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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民族观及其中国意义研究

宪法的民族观及其中国意义研究

  • 字数: 26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李占荣,唐勇 著 著
  • 出版日期: 2015-12-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89003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66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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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学术界长期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所以,在宪法中,将民族关系涵盖在社会关系之中不予表述与规范。笔者论证了宪法应当表述与规范民族事项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另外,从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出发,对宪法实际上是什么进行描述性的认识,同样可以体认到宪法是规定公民、民族、国家,主权、民主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的载体。通过对宪法文本的比较,笔者发现,构建了主权民族的国家和未构建主权民族的国家对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最后笔者就我国自身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展开和论证,提倡将中华民族的概念入宪。
作者简介
李占荣,甘肃庆阳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和民族法治理论。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理学法史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社会管理法治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先后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和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5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和各类横向项目12项。出版《社会经济的法律规制》(2001)、《民族经济法研究》(2003、2009)、《当代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反思整合与发展》(2004)、《宪法的观念世界》(2009)、《社会主义宪政的伦理价值研究》(2011)等著作。
唐勇,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和宪法学。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国际体育法协会(IASL)会员、浙江省法理学法史学研究会理事。曾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访问学者研究。在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Review,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目录
绪论
一、研究目的、现状及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三、基本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述与规范:基于世界各国宪法文本的比较
一、宪法文本表述民族范畴的必然性
(一)宪法规定民族之范畴的必要性
(二)宪法规定民族范畴的可行性
二、构建了主权民族的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一)基本上属于单一民族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二)事实上是多族群或多民族且构建了主权民族的国家
三、未构建主权民族的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一)由多民族构成的联邦制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二)由多民族构成的单一制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第二章民族范畴的宪理解释
一、主权民族
(一)主权民族的涵义
(二)“族裔质性”分析范式
(三)族裔同质国家主权民族的宪法构建
(四)族裔异质国家主权民族的宪法构建
二、自决权民族
(一)自决权民族的涵义
(二)自决权民族的宪理解释
三、自治权民族
(一)自治权民族的涵义
(二)自治权民族的宪理解释
第三章民族范畴的中国表达及其意义:基于调研的实证分析
一、民族平等的宪理
(一)民族平等的理论内涵
(二)民族平等的宪法规范
(三)中国民族平等的现状分析
二、民族认同的宪理
(一)认同与民族认同
(二)民族认同的宪法规范
(三)中国民族认同的现状分析
三、民族权利的宪理
(一)少数民族权利的理论内涵
(二)少数民族权利的宪法保护
(三)中国少数民族权利的现状分析
第四章“中华民族”入宪
一、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与入宪意义
(一)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构成
(二)“中华民族”入宪的意义
二、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
(一)“人民”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三)“人民”与“民族”之间的关系
(四)“民族”“人民”“国家”“主权”四者之间的关系
(五)宪法在两个层次上使用“民族”一词
(六)“民族”“人民”“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
(七)“人民”“民族”“公民”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中华民族”入宪的方式
(一)范畴确立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二)范畴内涵界定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三)宪法规范构建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附录:调查问卷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摘要
总序 法治昌明离不开法学兴盛,法学兴盛离不开法律学人的砥砺前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文库即是浙江财经大学法律人耕耘于法学领域成果的结晶。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 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4个硕士学位点;学院法学研究力量雄厚,目前共有法学专业教师33人,教授11人,副教授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7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人才5人,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人,校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 学院坚持实施科研强院战略,鼓励教师从事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激发了广大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整体学术水平有较快提升,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研成果。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2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8项。教师先后在《法学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管理世界》、《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和转载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了专著和各类教材近40部,获得省部级等各类科研成果奖30余项。 为展现浙江财经大学法律学人在法学研究领域辛勤耕耘取得的成果,扩大学术影响,助力法学人才的成长。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法律出版社协商一致,设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文库出版项目,集中出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的专著类学术成果。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法律出版社本着鼓励学术创新、打造学术精品的追求,对申报列入文库出版计划的书稿精心选择,潜心打磨,以期展现浙江财经大学法律学人研究的最高水准。 孔子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周敦颐亦言:文以载道。我国的法治建设方兴未艾。弘法治之道在法律人,法律人弘道在法学论著。期盼浙江财经大学法学文库的出版能够为浙江财经大学法律人弘扬法治之道开辟新的天地。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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