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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强制措施司法化研究:轻罪案件快速审理的中外实践
字数: 522000
装帧: 平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黄京平主编 著
出版日期: 2017-01-01
商品条码: 9787519728885
版次: 1
开本: 16开
页数: 512
出版年份: 2017
定价: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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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特殊强制措施司法化研究:轻罪案件快速审理的中外实践》主要对特殊强制措施的司法化进行研究并形成报告。本书从比较法视野及实务角度加以探讨,轻罪案件快速审理的中国实践部分包括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研究、域外轻微犯罪处置经验研究、刑事速裁制度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等多方面进行理论与实务结合的研究。
目录
目录第一部分 特殊强制措施的司法化收容教育制度研究报告 王 烁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研究报告 左袖阳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研究报告 包 涵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研究报告 包 涵行政拘留制度改革研究报告 石 磊第二部分 轻罪案件快速审理的域外经验英格兰和威尔士在处理轻微犯罪方面的经验:实践与新发展原文作者Alexander Mills荷兰的“越快越好”程序:(频发)犯罪案件的快速解决路线图原文作者Petra van Kampen Leonie van Lent第三部分 轻罪案件快速审理的中国实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实体法问题 黄京平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处理的实体法依据 黄京平——兼议刑事诉讼法修正与刑事实体规范的关系从“认罪”“认罚”“从宽”的关系看制度内涵 冯志恒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看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定位 刘 惠 胡志强 李 刚非法集资案件认罪认罚问题研究朝阳区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部课题组非法集资类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 王 琳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吴春妹 金英梅 李建林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王爱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证研究 洪 磊 杨 文 孙莹莹——以北京市C区人民检察院实施现状为视角检察视角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 白世平 张 磊 张 倩经验与理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探索 吴春妹 贾晓文强制措施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贾晓文 周 芹浅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害人的有效参与 李雯迪浅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 石林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分析 李舸禛——基于松江区试点经验的考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解与适用问题研究 潘庸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证研究陈晓华 刘国媛——以武汉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实践为样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轻刑案件诉讼程序再构 李文祥——以危险驾驶罪实务办理为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作用的发挥 席瑞冰认罪认罚制度与不起诉案件的衔接路径探究 窦立博认罪认罚从宽之“出罪” 王晓雪试论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定位 岳 阳 孙亚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问题思考 袁春义 柳 岚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李 搏值班律师的实质性参与:公正的呼唤 逯文芳——以基层检察机关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视角职务犯罪认罪认罚协商制度的构建李晓娟 孙 阳
摘要
序言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15日,该决定正式发布。该决定中第九部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明确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除已经执行近六十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度作为行政性强制措施,却能不经过人民法院审判而对执行对象剥夺人身自由,与《立法法》第9条“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的规定和“剥夺人身自由针对的行为是犯罪”的理念相悖,也实际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规定,在近些年来颇受学界的批判。这次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成为了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的里程碑事件。但是,除劳动教养制度外,我国还存在不少类似于劳动教养制度的可以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性强制措施,包括针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的收容教育;针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实施的强制隔离戒毒;针对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收容教养;针对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危险的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制医疗或强制监护;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实施的行政拘留。在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后,上述这些制度未来如何发展,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本课题组也希望在这次的法治建设浪潮中贡献应有的力量。本课题组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国内调研考察阶段,第二阶段为项目国外访问调研阶段,第三阶段为国内试点研究阶段。国内调研考察阶段中,课题组基于“全面关注,重点考察”的原则,尽可能关注较多的地域,而非仅仅集中于某地,既关注经济较为发达,司法资源相对集中,执法保障相对完善的地区;也关注经济较为落后,司法资源相对欠缺,执法保障相对缺乏的地区。据此,课题组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之间分别在北京市,并前往重庆市长寿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南省长沙市、四川省绵阳市等外地省市,针对上述行政性强制措施的实践情况展开调研活动,与各地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律师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者座谈,以多种形式深入交换意见,并考察了相关设施,对上述行政性强制措施的具体实践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把握。本书的第一部分,即是在此调研基础之上,经课题组研讨、由具体执笔者撰写的研究报告。在全面掌握国内实践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课题组希望能够在未来设计相关制度时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有效做法。在英中协会和荷兰大使馆的协调和帮助之下,课题组于2015年6月底至7月初前往荷兰和英国,对两个国家针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措施展开考察。在荷兰,课题组分别访问了马斯特里赫特、鹿特丹、海牙等城市。在马斯特里赫特,课题组参观林堡法院,旁听相关案件的庭审,并前往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与学者、检察官、法官就中荷处置相关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方式举行研讨会。在鹿特丹,课题组重点考察了荷兰的“越快越好”(“as soon as possible”,ZSM)程序试点项目,并就相关议题与检察官、律师、行政机关官员、社会工作者等座谈。最后,课题组参观了位于海牙的荷兰最高法院,并与Taru Sproken教授等荷兰最高法院法律顾问就相关问题展开座谈。在英国伯明翰,课题组考察了西米德兰德警局和羁押场所,在维多利亚治安法院、伊丽莎白女王皇家刑事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与治安法院法官、刑事法院法官就轻罪案件的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座谈,并与律师事务所、皇家检控署、缓刑服务部、青少年犯罪服务部的代表展开对话。在英国伦敦,课题组考察了戒毒机构等,听取了法官、教授、研究人员对轻罪案件实体性、程序性制度以及相关改进举措的系统介绍,与不同专业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座谈。在国外考察期间,课题组与不少专家达成了项目合作意向,在课题研究后期,课题组也邀请了英国、荷兰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学者来中国参加专题研讨会,向国内的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学者介绍相关具体措施和经验,国内外的实务专家和理论专家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本书的第二部分即收录了课题组邀请英国伦敦城市大学Alexander Mills教授和荷兰乌得勒支大学Petra van Kampen教授及Leonie van Lent教授所撰写的介绍英国和荷兰相关制度、改革经验的文章。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语境下,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性强制措施的完善措施,有多种方案可以选择,但司法化或许是最根本、最便捷的路径。司法化的核心在于将案件交由法院进行审理,通过法院作出剥夺人身自由的决定。上述行政性强制措施被司法化之后,需要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将会急剧增加,这将使得原本就已非常紧张的司法资源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该问题,那么司法化就成为了纸面上的一种设想,而不能在实务活动中成为现实。本课题的研究恰逢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进入高潮阶段,多项旨在加速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诉讼效率的改革措施进入试点阶段,其中尤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最为关键和重要。这两项制度的试点成果即将由刑事诉讼法予以规定,刑事诉讼法关于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最新规定,不仅为既有案件诉讼效率的提升提供了新的制度资源,也会为行政性强制措施未来司法化之后的案件快速办理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课题组及时调整了既定的调研方案,在2015年11月,课题组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单位之一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具体参与人员:吴春妹、贾晓文、叶萍、魏亚男、席瑞冰、黄成)达成了合作协议,以适当方式参与试点工作,共同推进试点改革的进行。以此为基础,课题组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1月联合主办了“认罪认罚案件的中国实践与域外经验”研讨会。具体议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体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问题,认罪认罚制度的检察定位和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中国实践。与会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是亲身经历试点工作、参与操作规则设计、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律师,以及中外学者、实务机构的研究者等。本书第三部分收录了这次研讨会收到的论文,这些论文或研究报告主要由检察官、法官撰写,着重展示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省市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成效。本书课题组成员如下:黄京平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 磊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左袖阳 法学博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包 涵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王 烁 法学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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