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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讲义

民法总则讲义

深度参与《民法总则》立法的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亲撰讲义,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裁判实践,指导民法总则适用,言简意赅,直击核心
  • 字数: 111千字
  • 装帧: 精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 梁慧星 著
  • 出版日期: 2018-05-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21664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33
  • 出版年份: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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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讲义(精)》是梁慧星老师在其讲稿基础上整理的、经反复推敲修改补充完善而终形成的讲义。梁慧星著的《民法总则讲义(精)》以梁慧星老师在两家不错法院和几个律师协会讲解《民法总则》的记录稿为基础,针对法官和律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对民法总则的重要条文或者新设条文逐条讲解,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裁判实践经验,斟酌探求法律条文所蕴含的立法者意思,旨在帮助法官、律师和法学院学生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
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1月生,四川眉山青神人。1962年,毕业于眉山县青神区中学;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1981年10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至1988年,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晋升研究员;1990年,获得国家人事部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88年至1998年,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3年,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至2013年,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2006年,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01年至2007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12年起,任第六届、第七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2013年起,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曾任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成员)、法律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如下:独著《民法总论》《为了中国民法》《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读条文 学民法》《民事解答录》等;合著《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等;主编《民商法论丛》(已出版65卷)、《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100部)、中国法学学术文库等。
目录
引言
法律结构
调整对象
基本原则
民法法源
自然人
法人
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
摘要
序言这本小书,是以我在两家高级法院和几个律师协会讲解《民法总则》的记录稿为基础,针对课堂内外法官和律师提出的各种问题,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裁判实践经验,斟酌探求法律条文所蕴含的立法者意思,经反复推敲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形成的讲义。希望对法官、律师和法学院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民法总则》有所帮助。恳请方家不吝赐正。感谢出版社编辑为本书出版付出的辛劳。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北理工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 梁慧星2018年1月8日于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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