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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部的驳案经验

清代刑部的驳案经验

  • 字数: 246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张田田 著 著
  • 出版日期: 2015-10-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84046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76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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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以清代真实有效的判决为中心,采取微观视角,关注驳案的过程,比较情节类似的案件在不同时空中的处理,以把握立法和判决的关系、揭示从立法到判决的司法活动特性为依照。
作者简介
张田田,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在《法学家》《清史研究》《学术研究》《法律文化论丛》等国内外学术书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问题与视角:聚焦准驳之间的刑部驳案经验
第二节史料的利用:从“驳案集”“说帖集”到“刑案集”
一、时间范围:从乾嘉时期到道成同光时期
二、刑案载体之“说帖”考辨
三、刑案类型
第二章刑部办案结构
第一节“堂一司”结构与“堂-(该)司-律例馆”结构
第二节律例馆的办案角色
第三章准驳之间:刑部的覆核活动
第一节驳审、驳改意见的出具
一、表层理由:案情未确、律例未符
二、深层原因:案情不实、律例不平
第二节照覆意见的出具
第四章准驳之外:从覆核到定案
第一节大理寺、都察院等与刑部“签商”
第二节皇帝改判与修改律例
第三节其他
第五章刑部议驳的功能与局限
第一节刑部议驳的功能
第二节刑部议驳的局限
附录
附录一:刑部事宜
附录二:刑部说帖
附录三:刑部具奏与地方具奏
附录四:刑案提要(《刑案新编》“贼盗”“人命”门)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摘要
总序 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以法律文化传承为主旨,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省内著名大学,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律师协会等法务部门与行业协会,旨在通过协同攻关、合作创新,推出高质量的法律文化创新研究成果与实践创新成果。在法律文化原理、部门法文化、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外(中西)法文化比较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法文化元素(基因)、结构、特征、意义等静态的以及法文化生成、变迁、转型、传播等动态的理论研究;通过调查、走访、驻站等方式,对传统法文化因素的遗存、消失,外来法文化因素的传入、吸收,国人法文化的融汇、创造,当下法文化的现状、建设等,进行实践层面的关注、跟进,以阐扬时代、提炼精神,构建涵摄传统、切合时代、推陈出新、创造更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文化。这样的新型的法文化,是具有民族根、时代魂的法文化。 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将作为共同成果,以“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丛书”形式陆续出版;调研成果也将适时发布,符合发表、出版条件的,也将陆续予以发表,或纳入丛书出版。首批首部著作,是大连大学法学院教师王爱群博士翻译的《日本民法典》。期待这一好的开始,也期待中心丛书越来越好。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霍存福 汪世荣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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