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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引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引

涵盖《刑法》及修正案涉及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公正行使刑罚裁量权,依法量刑、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量刑均衡
  • 字数: 125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 曾斌,肖琼主编 著
  • 出版日期: 2018-03-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19791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959
  • 出版年份: 2018
定价:¥19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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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本书的特点:本书立足于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需要,根据全新的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活动,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涉及的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准确地阐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准确把握立案标准。二有利于准确把握定罪标准。三是有利于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
内容简介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引》立足于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需要,全面系统阐释了《刑法》及其修正案涉及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对于深化推动受立案改革和量刑规范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参考价值,是一本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工具书。
目录
目录第一章立案定罪量刑标准概述第一节立案标准一、立案的概念二、立案条件三、立案标准四、追诉标准第二节定罪标准一、定罪的概念二、定罪标准三、罪与非罪的标准四、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标准第三节量刑标准一、量刑的概念二、量刑标准与量刑规范化改革三、量刑的指导原则四、量刑的基本方法五、量刑情节六、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背叛国家案二、分裂国家案三、煽动分裂国家案四、武装叛乱、暴乱案五、颠覆国家政权案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八、投敌叛变案九、叛逃案十、间谍案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十二、资敌案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放火案二、决水案三、爆炸案四、投放危险物质案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六、失火案七、过失决水案八、过失爆炸案九、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十一、破坏交通工具案十二、破坏交通设施案十三、破坏电力设备案十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十五、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十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十七、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十八、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十九、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二十、帮助恐怖活动案二十一、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案二十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案二十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案二十四、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案二十五、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二十六、劫持航空器案二十七、劫持船只、汽车案二十八、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二十九、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三十、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三十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三十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三十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三十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三十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三十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三十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三十八、丢失枪支不报案三十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四十、重大飞行事故案四十一、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四十二、交通肇事案四十三、危险驾驶案四十四、重大责任事故案四十五、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四十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四十七、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四十八、危险物品肇事案四十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五十、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五十一、消防责任事故案五十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二、生产、销售假药案三、生产、销售劣药案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第二节走私案件一、走私武器、弹药案二、走私核材料案三、走私假币案四、走私文物案五、走私贵重金属案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七、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八、走私淫秽物品案九、走私废物案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件一、虚报注册资本案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四、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五、妨害清算案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七、虚假破产案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九、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十、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十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十二、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十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十五、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十六、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十七、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一、伪造货币案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四、持有、使用假币案五、变造货币案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八、高利转贷案九、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十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十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十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十九、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二十、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二十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二十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二十三、违法运用资金案二十四、违法发放贷款案二十五、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二十六、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二十七、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二十八、逃汇案二十九、骗购外汇案三十、洗钱案第五节金融诈骗案件一、集资诈骗案二、贷款诈骗案三、票据诈骗案四、金融凭证诈骗案五、信用证诈骗案六、信用卡诈骗案七、有价证券诈骗案八、保险诈骗案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一、逃税案二、抗税案三、逃避追缴欠税案四、骗取出口退税案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六、虚开发票案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十三、非法出售发票案十四、持有伪造的发票案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一、假冒注册商标案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四、假冒专利案五、侵犯著作权案六、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七、侵犯商业秘密案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案件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二、虚假广告案三、串通投标案四、合同诈骗案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六、非法经营案七、强迫交易案八、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九、倒卖车票、船票案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十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十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十三、逃避商检案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故意杀人案二、过失致人死亡案三、故意伤害案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五、过失致人重伤案六、强奸案七、强制猥亵、侮辱案八、猥亵儿童案九、非法拘禁案十、绑架案十一、拐卖妇女、儿童案十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十三、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案十四、诬告陷害案十五、强迫劳动案十六、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十七、非法搜查案十八、非法侵入住宅案十九、侮辱案二十、诽谤案二十一、刑讯逼供案二十二、暴力取证案二十三、虐待被监管人案二十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二十五、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案二十六、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案二十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二十八、侵犯通信自由案二十九、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案三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十一、报复陷害案三十二、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案三十三、破坏选举案三十四、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三十五、重婚案三十六、破坏军婚案三十七、虐待案三十八、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案三十九、遗弃案四十、拐骗儿童案四十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案四十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第六章侵犯财产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抢劫案二、盗窃案三、诈骗案四、抢夺案五、聚众哄抢案六、侵占案七、职务侵占案八、挪用资金案九、挪用特定款物案十、敲诈勒索案十一、故意毁坏财物案十二、破坏生产经营案十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第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一、妨害公务案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三、招摇撞骗案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七、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案八、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案九、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十一、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案十二、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十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十四、组织考试作弊案十五、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案十六、代替考试案十七、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十八、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十九、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二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二十一、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案二十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二十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二十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二十五、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二十六、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二十七、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二十八、组织、资助非法聚集案二十九、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三十、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三十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三十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三十三、聚众斗殴案三十四、寻衅滋事案三十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三十六、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三十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三十八、传授犯罪方法案三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四十、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案四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案四十二、侮辱国旗、国徽、国歌案四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案四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案四十五、聚众淫乱案四十六、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四十七、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案四十八、赌博案四十九、开设赌场案五十、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第二节妨害司法案件一、伪证案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三、妨害作证案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五、虚假诉讼案六、打击报复证人案七、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八、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九、扰乱法庭秩序案十、窝藏、包庇案十一、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案十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十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十四、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十五、破坏监管秩序案十六、脱逃案十七、劫夺被押解人员案十八、组织越狱案十九、暴动越狱案二十、聚众持械劫狱案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二、骗取出境证件案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四、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六、偷越国(边)境案七、破坏界碑、界桩案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案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案件一、故意损毁文物案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三、过失损毁文物案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案五、倒卖文物案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案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案十、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案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案件一、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案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四、非法组织卖血案五、强迫卖血案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案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案八、医疗事故案九、非法行医案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十一、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一、污染环境案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案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案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七、非法狩猎案八、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九、非法采矿案十、破坏性采矿案十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十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十三、盗伐林木案十四、滥伐林木案十五、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二、非法持有毒品案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案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案五、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案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七、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九、强迫他人吸毒案十、容留他人吸毒案十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一、组织卖淫案二、强迫卖淫案三、协助组织卖淫案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五、引诱幼女卖淫案六、传播性病案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案三、传播淫秽物品案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案五、组织淫秽表演案第八章危害国防利益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案二、阻碍军事行动案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四、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案五、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六、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七、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案八、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案九、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十、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案十一、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十二、接送不合格兵员案十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十四、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十五、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十六、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十七、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案十八、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案十九、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案二十、战时造谣扰乱军心案二十一、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案二十二、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案二十三、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案第九章贪污贿赂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贪污案二、挪用公款案三、受贿案四、单位受贿案五、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六、行贿案七、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八、对单位行贿案九、介绍贿赂案十、单位行贿案十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十二、隐瞒境外存款案十三、私分国有资产案十四、私分罚没财物案第十章渎职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滥用职权案二、玩忽职守案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五、徇私枉法案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七、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八、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九、枉法仲裁案十、私放在押人员案十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十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十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十四、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十五、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十六、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十七、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十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十九、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二十、环境监管失职案二十一、食品监管渎职案二十二、传染病防治失职案二十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案二十四、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二十五、放纵走私案二十六、商检徇私舞弊案二十七、商检失职案二十八、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二十九、动植物检疫失职案三十、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三十一、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三十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三十三、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三十四、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三十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三十六、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三十七、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第十一章军人违反职责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战时违抗命令案二、隐瞒、谎报军情案三、拒传、假传军令案四、投降案五、战时临阵脱逃案六、擅离、玩忽军事职守案七、阻碍执行军事职务案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案九、违令作战消极案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案十一、军人叛逃案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案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案十四、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十五、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十六、战时造谣惑众案十七、战时自伤案十八、逃离部队案十九、武器装备肇事案二十、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案二十一、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案二十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案二十三、遗弃武器装备案二十四、遗失武器装备案二十五、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案二十六、虐待部属案二十七、遗弃伤病军人案二十八、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案二十九、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案三十、私放俘虏案三十一、虐待俘虏案
摘要
前言公平正义是刑事司法的生命线,全面准确把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是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受案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人民法院不断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有力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方便广大刑事司法人员全面、准确把握每类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正确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确保客观公正地行使刑罚裁量权,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我们组织编写了《立案定罪量刑标准解读与实务指导》一书。本书的特点:本书立足于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需要,根据最新的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活动,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涉及的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准确地阐释,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准确把握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追诉、定罪标准相协调的原则,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本书的立案追诉标准,就是根据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联合制定下发的立案追诉标准(一)、(二)、(三)及相关补充规定,解放军总政治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军人违反职责案件联合制定下发的立案标准,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制定的立案标准确定。对于目前尚未明确的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阐释。二有利于准确把握定罪标准。定罪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认定的活动,是一个分析判断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准确惩罚犯罪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公安机关围绕定罪收集证据,在侦查终结时,根据已经收集的证据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符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要依法撤销案件;如果构成犯罪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以起诉意见书的形式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也要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断,对于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有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以起诉书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罪量刑。应当注意的是,只有人民法院对定罪才有最终决定权,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被确定为有罪。本书系统阐释了每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标准,方便刑事司法人员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准确判断。三是有利于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结合每起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核心在于人民法院依法客观公正地行使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的公正与均衡,确保判决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历史、事实和法律的检验。为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尤其是针对当前打击惩治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先后出台了许多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例如,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为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原有的几个司法解释进行全面修改,重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为惩治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1号);等等。与此同时,为提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要求,并对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作出具体规定。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明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修改完善了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个罪的量刑规范。本书系统阐释了量刑的概念、量刑的标准以及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要求,并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每类案件的量刑标准和量刑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逐一说明,方便刑事司法人员准确把握量刑的尺度,确保依法量刑、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和量刑均衡,不断推进量刑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此一并致谢。本书主要适用于公检法从事刑事执法司法的人员,也可供其他执法办案人员、律师、教学科研人员参考。编者谨识2018年1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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