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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及法律责任
  • 字数: 14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作者: 无 著作
  • 出版日期: 2017-11-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15335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8
  • 出版年份: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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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一)将第三十二条靠前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三)将第四十条靠前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删去第二款。(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靠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八十一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节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6)
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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