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研究范畴的界定
第一节 历史合理性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 现代经济法的概念与形态
一、经济法语源的形成
二、德国现代经济法概念诸理论
三、日本现代经济法概念诸理论
四、苏联现代经济法概念诸理论
五、中国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与沿革
六、有经济法但无经济法概念的国度:英美法系国家
第三节 现代经济法的形态
一、战争经济下的现代经济法形态
二、灾变经济下的现代经济法形态
三、市场经济下的现代经济法形态
四、计划经济下的现代经济法形态
第四节 小结:本书所采取的界定
一、现代经济法的概念与完整形式只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
二、现代经济法概念正式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德国
三、现代经济法的概念应包括所有形态的现代经济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法律功能在于调整社会经济生活
五、现代经济法的法律形式是政府作为公权主体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
六、现代经济法概念产生前政府作为公权主体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与政策为前经济法
第二章 经济法历史合理性研究的基础:社会演化的逻辑
第一节 社会演化逻辑建构的基础理论
一、汤冈比的文明变迁论
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三、中国的进化论哲学:严复与《天演论》
四、基于生物学基础的社会合作理论
五、小结:反历史宿命论的社会演化
第二节 社会演化中的社会形态
一、良性发展的社会
二、衰退与停滞的社会
三、失去秩序的混乱社会
四、震荡转型中的社会
五、社会形态中的微循环
第一节 社会压力:社会演化的推动力
一、礼会压力的概念
二、社会承载力的概念
三、社会压力与社会承载力的互动
第四节 小结:社会演化逻辑的阐释
第三章 社会压力与政府: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的多重面孔
第一节 政府与社会压力间关系的理论基础
一、社会、罔家、政府概念的界定
二、社会与国家(政府)关系源流
三、理论的基点:马克思国家理论与法团主义
四、政府对社会压力进行回应的推论与原因
第二节 政府对社会压力进行回应的方式:政府对社会的干预
第三节 社会压力与政府作为公权主体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一、人口的过度增长与衰退
二、其他社会体系的竞争
三、自然环境的挑战
四、科学技术的落后
五、社会内部利益团体(群体)间的剧烈冲突
六、社会可支配资源、生产工具与公共财产的增加与减少
七、市场机制的震荡与衰退
第四节 小结: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的同与不同
第四章 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的历史合理性:社会压力的政府回应
第一节 分析模式:国家安全、政府利益、市场失灵的协同
第二节 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由非常到平时
一、国家安全释义
二、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可改善的国家安全
第三节 市场失灵
一、市场失灵的基础理论
二、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的现代性与前现代性
第四节 政府利益
一、政府利益的现代诠释
二、政府利益的基本形态
第五节 小结: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共通的历史合理性分析模式
第五章 现代经济法的历史合理性:政治正当性的现代转型
第一节 疑问的起点: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
第二节 现代经济法的生成的另一种视角:政治正当性形态的转换
一、政治正当性的概念
二、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的政治正当性与范式转换
第三节 现代经济法与前经济法转型的思想史背景
一、历史视角的选择:克劳塞维茨、马克斯-韦伯与卡尔.马克思
二、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战争与民族国家
三、马克斯.韦伯的政治社会学:民族国家与正当性
四、马克思的思想革命:革命、战争与现代性
五、历史背景的思想史解读
第四节 现代经济法的政治正当性转换:总体战的发轫
一、总体战的源起
二、总体战的相关理论
三、总体战生成的基础
四、总体战与政治正当性
五、现代经济法的诞生:总体战促成了政治正当性的完整转型
第五节 政治正当性结构与现代经济法
一、政治正当性与意识形态
二、政府的政治正当性结构与现代经济法
第六节 小结:经济法的政治过程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