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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 字数: 264000
  • 装帧: 简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汪东升著 著
  • 出版日期: 2019-08-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36569
  • 版次: 1
  • 开本: 其他
  • 页数: 275
  • 出版年份: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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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是这个时代醒目的标识,也是信息时代的未来图景。信息数据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极容易被滥用和买卖。面对这一矛盾,大数据时代科技、产业及社会亟须完善个人数据的隐私规制。在面对信息社会汹涌的侵害个人信息行为时,法律的滞后性显露无疑。由于法律的缺位和不完善,导致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企业都存在着随时可能侵犯个人信息的趋利动机。除了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体系外,对个人信息的另外一个重要保障就是刑法,刑法以其严厉的制裁手段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信息时代和移动互联的背景下,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进行专题研究十分必要,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顺应了未来的刑法变革和时代需要。
作者简介
汪东升,男,1986年生,安徽怀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厦门大学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曾获厦门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近年来在《刑事法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犯罪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并有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编著《金融犯罪专业化公诉样本》《刑法:案例与材料》两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厦门市研究课题、厦门大学研究课题等多项。
目录
目录导论一、研究意义二、立法及研究现状三、研究内容第一章个人信息的基础理论第一节称谓选择及概念辨析一、不同称谓及其选择二、相关概念辨析第二节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其分类一、个人信息的定义二、个人信息的分类第三节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一、所有权客体说二、隐私权客体说三、人格权客体说四、新型权利说第四节本章小结第二章域外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启示第一节美国一、信息隐私权的确立二、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变迁三、美国的立法启示第二节德国一、德国个人数据保护立法二、数据犯罪的刑事责任三、德国的立法启示第三节我国台湾地区一、“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二、台湾地区“刑法”的相关规定三、“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及相关规定四、台湾地区的“立法”启示第四节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一、《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刑法典的相关规定三、《打击电脑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四、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启示第五节本章小结第三章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第一节个人信息保护的前置法规范评析一、宪法相关规定评析二、民法相关规定评析三、行政法相关规定评析四、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析五、小结:总体评价第二节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规范分析一、初始阶段:《刑法修正案(七)》之前二、确立阶段:《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三、发展阶段:《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第三节本章小结第四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认定第一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认定一、犯罪客体的确定二、犯罪对象的认定第二节犯罪客观方面认定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理解二、相关行为方式的理解第三节“情节严重”的认定一、犯罪对象二、行为方式三、危害后果四、小结第四节本章小结第五章结论附录Ⅰ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节录)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附录Ⅱ1.法国刑法典(节录)2.意大利刑法典(节录)3.西班牙刑法典(节录)4.葡萄牙刑法典(节录)5.瑞士刑法典(节录)6.奥地利刑法典(节录)7.芬兰刑法典(节录)8.挪威刑法典(节录)9.丹麦刑法典(节录)10.瑞典刑法典(节录)参考文献后记
摘要
总序学术的提升需要传承积淀、厚置根基,深厚的历史底蕴是一个学科发展的重要因素。从1926年起,厦门大学有了法科,厦门大学的校园里开始有了法律人的足迹。作为厦门大学的学子,厦门大学法律人始终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坚持“学术建院、民主建院”的治院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实创新”的传统学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春华秋实,厦门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今天的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后劲充足的学术梯队,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完整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格局,为国家的法制建设、法学昌盛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了第三轮法学学科评估,在全国650余所法律院校中,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办学实力排名第十。学院坚持“加强优势学科、培育特色学科、支持基础学科”的发展思路,努力优化学科结构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升学科的核心竞争力。近五年来,学院建设了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三个国家级基地,以及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基地。学院积极引导开展跨学科研究,组建了优势学术团队,建立了“中国崛起与国际法发展”研究团队、“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团队、“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团队、“公证法律与自动化”研究团队、“经济犯罪”研究团队、“法律认知神经科学”研究团队,以及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创新平台:“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立法研究中心”,促进了学科研究交叉,推动了学院学科平台创新。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属于国家重点学科。2012年,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同时入选“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厦门大学法学院现正朝着建设国内知名、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法学院的宏伟目标努力奋进。成绩属于昨天,未来仍需开拓。厦门大学法学院的使命与价值,在于培养人才、传承文明、创新知识、探求真理、服务社会、引领未来。只有不断推动法学学科发展,实现新的跨越,我们才能真正担当起法学教育的使命。2016年10月,厦门大学法学院将迎来90岁的生日。值此之际,我们将本着“回眸历史轨迹,继承优良传统,展示办学成就,凝聚发展动力,再谱辉煌篇章”的宗旨,隆重举行系列庆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出版系列专著作为90周年院庆的献礼,再续南强华章。“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本系列专著都是厦门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的研究成果,他们各有专攻,有着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我们希望这套专著能够从一个侧面展示厦门大学法律人的风采。宋方青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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