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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

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

  • 字数: 248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胡锦光 编 著
  • 出版日期: 2013-12-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56920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196
  • 出版年份: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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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胡锦光教授担任主编。
本书真实记录了2012年影响中国宪政进程的十大宪法事例,这些事例均具有典型代表性,社会影响重大,在此基础上结合了宪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对这些事例的评析。旨在弘扬宪政精神,增强宪政理念,提升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水平,推动中国宪政的稳步发展。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然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因为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是它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作者简介
胡锦光,1960年1月生,男,徽州人。1983年6月、1986年6月和1998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级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代表性学术成果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独著)、《行政处罚研究》(独著)、《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中国十大宪政事例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2005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2008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双百活动最佳宣讲奖”。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等。
目录
事例1:微博反腐之“杨达才案”――政治自由、政治参与的宪法思考
一、事件始末
二、微博反腐:网络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
(一)微博反腐:杨达才案件的表征意义
(二)网络政治参与:杨达才案件的宪法解读
三、监督权、言论自由的保障与政治人物隐私权限制
(一)监督权的含义
(二)监督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三)言论自由的保障与政治人物隐私权的限制
(四)对本案的分析
四、政治参与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信息公开
(一)知情权及其价值
(二)加强知情权的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对本案的分析

事例2:吴英集资诈骗被判死缓案――通过限制死刑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一、事件始末
二、对民间借贷的管制:吴英案生成的制度背景
(一)民间借贷的立法:“硬”禁止与“软”鼓励
(二)旺盛的民间借贷需求
三、集资诈骗要处死刑吗?死刑的合宪性解释
(一)宪法中的生命权
(二)死刑的合宪性解释与死刑的限制
(三)“经济犯罪不应规定死刑”之再解释
(四)吴英犯集资诈骗罪是否应该被判处死刑
四、死刑缓期执行:保护公民生命权的“通幽曲径”

事例3: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宪法进路
一、事件始末与宪法视点
(一)地级三沙市设立始末
(二)三沙地理、人文、区划和建制沿革
(三)国内外对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反应
(四)考量地级三沙市设立的宪法视点
二、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宪法依据
(一)地级三沙市的设立符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二)设立地级三沙市体现了维护主权与保障人权的内在统一性
(三)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合宪性与合法性
三、地级三沙市政权组建的合宪性分析
(一)依宪依法产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为新生的
地级三沙市权力机关构筑了合法性基础
(二)认真对待公民选举权,为地级三沙市政权组织夯实了民意基础
(三)地级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其他国家机关,奠定了市其他国家机关的正当性基础
四、启示和建议

事例4:陈乎福发网帖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事件――煽动罪与言论自由
一、事件始末
二、罪与非罪
三、英国法上的煽动诽谤罪
四、政治言论之宪法保障
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合宪性分析

事例5:四川农民与国家争夺乌术归属权案――财产的“私使用性”与国家所有
一、事件始末
二、乌木的权属争议及问题呈现
(一)民法上有关乌木属性的不同观点
(二)鸟木的所有权归属:国有抑或私有
(三)主要涉及的宪法问题
三、财产权保障的宪法意义
(一)财产的“私使用性”原则
(二)私有财产权的功能
(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性
(四)宪法制约下的立法裁量
四、我国宪法上私有财产权保障体系的成立与发展
(一)1982年《宪法》的规定
(二)四次修宪中的发展
(三)私有财产权入宪对民事立法的影响
五、对本案的分析
(一)民法相关条文的合宪性解释
(二)私有财产权限制的合宪性审查
六、结语

事例6:异地高考公共政策中的“约辩”事件
――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与国家的教育公平义务
一、事件始末与法理问题
(一)事件始末
(二)本事件的法理问题
二、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度体现
(一)2013年前的高考制度
(二)当前的异地高考政策
(三)异地高考政策的学理争点
三、平等权的审查方法
(一)平等权的审查标准
(二)平等权的审查步骤
四、依户籍参加高考的平等权审查
(一)户籍制度与高考制度的功能
(二)高考根据户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
五、异地高考政策的平等权审查
(一)异地高考政策是不彻底的矫正措施
(二)对北上广三地工作方案的评析
六、余论

事例7:任建宇因网络发帖被劳教事件――言论自由与劳动教养
一、事件始末
二、系争问题
三、言论自由保障的宪法基础
(一)言论自由的概念
(二)言论自由的功能
四、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
(一)主体范围
(二)事项范围
五、言论自由的干预
六、阻却违宪事由
(一)法律保留原则
(二)比例原则
七、结论

事例8:人大代表李万均为农民工讨薪被警方通缉事件
――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一、事件始末及主要问题
二、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享有
(一)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主体
(二)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期间
(三)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条件
三、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适用
(一)适用范围
(二)适用程序
四、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实现
(一)作出许可的主体
(二)许可审查的标准

事例9:中国多个城市爆发针对日本“钓鱼岛国有化”示威游行事件
――宪法上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一、事件始末
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保障内涵
三、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限制
(一)内容限制
(二)时间、地点、方式的限制
(三)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限制要件的合宪性分析
四、事先许可的合宪性分析
(一)美国
(二)德国
(三)美国、德国的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五、结论

事例10: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强制堕胎事件
――强制堕胎对夫妻生育权、孕妇健康权和胎儿生命权的侵害
一、事件始末
二、本事例涉及的宪法问题
三、作为我国宪法义务的计划生育
(一)计划生育制度体现出的战略思维
(二)计划生育义务的特征和宪法位阶
四、强制引产与夫妻的生育权
(一)宪法对生育权的保障
(二)强制引产对冯建梅夫妇生育权的限制
(三)强制引产的宪法正当性审查
五、强制引产与孕妇的健康权
(一)宪法对健康权的保障
(二)强制引产对冯建梅健康权的损害
(三)强制引产的宪法正当性审查
六、强制引产与胎儿的生命权
七、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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