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功能的现代内涵与建筑的功能或者用途相关(如同希区柯克(Hitchcock)和约翰逊(Johnson )在1932年出版的《国际风格》中定义的一样)。这一概念也可以追溯到维特鲁威的著作中,建筑必须具备的实用、坚固和美观,这三个要素在建筑的历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随着不同的文化有一定历史的细微差别。根据爱德华?罗伯特?朱克(Edward Robert de Zurko)在《功能主义的理论起源》中说道:“功能与居住者的内在需要有关系,并且功能是建筑结构的表达方式(朱克 1957年)。彼得?艾森曼在《建筑概念笔记》书中写道:“没有实用性和功能性的建筑对象也无法空有概念。但如勒?柯布西耶在20世纪初写道:“建筑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任务来表达结构和实现意图,所谓意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纯粹的实用性、舒适性和优雅”(贝恩 (Behne )1996年)。20世纪在强调功能主义的实用性和程序化的同时,结构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两者通过各种方式在历史建筑中呈现。在19世纪和20世纪,几何形式取代了雕塑式形式,正如艾森曼在《古典的终结》(艾森曼,2004年)一书中写到的“功能目的仅仅取代了建筑设计的出发点—古典构成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