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转型社会的宪法功能研究

转型社会的宪法功能研究

  • 字数: 20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吕宁 著 著
  • 出版日期: 2015-05-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77635
  • 版次: 1
  • 开本: A5
  • 页数: 210
  • 出版年份: 2015
定价:¥25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宪法在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正日益得到增强。在社会转型的宏大背景下,正确认识转型中国宪法功能的内容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并保障其实现,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本书对转型社会,尤其是现阶段转型中国宪法功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吕宁,女,1982年5月生,汉族,湖北武汉人。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学、人权法学。在《政治与法律》、《湖北社会科学》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摘编;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教育厅等课题多项,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和教育部重点课题;曾获湖南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等多项奖励。
目录
第一章社会转型与宪法功能
第一节宪法功能的基本含义
第二节社会转型概述
第三节社会转型与宪法功能的一般关系
第二章转型社会宪法功能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转型社会宪法功能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转型社会宪法功能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转型社会诸领域中的宪法功能
第一节经济转型与宪法功能
第二节政治转型与宪法功能
第三节文化转型与宪法功能
第四节社会转型(狭义)与宪法功能
第四章转型社会宪法功能的实现
第一节宪法功能实现概论
第二节我国社会转型期宪法功能的实现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摘要
前言 一 宪法功能是宪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范畴之一,在宪法学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性质和地位的体现离不开对宪法功能的正确认识和定位。宪法功能不仅是宪法价值的体现,它还是宪法观念的动态反映。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兴起,使功能派社会学家们纷纷运用社会学中的功能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这为法学家们突破传统的法学分析法,建立一套崭新的法律功能理论体系奠定了基础,也为宪法学的研究从传统的静态思维模式向动态思维模式转变提供了契机。宪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政治法律现象,具有相对独立性。宪法的相对独立性使其自身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从而对其他社会现象产生影响。宪法功能正是这种能动性的体现。法律体系是一个由不同的要素相互联系而组成的有机整体,每个要素都会对其他要素以及整个法律体系产生相应的影响。同时,法律体系中各要素又分别具有某些独特的功能,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使法律体系具有并发挥着整体的、系统的功能。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宪法功能的定位与实现直接影响着整个法律体系功能的总体指向与有效发挥。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并不意味着宪法是孤立的、高高在上的,远离人类社会静止的纯粹理性,宪法是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人的。宪法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蕴含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因而对宪法的研究应当放到其与社会整体及其各组成部分的联系中去。宪法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宪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等,这些问题的解答都离不开对宪法功能的认识。“法律是功能性的”。 \[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78页。对宪法功能的研究,使人们对宪法的认识从形式发展到功能,从概念发展到活动,从静态发展到动态,从个别目的发展到社会目的,从满足理性的向往到满足人类的需求,使宪法因此充满生气。同时,宪法功能是应然与实然的切换点,对宪法功能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应然的层面,还应从应然走向实然,宪法的功能也只有从应然走向实然,宪法才能生动起来,才具有存在的现实意义。宪法功能体现着宪法价值,以宪法价值为目标与指向,宪法功能的研究有助于对宪法价值的理解和掌握。而宪法的功能从应然走向实然的过程,不仅有利于从宪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互动过程中评价宪法自身存在的不足,还益于我们发现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的障碍因素并寻找出解决的途径,反过来则促进宪法的发展和完善。 社会转型是一个为社会科学各领域所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是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还是社会学、哲学,抑或法学,都从本学科领域视角对社会转型进行过相关探讨。社会转型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进行转变的动态过程,是历史进程中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而转型社会正是介于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的一个特殊社会样态,具有过程态的特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处于快速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社会正是蕴含着传统与现代社会的特质,体现着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的矛盾冲突,在新旧社会范式转换过程中处于一种“旧辙已破,新轨未立”状态的转型社会。中国转型社会表征为社会领域的分化与整合并存、社会规范的失范与重建并存、社会观念的冲突与融合并存的状态。也正因此,中国转型过程中遇到了种种理论困惑和现实难题。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宪法在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正日益得到增强。在社会转型的宏大背景下,正确认识转型中国宪法功能的内容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并保障其实现,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因此,对转型社会,尤其是现阶段转型中国宪法功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 由于宪法功能是宪法学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宪法学教材中都有以宪法功能或宪法作用为名的相关内容,但囿于教材的性质,对这部分内容主要是简单的介绍性描述,并未深入展开。一直以来,对于宪法功能的研究几乎是一个被法学界所忽视的话题,而近几年与宪法功能相关的文章在逐渐增多,可以看出学界对于宪法功能这一重要的宪法学范畴开始逐步重视。但是对于宪法功能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以宪法功能或作用为名的专著更是极为少见。 从研究方法来看,学者们采取了历史分析法、功能分析法、经济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等多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并结合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法理学等,尤其是结合社会学对宪法功能进行研究。从研究角度来看,大多在宪法学的视域内审视宪法的功能或作用。但也有学者从部门法的角度,如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待宪法的功能。台湾地区一些学者还从部门宪法学的角度研究宪法的功能。 目前关于宪法功能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宪法功能的含义。对于宪法功能的含义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但大多数认为宪法功能是宪法基于其本质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效能。有学者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认为宪法功能是宪法对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影响。另外,宪法功能和宪法作用的含义理解比较混乱。早期研究大多将宪法功能与宪法作用混同,认为两者含义相同而相互交替使用。随着研究的深入,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将两者进行区分,认为宪法功能和宪法作用并非等同概念,并解析两者的区别,认为两者是应然与实然层面的关系,宪法作用是宪法功能的具体表现。 第二,关于宪法功能与宪法价值的关系。大多数学者都提出,宪法价值决定宪法功能,宪法功能体现宪法价值;少数学者提出,不同性质的宪法所具有的价值不同,因此其宪法功能也有所区别。但是对于宪法价值究竟如何决定宪法的功能,宪法哪些价值影响着宪法使其具有独特的功能,宪法的功能如何体现着宪法的价值等问题都未展开分析。 第三,关于宪法功能的分类和内容。对于宪法具有什么功能,学界分歧较大,并未形成系统认识。总体来说,大多数学者认可宪法的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权功能。除此之外,有的从规范角度将宪法功能分为指引、预测、评价、教育和强制功能;有的观点认为宪法在形成民主政治秩序时应该具有赋权功能、限权功能和保权功能三大功能。 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28页。也有观点认为宪法功能等同于宪法作用,具体分为限制作用、巩固作用、统一作用和宣传作用。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页。还有学者从宪法功能具体产生影响的基本方面,将其分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法律功能和文化功能。另外,也有学者认为宪法具有意识形态功能、民主主义功能、组织功能、合理化功能、公共关系功能、登记功能、象征性功能和障碍功能八大功能。 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0~71页。也有学者认为宪法具有分配政治权力,规范并控制国家权力,预防社会混乱,以及平衡各种利益的功能。 朱福惠:“宪法价值与功能的法理学分析”,载《现代法学》2002年6月第3期。这些分类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合理性,但是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么将宪法功能与法律的一般功能相等同,注意了法律功能的普遍性,却忽视了宪法功能的特殊性;要么仅从国家权力的角度认识宪法的功能,注意了宪法国家权力部分的内容,却忽视了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部分的内容;要么从宪法的政治性功能上来理解宪法功能,强调了宪法对政治领域的功能,却忽视了宪法对于社会其他领域的影响;要么从宪法对社会各方面的具体影响来认识宪法功能,虽然肯定了宪法对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但是,一方面将宪法功能和宪法作用、职能相混同,另一方面又容易陷入宪法功能万能论的误区。 第四,关于宪法功能的实现。国内部分学者从法理上分析宪法功能实现的障碍因素,有的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探讨宪法功能实现的途径。近年来,部分学者开始认识到宪法功能的实现的重要性,并提出应当强化宪法的功能。但是由于宪法功能的实现与宪法的自身结构、宪法的观念以及宪法各运行机制密切相连,所以宪法功能的充分实现离不开对宪法文本的规范,离不开民众宪法意识的形成,更离不开宪法制定、修改、适用、解释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对这些机制的研究虽然很多,但是从宪法功能的角度来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却非常少。 第五,就宪法的某一具体功能来说,学界对宪法的政治功能探讨的较多。而宪法的其他方面的功能,已经有开始进行深入研究的趋势。如美国学者凯斯·R.孙斯坦就宪法的设计民主方面的功能展开研究;我国宪法学者莫纪宏则突出对宪法法律功能的强调;还有学者以文本分析为切入点,就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进行探讨,或者就宪法的经济功能进行深入分析。 第六,关于转型社会宪法功能的研究。近年来社会转型也成为宪法学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宪法学界主要从宪法文本的变迁、宪法与民生、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等方面展开社会转型的宪法学问题研究。 朱福惠、刘连泰、周志刚:“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法课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综述”,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3期。就转型社会的宪法功能的研究来看,有学者开始研究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法功能,表述了宪法功能的变迁过程。有个别学者注意到宪法的社会转型功能问题,但是没有进一步理论深化。还有学者深入分析国外宪法的变迁历程,但并未对导致宪法功能变迁的相关因素做深入分析探讨,也鲜少有研究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功能和我国宪法的功能变迁问题,也都未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宪法功能的理论基础。 综观现行的研究,有两大不足:一是现行研究较为零散,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且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对宪法功能抽象的价值研究,但是对宪法的社会转型功能的研究鲜少涉及。对宪法功能的研究虽然是在逐步深入的过程中,但是并未形成系统的成果,研究也不够深入。对于宪法功能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宪法的政治功能和法律功能,而就宪法对社会转型的影响,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宪法的作用研究较少,缺乏对宪法功能体系的认识和研究。二是研究深度上简单介绍国外情况的多,系统把握本土化及总结规律性的少。尤其是对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过程中对宪法的影响,以及宪法对社会转型的影响的研究很少。直接将国外研究成果照搬,或者不注重本土化的粗糙研究会为解决当下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实际问题带来诸多困难。因而,有必要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法功能展开更为细致深入的研究。 总体来说,目前学术界对转型社会的宪法功能研究还是一个非常薄弱的领域,但对于宪法功能的研究正逐渐为学界重视。以法学为主,结合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尤其是社会学和社会哲学等多学科来开展研究,立足于中国国情,在宪法与社会的互动实践中寻求转型中国宪法功能实现路径。在理论上,对于完善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体系,在实践上对于法治国家的实现和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原系2010年博士毕业论文,为保持原貌,并未做过多改动,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并未结束。也正因为如此,希望读者多给予指正。 吕宁 2014年7月于岳麓山北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