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伟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林业大学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参与过全国各地三十余家企业的境内外上市(IPO\红筹)、投融资、企业重组改造、资产重组、股权、资产转让等法律活动。参与《企业改制与发行上市法律实务》,《创业板上市法律实务》、《上市公司分析》、《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的编写工作。
李慎波
教育背景
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
工作经历
2000年—2002年 大连保税区金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03年—2004年 朝阳锟鹏律师事务所
2005年—2007年 北京市天渡律师事务所
2007年—至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李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上市(包括公司在主板、创业板及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间兼并收购、(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房地产及建筑工程等领域。
李律师致力于公司上市业务,曾参与多个主板上市项目,完成了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并在实践的基础上编著了《新三板操作实务》一书。
李律师致力于房地产及公司并购法律业务的研究与实践,代理了多起与房地产有关的诉讼,并参与了几大房地产非诉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比较客观地分析房地产并购业务中发生风险事件可能产生的诉讼结果。
李律师参与的公司上市、并购及改制项目主要包括: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0057)新三板挂牌项目、海航酒店控股集团公司并购项目、辽宁博大民兴集团并购项目、紫光集团对外投资事项、电影股份公司并购项目、楚源公司主板上市项目、威凯房产开发公司改制项目等。
李律师参与的房地产及建筑工程项目主要包括:葫芦岛新世纪港口工业园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再审案、北京京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申请仲裁案、北京德莱杰建材有限公司与林德纳新型建筑材料(太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与北京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销权之诉案、惠州东江项目建筑工程再审案、中恒信投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台湾人房屋继承遗产公证项目、法国人唐马克在京购房的相关土地权属登记项目等。
李律师参与的其他主要公司业务案件包括:葫芦岛新世纪港口工业园有限公司解散案、中石油钻井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听亚伦追偿项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可疑类信贷资产处置项目、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不良资产执行项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盈投系”不良资产处置项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都支行与北京国都投资有限公司撤销权之诉等
李律师参与的其他主要民事案件包括:孙群诉张媛离婚财产分割案、郑子钦诉北京建贸新科建材有限公司及北京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张扬和冯家铭诉邓月和杨蒙《股权及设备转让合同》纠纷及北京市锦云亭餐饮有限公司诉邓宇泽《租赁及租赁合同转让》纠纷案、宋玉凤诉董学良和陈秀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刘晓意诉黄尧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张存诉北京世纪鸿翔音像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石双玉诉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周振明诉周万平和周振华遗产继承纠纷案、北京恒政通公司诉肖杰敏物权保护纠纷案、长春市征地补偿纠纷案、张明泽诉御美坊(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及多起劳动争议仲裁和交通事故赔偿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