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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

生活中的民法

  • 字数: 26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 作者: 彭诚信,陈吉栋 著
  • 商品条码: 9787208146846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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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彭诚信、陈吉栋著的《生活中的民法(《民法总则》的生活解读)》分为两编。“案例编”为案例评析。本编所选择的案例以常见、典型和趣味为原则。读者会发现本编的案例,绝大多数都是自己生活中常见或者在新闻中已有所耳闻的案例。笔者希望读者可以置身于日常生活场景之下了解和学习《民法总则》,从而获得更为直观与真切的法律体验。“解读编”是对《民法总则》的学理解析。本编对于民法的学理解析并非机械地评注法条,而是结合“案例编”的案例,以通俗的语言解释《民法总则》法律条文的内涵(包括新的规定、重要的更改)及其背后的民法原理。两编体例仅是为更好地满足读者的不同阅读需求。“案例编”便于读者快速查找与了解相应的案例与裁判结果,“解读编”有利于读者系统地了解《民法总则》的基本知识。
本书主要是作为社会一般民众了解《民法总则》的普法性读物,但也可以作为大专院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民法的通识教材,还可作为法学院学生学习民法的入门读物。
作者简介
彭诚信,男,1973年生,山东省嘉祥县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1994年起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04年任教授,2005年任博士生导师;2007年至2010年任宁波大学“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4)、民法学硕士(1998,师从崔建远教授)、法理学博士(2002,师从张文显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博士后研究(2003.10—2004.10,师从J. W. Harris教授)。曾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LSE)(2000.9—2001.9,师从J. E. Penner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2014.8—2015.9,合作教授为Henry Smith)做研究学者,在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任教(2003.8—2004.3)以及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2010.11—2011.2)做访问教授。代表性作品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现代权利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从法律原则到个案规范——阿列克西原则理论的民法应用》(《法学研究》2014年第4期)、《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立法解析与逻辑证成》(《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等。
目录
前言
缩略语
案例篇
1包养情妇的协议为什么无效?——公序良俗原则
2买了“凶宅”惹人忧!——诚实信用原则
3滥用权利会造成什么后果?——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顶盆过继”的侄儿,能继承叔叔的遗产吗?——风俗习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胎儿受到侵害能否获得赔偿?——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6“精神病人”签订的买车合同有效吗?——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7亡夫受到诋毁,遗孀如何维权?——死者名誉如何保护?
8代孕孩子应由谁来监护?“老两口”与“好邻居”的口头监护协议受法律保护吗?——监护问题
9航海家长期失联,亲属的困扰怎么破?——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0个体工商户借了钱由谁还?——个体工商户的性质与债务承担
11揭开公司的面纱,容易吗?——滥用公司人格的后果
12清算组负责人失职,要不要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清算及债务的承担
13公司筹备阶段惹了官司谁来负责?——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
14高管犯了错,应否赔偿公司损失?——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和责任
15合伙人不和,企业何去何从?——合伙企业中的退伙
16接吻是权利吗?——民事权利是否包含接吻权
17赵C要改名,我的名字谁做主——姓名权
18被媒体侵犯名誉权应如何维权?——名誉权的保护
19涉及个人隐私的书信遭拍卖应如何维权?——隐私权的保护
解读篇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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