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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主体规范模式研究

数据主体规范模式研究

  • 字数: 315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
  • 作者: 韩荣|
  • 商品条码: 9787576414103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98
  • 出版年份: 2025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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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个人数据主体是大数据 得以运行的基本单位,但由 于技术和能力的限制,其在 大数据面前处于弱势地位, 个人数据权利容易受到侵犯 ,因此,需要对个人数据主 体采取赋权模式,使个人数 据主体拥有更多行使或维护 自身权利的路径;企业数据 主体在大数据舞台中是当然 的主角,具有技术和数据的 双重优势,也因此要承担更 多的安全和保密义务,在合 理维护企业数据主体的合法 权益的同时,应对企业数据 主体主要采取规制模式,基 于个人数据保护及公共利益 维护的目的对企业数据主体 的数据行为进行必要的规范 ;政务部门是政务数据公开 的落实主体,政务数据公开 对应着公众的公共数据资源 利用权,政务部门需要不断 完善政务数据开放范围、提 升政务数据开放质量,因此 ,应对政务部门采取职责模 式,促使政府构建起共享共 建共治的政务数据开放格局 ;在数据主权背景下,国家 充当了跨境数据的交互主体 ,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受到国 际条约、双多边协议的约束 ,基于国家主权的平等性, 宜坚持对等模式对国家间相 互的权利义务进行安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数据前所未有的价值之光 二、巨大价值之下的数据之争 三、巨大价值之下的侵权之殇 四、世界各地的数据法律实践 第二节 研究维度的选择:数据主体规范模式 一、数据规范的基础地位 二、数据主体维度的选择 三、数据真的没有所有权吗? 四、合理权利边界的形成 第三节 现有研究成果述评 一、数据界权思路选择 二、个人数据规范路径 三、企业数据规范路径 四、政务数据规范路径 五、跨境数据规范路径 第二节 数据的特征和分类 一、数据的特征分析 二、根据表现形式的分类 三、根据数据内容的分类 四、根据所属主体的分类 第三节 数据与其他权利客体的区分 一、数据与物权客体的区分 二、数据与知识产权客体的区分 三、数据与人格权客体的区分 第四节 数据权益保护思路 一、客体定性:场景化理论的有限运用 二、责任追究:动态系统论的适当运用 三、形式与实质的统一:法律方法的充分运用 第四章 个人数据主体:赋权模式 第一节 个人数据和个人数据集合 一、个人数据 二、个人数据集合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的风险 第二节 个人数据保护路径评析 一、人格权和财产权的选择 二、权利束和权利块理论 三、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 四、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借鉴 第三节 个人数据之三大领域及制度衡平 一、私人领域 二、公共领域 三、共有领域 第四节 个人数据保护的阶段化思路 一、人格权权能具体化的积极意义 二、个人数据集合之入口阶段的保护 三、个人数据集合之保有阶段的保护 四、个人数据集合之出口阶段的保护 第五章 企业数据主体:规制模式 第一节 企业数据的构成与运行 一、企业数据概述 二、企业数据的构成 三、企业数据的运行 第二节 企业数据权益保护 一、赋权保护模式分析 二、行为规制模式分析 三、分类保护模式分析 四、企业数据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 第三节 企业数据权力规制 一、数据权力的生成 二、数据权力的外部规制 三、数据权力的内部规制 第四节 企业数据行为规范 一、基于个人利益的数据行为规范 二、基于公共利益的数据行为规范 三、基于行业利益的数据行为规范 第六章 政务数据主体:职责模式 第一节 政务数据开放释义 一、政务数据开放的内涵辨析 二、政务数据开放的重要价值 三、权力和权利基础的嬗变 第二节 政务数据开放的现状 一、相关规定不统一 二、运行机制不规范 三、救济保障不到位 第三节 政务数据开放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制约因素 二、外部制约因素 三、程序制约因素 第四节 共享共建共治模式的完善 一、实现数据真正共享 二、坚持体系全面共建 三、达成社会和谐共治 第七章 跨境数据主体:对等模式 第一节 数据全球化与数据主权 一、经济全球化与数据跨境 二、网络主权与数据主权 三、数据主权的弹性空间 第二节 数据跨境规范的经验考查 一、自由流动模式——流动导向 二、权利保护模式——权利导向 三、本地存储模式——主权导向 四、数据跨境规范模式小结 第三节 国内层面的治理 一、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与数据跨境审查机制 二、合理配置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三、本地化之数据信托的实践与未来 第四节 国际层面的治理 一、推动跨境数据标准统一化 二、促进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 三、赋能国际组织与争端解决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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