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亚洲,1973年5月生于河北省沧州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5)、民法学硕士(1998),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学博士(2014)。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Fordham Law Sch001)公派访问学者(2013)。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2005),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2008),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曾在CSSCI来源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并出版专著两本。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北京化工大学校级科研课题三项,其中一项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