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阳,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高级访问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中国科技法学会优秀人才奖获得者,代表中国参加第十四届WIPO与WTO共同主办的发展中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国家知识产权教师研修班。现任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政法学院科技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人,兼职律师。出版专著《国际法视野下的粮食安全问题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冲突、融合与反思》与《跨国并购与专利保护》,参编“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实务·案例》(第二版)。在《Queen Mary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SSCI)《中国图书馆学报》《知识产权》《东方法学》《文汇报》等报刊发表大量论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二项、国家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一项,参与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等多项课题。现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前言商标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商标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必须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依归,脱离市场经济的现实来处理商标问题无疑会异化商标体系,损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现今商标司法实践中背离市场经济发展现实的情况并不少见,商标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阻碍。因而,需要正本清源,从市场经济的逻辑来解读与适用商标制度。本书的特点即坚持以市场现实为依归来解读与适用商标制度。商标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必须回归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忽视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必然导致商标制度的自言自语,虚化商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的价值。霍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在之于经验而非逻辑(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但事实上,任何法律制度的良好运作必须兼顾逻辑与经验。对于中国商标制度而言,如果不重视法律自身的逻辑,忽视立法者在构建商标制度中所构建的基本逻辑而完全以所谓经验法则来处理商标问题,无疑会为自身还不完善的司法留下巨大空间,为所谓的能动司法带来“寻租”空间,损害法律的稳定性与预期。另外,商标制度的良好运作也必须重视司法实践。近年来,一批高水平的判决对中国商标制度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这些经验值得我们总结与借鉴。本书从商标制度的自身逻辑出发,收集了国内外司法实践中具有影响力的上千案例,分析逻辑与经验之间的互动与问题,正本清源,对诸多被误读的规则与错误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本书的特点是既有原理自身的解释,又有案例对原理的解读;既有对已然问题的探讨,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思考的问题。欢迎各位同人批评与指正。本书得以顺利完成需要感谢我的家人,没有家人的支持,这一切皆不可能。另外,如果没有上海政法学院环境法高原学科的支持,本书的面世可能还需一段时间。特别感谢王文革教授的支持,感谢其对出版所做的无私工作。曹 阳2018年于上海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