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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总论

社会保险法总论

  • 字数: 452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 作者: 郑尚元,扈春海 著
  • 出版日期: 2018-01-01
  • 商品条码: 9787302482963
  • 版次: 1
  • 开本: B5
  • 页数: 375
  • 出版年份: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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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社会保险法总论》是作者针对我国社会保险的现状,(社会保险制度建构多年,但其法制化程度仍然较低,理论研究也很好薄弱)精心撰写完成。可以讲,这是一部靠前社会保险法领域基础性研究的开山之作,对于科研、教学能够起到奠基作用,能够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要读物。
作者简介
郑尚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出版个人专著《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集《劳动法和社会法理论探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理论前沿》;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
扈春海,男,黑龙江绥棱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师,法学博士。199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合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参编《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新编劳动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教材。发表《社会保险待遇竞合问题研究》《社会法的界定论》《公司社会责任与劳动权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三方原则的应用探析》《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进路之分析——中国社会保险立法体例再分析》等论文。博士论文;《论社会保险法主体》(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目录
第一章社会保险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德国、我国台湾地区法制及我国大陆现行制度为背景
第一节德国社会保险法制之形成与发展——历史沉思与现实启示
引言
一、德国19世纪工业化与劳工问题——德国社会保险立法产生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德国19世纪之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对社会保险立法之影响
三、德国社会保险立法路径展开
四、社会法治国理念入法与社会法之实施
结语
第二节民国社会保险实践及我国台湾地区社会保险法制之展开
一、民国时期社会保险实践及相关立法
二、我国台湾地区社会保险法制形成与现状分析
第三节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之历史回眸与法制形成之展望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劳工保险制度之形成及对后世影响
二、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劳动者风险遮蔽缺失的历史回眸
三、中国社会保险立法评价及其法制化进程展望
第二章社会保险法的定性与定位
第一节社会保险之认知——与商业保险之比较
一、保险理论与保险法则
二、关于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异同之学术比较分析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法律视角分析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之定性——社会保障法体系中的社会保险法
一、社会保险法之概念、特征与范畴
二、社会保险法的法律属性
三、社会保险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法)
第三节社会保险法之定位——社会保险法与相邻法律之关系
一、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二、社会保险法与其他门类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社会保险分类及其属性
第一节老年年金保险
一、职业类老年年金保险与国民老年年金保险(养老保险)
二、老年年金保险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及其运作原理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之相关分析
第二节健康保险(医疗保险)
一、健康保险法律关系
二、健康保险之法律主体——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主体
三、保险给付(待遇及其分类)
四、健康保险财务及其管理
第三节工伤保险(职业灾害保险)
一、由侵权法至社会法的演绎——工伤保险制度的生成
二、工伤保险法之法理与社会立法取向
三、工伤认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
五、给付及其标准
六、财务运作
七、事故预防与职业康复
第四节失业保险(就业保险)
一、失业成为社会保险之事故及立法展开
二、保险人、被保险人及投保单位——失业保险之法律主体
三、失业保险给付之法定要件
四、失业保险给付之种类、额度、期限
五、失业保险基金及其财务
六、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第五节照护保险
一、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子化与高龄老人照顾之困境
二、德国、日本照护保险制度建构之路径
三、照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四、照护服务类型及照护保险给付程序
五、保险财务
六、中国照护保险制度建构与立法取向
第四章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分析
第一节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一般考察
一、法律关系与法律关系分析方法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含义
三、研究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意义
四、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利益
五、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公法性与私法性的融合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社会保险法主体的界定
二、社会保险法主体的特点
三、研究社会保险法主体的类型思维
四、社会保险法主体的类型
第三节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性质
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保险人与辅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辅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五、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六、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社会保险之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社会保险法的权利义务结构
一、社会保险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一种立体的结构
二、社会保险法的权利义务具有复合性
三、社会保险法的权利义务结构决定社会保险法
主体的法律地位
四、社会保险法的权利义务结构立基于社会连带关系
五、社会保险法的权利义务结构体现了技术性与伦理性的结合
第二节社会保险待遇权利
一、社会保险权与社会保险待遇权利
二、社会保险待遇的种类
三、社会保险待遇权利的内容
四、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竞合问题
第三节社会保险给付义务
一、社会保险给付义务的主体与责任
二、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方式
三、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条件
四、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
第四节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在社会保险法中建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合理性
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性质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
五、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效力
第五节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一、被保险人的缴费义务
二、雇主的缴费义务
三、欠缴、逃避缴纳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社会保险经办与法定职责——社会安全的实现
第一节保险人的设置
一、政府经办式
二、公益机构式
第二节我国保险人设置的实践
一、我国现行立法关于保险人的设置
二、统一保险人的设置问题
第三节政府经办的法定职责
一、负责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二、给付社会保险待遇
三、通常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四、委托辅助人提供辅助服务
五、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六、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数据记录
第七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作及其安全
第一节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分析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界定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
第二节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二、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税费选择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第三节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目的
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原则
三、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方式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工具
五、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管制
第四节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概述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则
第八章社会保险争议处理之程序构建
第一节社会保险争议形成
第二节社会保险争议的分类
一、按争议所处领域及主体的分类
二、按争议性质的分类
第三节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方式
一、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方式的国际比较
二、国际比较的启示
三、我国现行法律的制度安排及评价
第四节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制度的未来展望
一、以保障社会保险权实现为宗旨完善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制度
二、构建专门的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机制
三、确立以职权主义为主的争议处理模式
四、建立社会保险公益诉讼制度
参考资料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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