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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学理论问题研究

军事法学理论问题研究

  • 字数: 196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 张艳 著
  • 出版日期: 2017-11-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16028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18
  • 出版年份: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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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军事法学理论问题研究》对“军事与国防的关系”“军事法的概念”“军事法的地位”“中国特色军事法体系”“军事法从严原则的语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体”“军人法律地位”七个军事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作了详尽细微的阐述,通过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指陈既往学术研究的缺失,在厘清“军事与国防的关系”基础上,为军事法及军事法学构建自成一家的理论体系。作者张艳点明了学界过去所存在的对军事法概念、调整对象等问题的误读和偏失,又总括了作者对军事法获得国家部门法律地位、军事法体系不断完善与军事法学研究方法不断规范的学术期待。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的严谨态度,实不失为一部值得品鉴的理论读物。
作者简介
张艳,女,湖南长沙人,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军事法学博士,专业技术大校军衔。主要研究兴趣:军事法理学、军事立法学和兵役法学。出版个人专著三本:《我国兵役法转型研究》(军事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兵役立法理念研究》(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兵役法三千年》(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发表论文多篇,主持或参与课题多项。
目录
问题一:“军事”与“国防”之关系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有关“军事”与“国防”关系的现有解说
三、“国防”是与“军队”相提并论的概念
四、厘清“国防”与“军事”关系之意义
问题二:军事法之概念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学界关于军事法概念的现有认识
三、对军事法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现有观点的评析
四、军事法概念的界定
问题三:军事法之地位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军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现有地位
三、军地法学界对军事法地位的认识
四、各方对军事法地位认识不一的原因分析
五、争取军事法的独立部门法地位的意义
六、为军事法获得独立部门法地位应作出的努力
问题四:中国特色军事法体系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军事法体系理论研究的现有成果
三、影响中国特色军事法体系理论研究的两种重要观点
四、中国特色军事法体系理论研究的努力方向
问题五:“军事法从严原则”的语境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关于“军事法从严原则”的现有界说
三、“军事法从严原则”的刑法对比研究
四、“军事法从严原则”适用的特定语境分析
问题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主体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体研究的现状
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体研究的评析
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回归应然主体是破局之举
问题七:军人法律地位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军人”概念和范围辨析
三、“军人法律地位”现有研究辨析
四、“军人法律地位”含义的解析
参考文献
后记
摘要
自序在笔者15年前进入军事法学的学术殿堂,开启对军事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工作以来,就不断地遇见一些理论或实践问题,而这些问题自相逢之日起便时时困扰我心,极为持久地刺激着笔者对这一领域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幸而今日略有所得,故将这一己之思汇聚成册,取名为《军事法学理论问题研究》。定此书名,有着以下的考虑:首先,问题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性。问题是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作为当代西方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卡尔·波普尔在其《波普尔自传:无尽的探索》这一思想自传中反复强调“问题意识”对于科学研究的重要性,提出一切科学讨论从问题始,以问题终。之所以认定和强调问题是研究的逻辑起点,其原因很简单,不以问题为前提的研究,要么注定只能重复前人的研究,要么是东拉西扯不知所云,因而不可能进行真正的理论推进,从而作出学术贡献。可以说,源起于西方的这一“问题意识”不仅激发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同时亦促使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不断深入。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分子,军事法学亦无法回避对本学科领域中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与回答。恰如学人所言,“问题”恰恰是值得关注、研究和着力解决的对象,解决这些问题正可以为我国军事法在新的挑战中继续前进开辟道路。其次,军事法学学科领域基本理论问题的重要性。有了“问题意识”,能够发现问题,但何谓一个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值得深思的。什么样的问题才能被确定为一个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呢?也许借助陈瑞华教授对“问题”的界定标准,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和确定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他指出,要想构成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问题”,首先必须是一个长时间、普遍发生的疑问;其次这个疑问不是一般的疑问,必须是穷尽了本学科最前沿的理论也无法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再者,对一个“问题”能成为理论问题进行必要的验证,能不能被经验事实所验证。立基于此,笔者认为,一个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也至少要符合这三个要求:一是这些基本理论问题是本学科领域中长时间、普遍发生且不断被追问的疑问;二是这些疑问穷尽了本学科领域累积的现存所有理论成果仍无法获得充分的解决,尚未达成普遍共识;三是这些疑问能够被经验事实所验证,确保不是假问题,而是真真切切地关系学科发展、满足实践需要的。据此,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军事法学这一学科领域是否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本理论问题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自1987年原国家教委把“军事法学”列为法学门类的一个分支学科以来,军事法学界研究的问题众多,讨论过的主要问题有:军事法的概念与特征、军事法学科属性和体系、军事法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军方针、军队与行政诉讼、战争法与国内军事法的关系等。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基本问题被不断提及且长盛不衰,如军事法的概念、军事法学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军事法的地位、军事法律体系、军事法的原则、军人法律地位等。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多个版本(当然从已出版的教材对上述问题的回答,重复度偏高),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由此也可见上述这些问题的重要与难度。以上述三个条件为标准,笔者对符合要求的军事法学领域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故而本书的结构安排并非杂乱无章,而是经过反复思考后的分门别类。本书所选取的每一个看似零散无关的问题,实际上都与其前者或后者有着紧密的逻辑联系。也可以说,对前一个问题的追问、分析及思考结果,构成为后一个问题的前提基础;而后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是对前一个问题更深入的解答。问题的前后顺序安排是一环接一环的展开。并且从每一篇文章的独立内容看,也是始终围绕着标题所指向的“问题”来展开。当然,所有的问题都只不过给出了个人思索后的自认为是目前最好的回答,但却远不是终极普适的解答。笔者很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他人定会有更切合时代需求和理论发展的答案。学人一般有这样基本的认知,那就是对基础理论问题开展研究,很有可能是十分耗费心力且成绩不甚突出的。有同仁曾善意地提醒笔者,不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纠结于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付出,现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比比皆是,随便挑选一个热点问题做出一些研究就足以获得很好的效益。但从笔者研究兵役法学所积累的经验看,一个有学术情怀和责任心的研究者终究是躲不开、绕不过学科领域中那些基本理论问题的,看似浪费时间的无用之举,实则解我心中之惑,释我久思之怀。当前军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面临着如问题三所言的“地位困境”,这只是问题的表象,暴露出来的真正问题则是军事法学领域那些基本理论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进而影响到军事法学在整个法学领域的话语权受限,军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高,军事法规制度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中作用不强。本书正是基于对这些基本理论追根溯源以求答案的“问题意识”,对教学和研究过程中遇到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展开自己的思考,并提出具有自我特点的解决方案。虽然紧扣“问题”这样的研究方法和视角有助于笔者更集中地讨论、更深入地思考、更切实地解答,但必须说明的是,这终究仍是一家之言,因此可能存在谬误。这样的认识自觉除了让笔者更加警醒外,也更激励笔者进行深刻地学术反思、有效的学术创新,同时也热切地欢迎各方的指正。张艳于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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