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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研究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研究

  • 出版社: 法律
  • 作者: 百晓锋
  • 商品条码: 9787519795092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出版年份: 2024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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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是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司法制度演进的历史产物,也是我国民事执行制度近代化的起始参照。在执行权内分“内分”、“外分”相持不下的今天,它不仅是一种缓和分歧的内在方案,更是一种改良我国执行程序结构的有效路径。 本书在坚持传统执行员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首次网络执行+财产调查+线下再次执行”的“三阶式”改革构想,希冀在吸收前期执行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将财产调查程序从执行程序中剥离并引入“分散型”程序的合理要素,实现我国执行程序的法治化以及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程序权责的合理分配。
作者简介
百晓锋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涉外法治。代表作有《论执行权向执行员的“回归”》《程序变革视角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以〈民诉法解释〉第519条为中心》《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程序构造》等。
目录
目录 绪论   一、问题意识   二、何为“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一)“分散型”与“集中型”的对立    (二)以执行方法为中心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三)关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概念   三、研究“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意义    (一)当前执行理论研究的现状与局限    (二)对于诉讼模式理论研究的补充    (三)“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现实意义   四、研究现状综述    (一)域外关于执行制度比较研究的情况    (二)国内的相关研究   五、本书的结构和基本内容   六、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分散型”权力格局是如何形成的   一、英国“分散型”体制的历史脉络    (一)作为地方官员的郡长及其执行职责    (二)衡平法和衡平法院的执行权    (三)19世纪法院体系的重塑与执行队伍的分化    (四)20、21世纪之交的执行员体系的改革    (五)以法院为中心的“分散型”执行体制   二、法国的法院与执行员    (一)卡佩王朝的王室法院与执达员    (二)法国执达员的独立    (三)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执达员及其与法院的分工    (四)执达员与拍卖商的合并   三、德国的执达员及其与法院的分工    (一)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领主司法和强制执行    (二)14~16世纪的帝国改革、罗马法继受与司法专业化    (三)拿破仑征服与执达员制度的确立 第二章 当事人主义与“分散型”执行方法的变迁   一、“分散型”执行方法的历史源头   二、19世纪的法典化与“分散型”执行体制的确立    (一)《法国民事诉讼法》初创“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二)《德国民事诉讼法》对“分散型”程序的改造    (三)英国的司法改革与“分散型”执行体制   三、“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主义理念    (一)启蒙运动和《法国民事诉讼法》    (二)自由主义底色的《德国民事诉讼法》    (三)边沁与英国19世纪的司法改革   四、职权化:“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近期变革    (一)《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与执行程序的统一    (二)《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的职权化和去司法化    (三)《德国民事诉讼法》的职权化倾向   五、债权人“查人找物”的困境与调查程序的设立    (一)英国的债务人信息获取程序    (二)《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中的财产调查程序    (三)《德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债务人报告财产制度    (四)小结:当事人主义抑或职权主义 第三章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现代构造   一、英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配套程序   二、法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由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由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前置程序   三、德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由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由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前置程序   四、小结:执行分权的新视角 第四章 中国的“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之路   一、清末新政与现代执行制度初创    (一)清末法院组织和司法制度的现代化    (二)取法日本:初遇“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三)清末“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虚与实   二、民国困局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部分废弃    (一)承发吏和执达员独立性的丧失    (二)“分散型”执行方法的保留   三、新中国的执行员制度和执行程序的新变化    (一)执行员及其与法官的角色混同    (二)职权主义、流程化与“分散型”程序的再弱化   四、新时代的司法改革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一)法官员额制与十字路口的执行员制度    (二)执行工作信息化与执行程序面临的挑战    (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第五章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启示与借鉴   一、“分散型”执行机关对审执分离改革的启示    (一)执行员的法律地位    (二)执行员与法官的关系   二、“分散型”执行措施与网络执行的衔接    (一)集中管辖、分散管辖与网络执行    (二)财产调查程序的独立    (三)“三阶式”执行模式与“分散型”执行措施   三、主义之争:当事人主义还是职权主义    (一)我国的职权主义传统和法院的“抗争”    (二)法院在财产调查中的“能动”与“被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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