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摒弃从英国继承来的权威诗歌措辞风格,努力开启自己的抒情诗实践时,弗罗斯特事实上预言了自己未来的文学历程。这将是一段忠实于本土主义价值观的历程。他指出,任何美国年轻诗人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同无视美国社会万象的文化卫道士作斗争,这些卫道士教导年轻人用一种陈腐的特殊语言进行创作,这种语言不是来源于“口腔”,而是“所有人高呼‘啊,诗歌!”’的语言。美国活的语言中的声音和节奏将成为弗罗斯特新发现的处女地,一片从未被准则束缚的领地,他可以躲在里面享受审美的自由,在这里他拒绝盲目模仿济慈充满渴望的、罗曼蒂克的用词风格,在济慈之后“没有哪个愚蠢的美国诗人”敢于拒绝这样做。弗罗斯特提到《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里的一个引起无限共鸣的词“异邦”,那足以证明美国自我异化的讽刺性,诗人们使美国的东西改变了本性,他们不得不着力模仿济慈,不断展示对英国美学规则的盲目服从。在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爱默生和其他许多人对此发出悲叹,呼吁文学解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