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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物权法

物权法教科书扛鼎之作,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进程和实务成果编写,兼具理论性和实用性
  • 字数: 51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梁慧星,陈华彬 著 著
  • 出版日期: 2010-09-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81533
  • 版次: 5
  • 开本: 16开
  • 页数: 414
  • 出版年份: 2010
定价:¥39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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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
本书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第五版中,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更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
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作者简介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
目录
第一编物权法总论
第一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名称、物权的概念与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
第二章物权法的性质、发展趋势与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一节物权法的性质
第二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三章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主义
第一节与物权有关的物的主要分类
第二节一物一权主义
第四章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二节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四节物权请求权
第五章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的类型
第一节物权法定主义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六章物权变动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物权的变动
第三节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四节物权行为
第五节物权的消灭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七章所有权通说
第一节所有权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
第四节所有权的权能
第五节所有权的限制
第六节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七节取得时效
第八章土地空间权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
第九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成员权
第五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章相邻关系
第一节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类型
第十一章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第一节善意取得
第二节遗失物的拾得
第三节先占
第四节添附
第五节货币所有
第十二章共有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三编用 益 物 权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总说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十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七章地役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十八章担保物权总说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性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担保物权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章抵押权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一)
第四节抵押权的效力(二)
第五节抵押权的效力(三)
第六节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特殊抵押权
第二十章质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二十一章留置权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五编占有
第二十二章占有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占有状态的推定及占有状态的变更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
主要参考著作
摘要
第五版说明 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将规范财产关系的法律分为物权法与债法两大部分。物权法是规范财产的归属关系与物权的利用关系的法律,债法是规范财产的流转关系(主要是市场交易关系)的法律。自1979年起,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较早受到重视。1984年以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转移到城市,至1986年4月,中国正式颁布了《民法通则》,但该法未使用“物权”一词。这是我国自1949年以来近四十年的漫长时期里拒绝承认物权概念的必然结果。大约从1987年起,民法学界开始将研究的视野移向物权法。一些冷静而严肃的学者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物权制度及其体系的问题。1992年以后,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立法机关遂将物权法的制定纳入议事日程,决定制定中国物权法。于是需要为物权法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这部《物权法》教科书即是在这种背景下于1997年9月出版与读者见面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物权法教科书。从那时起到现在,13年时间过去了。13年来,物权法的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物权法的发展从总体上呈现出繁荣的景象。更为重要的是,历经数年的努力,我国终于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物权法》,这是我国物权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物权法的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现今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物权法》教科书第五版,是对2007年第四版作了重大修订而成的。此次修订,我们一方面利用了2007年第四版的部分资料和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总结了近年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成果,并基于对《物权法》颁布三年多以来在立法论和解释论上的一些新的思考而修正了第四版中某些不尽妥当之表述,尤其将第四版中的“土地所有权”一章改为“土地空间权”,将“动产所有权”一章改为“所有权的特别取得”,将“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一章并入“物权变动”一章中,并废除了“非典型担保”一章。这样使整部书的体系结构更和谐,内容更切合中国读者的实际。作者希望该教科书第五版能够兼顾理论性和实用性,为读者提供准确、简洁、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知识。另外,本教科书第五版参考了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德国、日本等国内外诸多学者新近以来的著述,此点谨特别说明,并向所参考著述的作者致以敬意。 尽管我们本着对科学、民主与法治之追求,对国家、民族和人民负责之精神,倾力以赴,但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尚祈读者批评指正,以便下次修订时加以完善。 梁慧星 陈华彬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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