何不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第15讲 承包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足,法院因此应否准许其工程造价鉴定申请 第16讲 当事人诉争的基本事实须司法鉴定查明的,法院不能以审代鉴 第17讲 当事人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法院为何不准许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第18讲 当事人虽约定按固定价结算,但在何种情形下仍可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第19讲 固定价施工合同解除,如何鉴定承包人已完工程的造价 第20讲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解除,何种情形下已完工程造价可据定额鉴定 第21讲 司法鉴定费是否属于诉讼费 第22讲 法院漏审司法鉴定费,当事人应如何救济 第23讲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分担司法鉴定费的决定,是否有权上诉 第24讲 当事人不服原审法院分担司法鉴定费的决定,是否有权申请再审 第25讲 当事人约定不计取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法院为何判决计取 第26讲 当事人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承包人可否诉求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27讲 承包人诉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符合当地行政文件规定,法院为何支持 第28讲 承包人中途退场,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否以已完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为计费基数 第29讲 安全文明施工费系依据异地计价文件鉴定,法院应否采信 第30讲 当事人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提标准低于行政标准,法院应否支持 第31讲 约定按固定单价结算工程款,承包人诉请措施项目费,法院应否支持 第32讲 当事人单方委托作出的审计报告或鉴定意见是否都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第33讲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存在0.01%的工程量误差,原审生效判决应否再审 第34讲 当事人因不服司法鉴定意见而起诉鉴定机构,法院应否受理 第35讲 仅由造价员作出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应否被法院作为定案证据 第36讲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必须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第37讲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超越企业资质作出的鉴定意见是否因此无效 第38讲 违反推荐性技术规范作出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是否因此无效 第39讲 司法鉴定意见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计价约定,应否作为定案证据 第40讲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意见没有鉴定人签章,可否作为定案证据 第41讲 无管辖权法院委托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有管辖权法院可否作为定案证据 第42讲 鉴定材料未经当事人质证,司法鉴定意见是否真的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第43讲 超出鉴定范围的司法鉴定意见,应否作为定案证据 第44讲 刑事案件的鉴定意见可否作为民事案件的定案证据 第45讲 法院未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司法鉴定意见是否都不应被采信 第46讲 法院首次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无能力鉴定,应否另行委托鉴定 第47讲 工程款计价标准约定不明或未约定,能否依据定额鉴定 第48讲 当事人提出各自认可的结算依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如何处理 第49讲 司法鉴定机构撤销原审法院采信的鉴定意见,原审生效判决应否再审 第50讲 这件建设工程“司法文件”真伪难辨,连最高法院法官都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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