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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

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

  • 字数: 1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作者: 海尔穆特·库齐奥,伽布里菈·库齐奥 著 张玉东 译
  • 出版日期: 2018-11-01
  • 商品条码: 9787301294789
  • 版次: 1
  • 开本: 其他
  • 页数: 168
  • 出版年份: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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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是一部全面介绍奥地利私法的作品,是作者专门为中国读者所写。本书除对《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的制定背景、特征等进行简要介绍外,对民法中较为重要的议题进行了集中阐述,包括民事主体制度、合同法、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法、物权法、家庭法以及继承法。
内容简介
"    《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对奥地利民法中较为重要的问题进行了集中阐述,包括民事主体制度、合同法、不当得利制度、无因管理制度、侵权法、物权法、家庭法、继承法及诉讼时效制度等。     在对上述问题的阐述中,作者着重指出了奥地利民法与德国民法上相关规定的不同之处,以展现两国法律对同样问题解决上的不同路径及奥地利民法自身所具有的特色。毫无疑问,奥地利民法上对相关问题的解决路径,也可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未来的法律解释提供重要参考。 "
作者简介
"    伽布里菈·库齐奥(Gabriele Koziol),京都大学法学部法学研究科副教授,曾任维也纳大学助理研究员、法兰克福大学助理研究员、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债法、比较法。     海尔穆特·库齐奥(Helmut Koziol),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欧洲侵权法研究院荣誉研究员、格拉茨大学法学院荣誉私法教授、欧洲侵权法研究小组成员、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院士、烟台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任维也纳大学法学院教授、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欧洲侵权法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银行法。     译者简介:     张玉东,辽宁海城人。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执行院长、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译丛主编简介:     李昊,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秘书长。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交易安全义务论——德国侵权行为法结构变迁的一种解读》《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合著)、《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合著)等;在《法学研究》《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翻译“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侵权法人文译丛”“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等多部法学译丛。 "
目录
"第一章 导言 一、《奥地利普通民法典》制定的历史背景 二、《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的特征 第二章 人 一、法律主体与法律客体 二、自然人 三、法人 第三章 合同法 一、抽象允诺或要因允诺 二、合同无效 三、基于错误的撤销 四、代理 五、不履行 六、诚实信用 第四章 不当得利法 一、概述 二、给付型不当得利 三、侵害型不当得利 四、《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第1042条 第五章 无因管理法 第六章 损害赔偿法 一、导论 二、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 三、过错责任 四、对自身无过错行为的责任 五、替代责任 六、基于物之危险性的责任 七、产品责任 八、与有过失 九、损害赔偿 十、责任限制 第七章 权利的移转 一、概论 二、通过合同让与权利情形下的权利移转 三、对债务人的保护 四、受让人的地位 第八章 诉讼时效 一、概论 二、时效期间 第九章 物权法 一、物的概念 二、占有 三、所有权的转移 四、共同所有权与区分所有权 五、担保法 第十章 家庭法 一、导言 二、订婚 三、结婚 四、婚姻财产法 五、离婚 六、子女 七、收养 第十一章 继承法 一、导论 二、遗产的取得 三、法定继承 四、遗嘱继承 第十二章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参考文献 缩略语表"
摘要
"序 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比较法研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善于学习外国的立法经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成果”,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也是对我国民法发展经验的重要总结,诸如《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商事法律的制定及诸多民商事司法解释的出台均充分借鉴了比较法上的经验。可以说,比较法研究对我国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智力支持。当然,这不仅是立法机关及司法机关智慧的体现,也与众多民法学人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 近些年,民法学界对比较法的研究呈现了更为系统和深化的趋势,研究对象不再局限于少数欧美国家,更多的经典著述不断被引入,且在借鉴的同时也提出了反思。毫无疑问,这些比较法研究的成果均会继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尤其在我国已再次开启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比较法研究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诚如本书作者所言:“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总是会获得一些新的洞见,同时也会促使人们更为深入地理解本国的制度。”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于奥地利民法并无更多的了解,除去已有的两个《奥地利普通民法典》译本之外,关于奥地利民法的中文译介十分少见。因此,《奥地利民法概论——与德国法相比较》一书被译成中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学界对奥地利民法研究的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作者在了解到德国民法对我国民法的影响之后,其对奥地利民法相关制度的介绍并非仅限于一般性叙述,而是采取了与德国法相比较的视角,如此可使读者更为清晰地了解奥地利民法与德国民法在相关问题处理上的不同路径及其自身所具有的特色。同时,作者在介绍中不仅有理论上的阐述,也以相关案例为例证,这也使读者更易于了解奥地利民法制度的具体运行情况。 海尔穆特·库齐奥教授是奥地利民法专家,也是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侵权法专家。我与教授相识近十年,彼此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本书中文版出版之际,教授希望我作序,我也非常愿意将这本凝结了库齐奥教授父女心血的作品推荐给大家。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房绍坤 201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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