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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件审判指导.4(增订版)/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

金融案件审判指导.4(增订版)/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

收录金融案件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总结金融领域内的疑难、新型问题及应对策略,法官审判、律师办案、公司法务实用工具书
  • 字数: 808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 编者:杜万华 著作
  • 出版日期: 2018-02-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07972
  • 版次: 2
  • 开本: 16开
  • 页数: 659
  • 出版年份: 2018
定价:¥13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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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1. 简明精准的问题提炼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所涉问题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新型问题,经反复归纳、筛选,剔除陈旧过时的,摒弃理论性过强而实践中缺乏参考价值的,精简拖沓冗长的,加入全新观点和依据,凝炼汇总而成。2. 系统深入的专业解答每一标题之下分审判专论、指导案例、公报案例、请示与答复、司法解释、审判政策与精神等10个栏目对所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解答。其中,审判专论囊括了知名学者、立法者、法官对该问题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对某些重要法律文件的理解与适用;审判政策与精神选编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具有专业性、指导性。3. 丰富典型的案例指导丛书选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终审的案例。重点案例有民二庭主审法官撰写的评析意见,颇具实用性与参考性。4. 重点时新的法律依据丛书收录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见均为商事审判领域重要且现行有效的文本。
内容简介
《金融案件审判指导》全面梳理、概括总结了金融领域内的疑难、新型问题及应对策略,为复杂、疑难金融案件的办理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导与参考作用。本书此次修订主要内容:1.丰富案例本次增订,补充了2014年至201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关本分册内容的全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极大丰富了本书的案例资源。2.完善内容针对2014年至2017年年初金融审判实务问题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补充和更新了新问题、新观点,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3.更新规定收集了有关金融法方面2014年至2017年年初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文件,补充到本书相应内容中或者附录部分。4.查漏补缺本书一版中,有作者、读者和编辑发现了部分问题,经过仔细核对与认真研究,对全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改正,重新统一了全书的标题级和体例,对表述不够准确或清晰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和润色。
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合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目录
目录第一章银行第一节银行信贷001.司法机关处理金融借贷案件的主要对策002.银行接受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贷款应注意的问题003.银行信贷业务中对公司章程的审查004.银行信贷业务中,接受股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005.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006.金融机构行使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的司法认知007.借款人未在银行确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日履行还款义务的,未还贷款全部转化为逾期贷款并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008.当借款人出现符合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时,银行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009.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借款担保人是否要提前承担责任,应当在担保合同中约定010.银行提前收回贷款行为若构成违约,担保人无须提前承担担保责任011.银行追索债权能否要求与借款企业有资产关系的新企业承担民事责任【案例指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灌南压铸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012.除贷款银行贷款中存在违法犯罪之外,借款人不得免除偿还借款义务【案例指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013.银行对无基础交易背景的汇票进行贴现与申请贴现人构成事实上的无书面借款合同的借贷关系【案例指导】 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云溪支行、广州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协利租赁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上诉案014.以虚假贸易形式进行借贷活动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案例指导】 杭州天恒实业有限公司与查莉莉、上海豫玉都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第二节金融不良资产转让015.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016.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利益之权衡017.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立场之选择018.涉及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类案件的受理019.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020.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021.金融不良债权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约定的效力022.地方政府等对金融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02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时原债务人的优先购买权024.国有企业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诉权及相关程序025.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026.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027.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028.受让人收取利息问题【案例指导】 佳木斯市升平煤矿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029.非国有企业债务人利息计算不适用《纪要》规则030.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031.有关不良债权转让既有规定的适用032.《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适用范围033.不良金融资产转让中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案例指导】 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深圳市国粮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034.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合同效力、诉讼主体、复息问题【案例指导】 辽源市佳林造革有限责任公司与DAC China SOS(Barbados)SRL借款合同纠纷案035.金融不良债权“先受偿,后转让”引发的资产管理公司诉银行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不予受理036.政策性不良债权的认定及法院对其转让纠纷的主管和管辖【案例指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支行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037.审理涉及农业银行处置股改剥离不良资产案件的法律适用第三节银行卡纠纷038.银行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039.持卡人透支后未按期还款,应支付复利、滞纳金、超限费等的约定是否有效040.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行为条款是否有效041.发卡行要求申请人抄录“申请人声明”是否认定其已履行了说明义务042.信用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可为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043.信用卡纠纷的管辖权约定优先,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原则044.持卡人对银行卡内账户资金应履行妥善保管义务045.银行卡纠纷案件的案由确定046.伪卡交易认定的参考因素047.伪卡交易民事案件中的责任认定048.因犯罪嫌疑人制作伪卡盗刷,发卡行应否承担给付卡内资金本息的违约责任049.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义务的认定以及对伪卡交易是否承担责任050.伪卡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应以具体使用时间为节点综合考虑051.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的限制052.因客户信用卡透支消费引发债务纠纷案件中本息额的认定053.持卡人恶意透支犯罪,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054.银行卡交易中提供服务的商户的民事责任认定055.银联卡特约商户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报案例】 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056.冒用银行卡案件中民事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公报案例】 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057.银行卡盗刷的概念与司法救济现状058.银行卡盗刷赔偿纠纷的案由059.银行卡盗刷纠纷中银行的注意义务060.特约商户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061.持卡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062.盗刷构成犯罪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063.商业银行应当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的各种犯罪承担防范责任【公报案例】 顾骏诉上海交行储蓄合同纠纷案064.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第四节其他065.银行负有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法定义务【公报案例】 周培栋诉江东农行储蓄合同纠纷案066.储户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被骗,银行与储户责任如何承担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俞建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067.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对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的表面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解付,是否应承担责任【公报案例】 喜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068.银行内部规定除非作为合同条款订立在合同中,否则不能对抗相对人069.银行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责任认定【案例指导】 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返还资金保证合同纠纷案070.存管银行对证券公司损失的民事责任认定【案例指导】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纠纷上诉案071.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符,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关系的认定【公报案例】 信连华诉新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072.储蓄人依据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法院应判定双方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公报案例】 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073.金融机构发放服务性集成电路卡时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公报案例】 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074.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公报案例】 吴卫明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075.无真实的贸易,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损害国家利益的,应认定申请开证关系无效【公报案例】一中行北京分行诉利达海洋馆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公报案例】二口福食品公司诉韩国企业银行、中行核电站支行信用证纠纷案076.开证行根据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开证行是否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下的货物享有质权【公报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077.未按约定履行保兑仓业务协议的,构成违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第二章证券第一节股票和债券078.法人股的实际出资人仍需通过指定场所交易取得“代持”股票079.法定期间内内部人短线交易收益应归上市公司所有080.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权行使主体是公司董事会和股东081.归入权的行使期间适用两年诉讼时效082.恶意收购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08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股票【公报案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08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代理公司债券持有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第二节金融衍生产品和担保085.场外衍生产品的对冲外汇风险功能086.场外衍生交易所面临的风险087.金融衍生交易以规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的,衍生交易合约有效088.衍生产品交易对手信贷风险的管理089.国际金融衍生工具场外交易中信贷敞口的计算090.信用支持文件的法律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问题091.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第三节终止净额结算制度092.ISDA主协议所提供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093.终止净额结算和抵销的区别094.终止净额结算制度与破产法律制度的冲突及终止净额结算的实现条件095.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终止净额计算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四节权证交易096.权证及其投资价值097.与投资者对市场风险判断有关的具体权证信息内容098.权证信息披露义务应由发行人和相关投资者承担【公报案例】 陈伟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等侵权纠纷案099.导致权证交易损失的三个因素100.权证交易损失赔偿的性质101.权证交易损失的责任认定102.证券交易所审核合格券商创设权证,如其主观无过错,对投资者权证交易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公报案例】 邢立强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第五节委托理财法律关系103.直接委托理财关系下强行平仓虽无合同约定,但以最小代价避免更大损失的,强行平仓行为不构成侵权【案例指导】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街证券营业部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返还纠纷案104.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无效【公报案例】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新华支行、第三人湖南省平安轻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代位权纠纷案105.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相关事项的,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公报案例】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侵权纠纷案106.证券公司内部人员违法挪用客户账户的资金和证券致客户资产损失,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指导】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合同纠纷案第六节证券市场侵权107.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研讨意见108.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109.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及抗辩事由110.预测性信息是否构成虚假陈述的判定111.审理虚假陈述案件应注意揭露日的确定、系统风险的认定及损失数额的计算112.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证券经营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报案例】 陈丽华等23名投资人诉大庆联谊公司、申银证券公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纠纷案113.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114.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权利主体的认定标准115.内幕交易主体的分类116.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117.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的集体诉讼制度118.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失计算基准日的确定119.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120.操纵市场问题121.证券发行时因隐瞒有关事实引发民事纠纷的,承销商、保荐机构根据过错推定承担连带返还责任122.证券侵权民事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建立及保障机制123.证券营业部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后,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国债资金出现了变现并被用资人使用的结果,应认定其符合客户意图【公报案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诉华隆公司等证券侵权纠纷案第七节证券回购124.证券回购的性质125.证券回购中存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以及证券公司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的两种法律关系126.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否有义务审查证券公司经客户授权进行国债回购127.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被告的国债回购纠纷原则上不可诉、不受理128.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案件的类型与特点129.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的主要原因130.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案件的裁判原则与思路131.国债回购中的委托理财132.国债回购交易中不同委托理财协议的法律性质133.国债回购交易中名为委托理财, 实为借贷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134.国债回购交易中保证本息最低回报及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135.国债回购交易中无保底条款委托理财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136.债权是否属于应当收购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商事案件审理的范畴【案例指导】 浙江斯文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及第三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案第八节证券公司风险处置137.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13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经验总结139.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行政清理140.国家对被关闭或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债务甄别收购141.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证券类资产转让142.被处置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143.证券公司破产案件行政处置程序前置144.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和审理应注意的问题145.人民法院对进入行政清理的证券公司的“三中止”措施146.法院对行政处置程序中个别清偿行为的纠正147.证券类资产是否处置完毕的审核148.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方法149.管理人聘用中介机构人员问题150.证券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诉讼、保全和执行问题151.证券公司破产中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152.债权甄别收购工作的完成是法院受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的前提条件,行政清算组应向债权人履行告知义务153.证券公司破产中甄别确认小组的债权甄别结论,法院不宜直接改变154.行政清理阶段,证券类资产经批准可以转让,有关当事人提出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155.债权清收:人民法院受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财产占有人请求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156.证券公司破产宣告的特殊性157.证券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及证券破产变现方式158.证券公司破产案件中直接以证券作为破产财产分配的条件159.证券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160.证券公司被责令关闭、进行行政清理后,由行政清算组取得证券公司对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完整的权利和责任【公报案例】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返还扣划结算资金纠纷案161.管理人可以委托接受证券类资产的证券公司审核债权凭证162.证券公司的破产抵销权163.证券公司破产案受理后,有关证券公司的小额债权诉讼等,受理法院可指定其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164.管理人撤销权的行使起算点165.证券公司破产案件中的取回权问题166.证券公司违规挪用客户证券资产被追回后,证券公司破产时如未发生财产混同客户可以主张取回权167.证券公司关联公司的资产以单独处置为原则,但对其特殊的关联公司则与证券公司一并破产168.证券公司破产程序的改进第三章期货第一节期货的一般问题169.期货市场的特性170.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171.期货业务须严格审批172.期货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73.中介服务机构在向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等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勤勉尽责174.结算担保金能否被冻结、划拨问题175.盘中追保和盘中强平的是否有其必要性和合法性176.期货强行平仓需满足的条件及产生的后果【案例指导】 范有孚与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177.交易所和会员以及会员和客户之间是否可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无须追加保证金即可强行平仓178.期货领域的商事侵权问题179.保证金以及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保全和执行180.期货分级结算体制与结算担保金的相关规定181.结算担保金的性质182.期货风险准备金的豁免冻结、划拨183.期货交易相关主体协助执行义务184.期货交易会员单位私自将交易席位租借他人,应对租借席位的交易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案例指导】 中青基业发展中心与平原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185.期货混码交易真实性应从举证责任的分配、买卖方向、客户交易指令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案例指导】 周鑫良与金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真实性确认纠纷案第二节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186.做空机制187.做空机制的市场作用188.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交易均实行适当投资者制度,以防范风险和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189.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风险及防范190.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及防范191.股指期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步骤192.通过司法制度对虚拟经济市场新的交易制度给予保护193.期货交易结算和证券交易结算体系架构的区别194.融资融券民事法律关系195.我国融资融券业务采取“看穿式”二级账户体系的架构196.股指期货主要业务规则第四章票据法第一节票据的一般问题197.票据文义性原则的适用198.票据无因性原则的适用199.票据权利外观原则的适用200.以无真实交易关系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的融资是非法融资【案例指导】 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与被上诉人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案201.票据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有重大过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02.汇票范围可扩展至电子票据203.票据保证人的保证责任204.背书连续对票据权利的推定效力205.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206.空白背书情况下背书连续的判断207.单纯交付情况下背书连续的判断208.背书伪造与票据背书连续209.背书形式连续情况下基础关系的抗辩210.禁止转让票据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及“禁背书”记载事项是否清楚的审查标准211.银行对质押存单的审查义务及责任【案例指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及山东省华兴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兴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与存单纠纷两再审案212.票据质押和票据保证记载质押和保证字样是对抗要件还是效力要件213.票据质权可否转质214.电子票据出质及转让的特别规定215.未补记前的空白支票的效力216.空白支票补记后的法律效力以及超出补充权范围对善意持票人的保护217.票据侵权责任第二节票据丧失的救济218.票据丧失的界定219.挂失止付票据的范围220.空白支票的挂失支付221.挂失止付的效力222.公示催告的适用条件223.公示催告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224.票据丧失的具体情形225.公示催告程序中管辖法院的确定226.公告载体和时间的确定227.公示催告的法律效力228.申请人获得除权判决后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权的时间229.申请撤销公示催告判决的正当理由230.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所起之诉231.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二: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前手主张权利232.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三:票据损害赔偿之诉【公报案例】 杭州翔盛纺织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圣凯五金厂(普通合伙)票据损害责任纠纷案233.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四:基于不当得利提起返还票据利益之诉234.票据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的区别235.票据追索权纠纷的确认及责任认定【案例指导】 河北中储物流中心与河北金鲲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236.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界定237.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条件238.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适用情形23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返还利益范围240.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当事人的确定24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存在数个义务人的责任形式242.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第五章会计第一节会计的一般问题243.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边界确定244.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245.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246.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界定及“独立审计准则”应纳入法律程序范畴247.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模式248.明确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时被审计单位必须被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第二节会计侵权249.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因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250.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赔偿责任的界定251.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对“明知”的推定252.会计师事务所过失责任要件253.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254.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减责事由255.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单位与瑕疵出资的股东之间的责任顺位256.会计师事务所因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所承担的责任范围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4日法发〔2017〕22号)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应当注意的四个关系——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上的致辞(2014年6月2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8日国发〔2014〕17号)
摘要
初版说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对法官的综合素质、司法能力、专业水平、司法实践经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事审判纠纷由于主体的多元和法律关系的复杂,导致疑难、新型问题层出不穷,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大,给法律职业人员办案造成诸多困惑。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吸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的审判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商事审判基本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政策,分门别类、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商事审判实践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适用问题,编辑出版了本套《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丛书力求涵盖商事审判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突出实用性,重在指导性,体现权威性,使读者能全面理解和把握每一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和依据,为读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参考与借鉴。丛书包括公司、合同、金融、保险、担保、企业改制破产与重整、商事审判程序问题7个分册以及《商事办案指导手册》。具体特点如下:1.简明精准的问题提炼丛书所涉问题均为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新型问题,经反复归纳和筛选,剔除陈旧过时的,摒弃理论性过强而实践中缺乏参考价值的,精简拖沓冗长的,加入最新观点和依据,最终凝炼汇总而成。2.系统深入的权威解答丛书在每一标题之下分审判专论、指导案例、公报案例、请示与答复、司法解释、审判政策与精神等10个栏目对所涉问题进行解答,力求系统而深入地分析每个疑难问题,使之得到最全面的解答。其中,审判专论囊括了权威学者、立法者、法官对该问题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权威专家对某些重要法律文件的理解与适用;案例均为真实案例;请示与答复、司法解释以及司法文件均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要法律文件;审判政策与精神主要是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具有极强的参考性。3.丰富典型的案例指导丛书选用了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终审的案例。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案例指导多数有民二庭主审法官撰写的评析意见,极具实用性与参考性。编写中尽量保持了案例的完整性,个别案例的适当简化并未影响案件事实的分析认定与法律适用的解读。4.重点时新的法律依据丛书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见均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并且囊括了商事领域最新出台的法律规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忠实于案件原貌,丛书中案例适用的法律均为案件发生当时有效的法律文本。丛书的出版凝聚了编者的智慧和心血,但鉴于编者水平和精力的有限以及商事审判领域内容的庞杂,错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丛书的修订再版中予以完善。编者2014年12月20日增订版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自2014年8月陆续推出后,深受读者喜爱。三年以来,多次加印,平均每本销售过万册,在图书市场上取得了优秀的销售业绩。目前距离丛书出版已三年,司法实践中涌现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法律法规也有诸多修订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了若干批新的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等,这些内容都需要在丛书中得到合理体现,为此,我们进行了修订再版。本书此次修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丰富案例本次增订,补充了2014年至201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有关本分册内容的全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极大丰富了本书的案例资源。2.完善内容针对2014年至2017年年初金融审判实务问题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补充和更新了新问题、新观点,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3.更新规定收集了有关金融法方面2014年至2017年年初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文件,补充到本书相应内容中或者附录部分。4.查漏补缺本书第一版中,有作者、读者和编辑发现了部分问题,经过仔细核对与认真研究,对全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改正,重新统一了全书的标题级和体例,对表述不够准确或清晰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和润色。本次修订保证了图书内容与司法实务的同步发展,以期为读者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参考。囿于精力和水平有限,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下次修订时予以完善。编者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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