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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表现中的意义、真理和指称

历史表现中的意义、真理和指称

历史哲学著名学者弗兰克·安柯斯密特的集大成之作,揭示史学的艺术性与科学性。
  • 字数: 24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 作者: (荷)弗兰克·安柯斯密特(Frank Ankersmit) 著;周建漳 译;刘东 主编 著
  • 出版日期: 2015-10-01
  • 商品条码: 9787544757683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05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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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在《历史表现中的意义真理和指称》中,著名观念史学者弗兰克·安柯斯密特在意义、真理和指称这三个基本概念上与一般语言哲学对话,强调将整体史学文本与陈述性语言加以区分,获得对历史表现本质的恰当把握,充分认识史学介于艺术与科学之间的特殊性。他相信以兰克、洪堡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基本上是正确的,并由此深入探讨了经验和主观性的概念,以及政治史的核心地位问题。对史学语言的分析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历史,并且可以让语言哲学家看到此前思维的盲点,为哲学发展提供新思路。
作者简介
弗兰克·安柯斯密特(1945- ),格罗宁根大学观念史和历史哲学教授。1983年出版《叙述的逻辑:史家语言的语义分析》,1986年当选荷兰皇家人文和科学院院士,2007年创办《历史哲学杂志》。发表过多部历史哲学论著,包括《历史表现》《政治表现》《历史与喻义》《美学政治》《崇高的历史经验》等。
目录
中译本前言
前言
致谢
第―章 历史主义
第二章 时间
第三章 阐释
第四章 表现
第五章 指称
第六章 真理
第七章 意义
第八章 在场
第九章 经验(一)
第十章 经验(二)
第十一章 主观性
第十二章 政治
索引
译后记
摘要
中译本前言 在我自己关于历史哲学的所有著述中,我始终强调将整体史学文本和文本中所包含的陈述句这两个不同层次加以区分的必要性。文本中的陈述描述过去,而文本整体则表现过去的某一部分。 关于过去的描述将某些属性要么正确要么错误地归诸主词所指称的实在。因此,为令描述的真假成立,我们必须要能将它们区分为指称过去某一实在(这是描述的主词)和将某些属性归诸那一实在(这是描述的谓词)两个部分。 然而,在表现中不可能有这样的区分。例如,想一下图像表现。你不可能在比如一幅肖像画中区分出专门指称现实中某一实在的一些笔触和那些专门将其某一或某些属性归诸于它的笔触。在此是没法区分出这样两个步骤的。历史表现也是这样。假设你有一本乾隆皇帝的传记:你不可能在各章中拈出特定的一些词、句和段落,它们是专门指称他的,而另一些词、句与段落则是将特定性质归诸于他的。 这乃是(真)陈述与表现之间关键的逻辑区别。认识到这一区别必将促使我们拒斥关于历史著述中经验事实的理论负载的著名命题,即宣称所有我们关于实在的真值陈述都包含关于世界的某些一般理论预设。例如,“这个雕象是木头的”这句陈述预设了某些关于木头是什么的认识。可是,由于描述与表现间的逻辑断裂是不可弥合的,我们永远不能声称有什么所谓经验事实的“表现负载”。[ 关于这一主张的正式证明,见我的”History as the Science of the Individual”, 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7(2013):396—426.] 读了以上所说的话,你很可能会问,我为什么会以这样一个抽象阐述开始这个序言,我为什么不以这本书跟类似历史哲学著述及相关论题的比较这样更容易理解的解说开头?或者谈谈我为什么会写这本书?解释是,刚才所说的关于描述与表现之间的严格区别事实上乃是问题的核心所在。只有在承认(历史)表现问题从来不能被归结到(真值)描述问题、理论构成或一般地说那些当代语言哲学和科学哲学勤谨探究的此类问题的条件下,你才能获得对历史表现本质的恰当把握。描述与表现根本上是两回事;后者从来就不能依前者来解释。强调地说,表现是一种非常,非常老的实践——可以追溯到人类初年甚至更早——但在哲学上却还是一个全新的问题,直到现在,普通哲学迄今为止始终无视这一问题,可悲的是,历史哲学家也是如此。 诚然,像阿瑟?丹图、约瑟夫?马格利斯(Joseph Margolis)、沃海姆(Richard Wollheim)、古德曼和贝尔德斯雷(Monroe Beardsley)这样一些哲学家对表现有所探讨——但他们始终都只是从艺术表现的角度入手。结果是,表现的认知价值落在他们的视野之外。艺术不像科学那样志在给我们真理,恰恰是这一点使得历史著述显得如此独特和有趣。一方面,史学跟艺术一样仰赖于表现,但另一方面,她声称要告诉我们关于某些过去实在的真理,就像科学家真真正正告诉我们原子、夸克或星系的运行状况一样。而谁能怀疑史学家在他们的事业上跟科学家一样成功?过去两个世纪里,难道我们关于过去的认识不是有了惊人的增长吗?与科学论辩相比,史学论辩难道不是一样合乎理性并导致真理的发现吗? 总之,历史表现乃是艺术和科学之间的津梁,它将前者的表现主义与作为后者特征的真理追求结合起来。然而,由于其与艺术共享的特征,我们必须预料到,历史表现是循与科学根本不同的道路走进真理的。因此,如果说科学的成功可以依照哲学语义学的三个主要概念——即指称、真理和意义——得以澄明,我们现在得问自己,这三个概念在历史表现中扮演什么角色。当我们问自己这个问题时,我们永远不要想当然。也就是说,我们决不能不加切实审视就把语言和科学哲学关于指称、真理和意义本质的论证主张移用到历史表现上。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对这样的可能性保持开放,它们在历史表现中的作用方式与我们在科学那所看到的有根本的不同。 那么,这就是本书想要做的事。它想要说明,在运用于历史表现时,指称、真理和意义概念是什么意思(我毫不犹豫地说,这是第一本做出这一尝试的书)。在我的论证过程中这一点将逐渐变得清晰,我们没法恰当地说历史表现“指称”过去,但它们是“关于”过去的;其次,真理是依海德格尔的“揭蔽”被给出的,其意义是,最佳或最真实的历史表现可以说是照亮了过去某个部分的最重要样貌。最后,与在大多数当代哲学语义学中真理被给予崇高地位不同,我指出,在历史表现中,意义是基本的范畴。对此的解释是,在历史表现中,由真理和指称推不出意义,相反,真理和指称可在意义基础上被给出。 关于表现明显的反对意见,认为它预设真陈述——从而真理的存在只有在陈述可以给我们以表现真理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而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进而,想想图像表现。一幅画可以是表现地为真的——即便它并不包含(真值)陈述或是描述。再次重申,我们永远必须将真值陈述跟(历史)表现这两个层次区分开来。 由以上所说你可以得出结论,我们一方面有艺术和/或图像表现,另一方面是真值描述以及/或科学理论,历史表现得被放在这两者中间,分有二者的特征。这一结论可能是正确的,但并不彻底。因为我们自己应该意识到,不仅是历史表现应被置于这一中介之域,那些我们告诉别人(和我们自己)关于人生起起伏伏的故事,那些谈论政府与公司行为,报道法庭情况,解说政治与人际冲突等等的报刊文章也是如此。我关于历史表现的主张适用于我们全部语言使用的相当部分——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语言哲学家与科学哲学家们一起如此顽固地拒绝承认其存在。因此,处于本书问题中心的不仅是历史著述,并且还有我们整个语言使用的相当一部分情况,我们用它来理解我们生存的世界的意义。 最后,我要对建漳教授把拙作翻成中文表示诚挚的谢意。我很高兴有建漳教授这样一个朋友,并且对作为学者的他表示尊敬。能够结识他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们曾见过几面——有一次是在比利时的根特——每次见面,他思维的敏锐和知识面,以及在哲学上对真理的真诚,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为有他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骄傲,感谢他给了我友谊所能给予我们的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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