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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 字数: 207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赵明昕 著
  • 出版日期: 2010-07-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08295
  • 版次: 1
  • 开本: A5
  • 页数: 0
  • 出版年份: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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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坚持民商法视角,开篇即从民法的诚信原则到信用的财产化、利益化,再到信用利益的制度保障,进而引出信用保险这个主题。此后,沿着“信用保险基本理论研究——信用保险合同具体问题研究——信用保险法律制度构建”这条逻辑线索逐次展开,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完整的信用保险制度。在信用保险基础理论部分,对信用保险定义的辨析为全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信用保险合同研究是《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的中坚,亦为任何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此部分阐述信用保险合同较为独特的各项要素及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在信用保险制度构建部分,《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就我我信用保险制度的建设提出了颇具独创性的见解。《中国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债权人的信用利益保障为中心》不仅可以成为法学和保险学的理论研究书籍,亦可为法律和保险实践提供必要的参考。
作者简介
赵明昕,男,1972年2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现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保险法、证券法研究。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5年毕业于沈阳大学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课题研究。2006年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现代法学》、《保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社会科学辑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
序/1
导论/1
第一章 信用保险的定义与本质属性/9
第一节 信用保险定义之辨/10
一、信用保险法律关系之性质/12
二、信用保险合同关系之被保险人/13
三、信用保险合同之标的/15
四、信用保险之作用与价值/17
第二节 信用保险之本质属性/19
一、信用保险之合同标的为财产利益/20
二、信用利益的非物质性使信用保险不同于有形财产保险/22
三、信用保险独立于保证保险/24
四、信用保险具有独特的经营管理方式/31

第二章 信用保险的成因与制度价值/32
第一节 信用略论/32
一、信用之内涵,33
二、信用与现代市场经济之辩证关系/30
第二节 商业信用利益/42
一、商业信用之财产属性/43
二、商业信用与主体利益/45
第三节 信用风险/53
一、信用风险/55
二、商业信用风险/60
三、政治风险/68
第四节 信用保险之制度价值,71
一、信用保险之安全价值/72
二、信用保险之效率价值/77

第三章 信用保险之历史演进及发展趋势/83
第一节 信用保险的起源和早期发展/84
第二节 信用保险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发展/88
第三节 信用保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发展/91
第四节 信用保险在当今世界范围的发展趋势/94
一、信用保险经营呈现垄断态势和保单综合化发展趋势/94
二、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加丰富,适用领域更加广阔/95
三、短期信用保险主体普遍私有化/96
四、其他趋势/96

第四章 信用保险之基本原则/98
第一节 传统保险基本原则的简单回顾/98
一、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0findemnity)/100
二、保险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ed interest)/100
三、最大诚实信用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101
四、近因原则(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102
第二节 信用保险之基本原则/103
一、损失补偿原则/104
二、保险利益原则/105
三、最大诚实信用原则/106
四、近因原则/107
五、代位追偿原则/108
六、风险分担原则/109
七、赔款准备期原则/111

第五章 信用保险合同之成立、生效与变动/113
第一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成立/113
一、投保人填写投保单/114
二、保险人审核投保单并据此签发保险单/115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生效/116
一、被保险人提出买方信用限额申请川6
二、保险人对特定买方进行风险评估/117
三、确定特定买方信用限额/121
第三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变动/122
一、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保险合同变动/123
二、买方信用限额的闲置导致的信用保险合同变动/124
三、被保险人享有自我财产保留权实际上变更了承保范围/125
四、被保险人过早行使还款期限延展权引起的保险合同变动/126

第六章 信用保险合同之分类与要素/128
第一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分类/128
一、按照承保信用风险的存在领域来划分/128
二、按照保险范围来划分/129
三、按照信用授予期限划分/132
四、按照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划分/132
五、按照信用保险合同所承保交易的数量进行分类/133
六、按照承保标的的特殊性分类/135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主体/137
一、信用保险合同当事人之保险人/137
二、信用保险合同当事人之投保人(被保险人)/142
三、信用保险合同之关系人——被保险合同之债务人/145
四、信用保险合同之辅助人——保险代理人/146
五、被保险债之关系主体变动对信用保险合同之影响/147
第三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客体/150
一、信用利益的可保性/150
二、信用保险利益之具体内容/155
三、信用风险之类型/160
第四节 信用保险合同之内容/163
一、投保人之权利义务/163
二、保险人之权利义务/169
三、信用保险保单其他内容的分析/173
……
第七章 信用保险合同之履行与终止/182
第八章 处于幼年期的中国信用保险/198
第九章 我国全面开展商业信用保险应具基础条件/212
第十章 中国信用保险法律体系之构建/232
结束语/250
参考文献/253
后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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