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因哈德·博克(Reinhard Bork),德国汉堡大学民事程序法和一般程序法荣休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破产法和仲裁法。
博克教授1956年出生于德国科隆,1974年至1975年在联邦德国国防军服役,1975年考入明斯特大学法学院,1980年通过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1982年通过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1984年在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的论文题目是《医学领域伦理委员会的程序》(Das Verfahren vor den Ethik-Kommissionen der medizinischen Fachbereiche),1988年以专题研究《论和解》(Der Vergleich)获得民法、商法、经济法和民事诉讼法任教资格。博克教授从1990年开始在汉堡大学担任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教席至今,其间曾担任汉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并在1992年至1998年担任汉堡高等法院的法官。他是《斯陶丁格民法典评注》(StaudingerKommentar BGB)、《Juris民法典实务评注》(Juris PraxisKommentar)、《施泰因/约纳斯民诉法评注》(Stein/Jonas ZPO Kommentar)、《博克/舍费尔有限公司法评注》(Bork/Schäfer GmbHG Kommentar)、《库伯勒/普律廷/博克破产法活页评注》(Kübler/Prüing/Bork InsO Loseblakommentar),以及其他有关竞争法、公司法、家庭法等诸多评注的重要撰写者,他独自撰写了《民法总论》《破产法导论》等重要教科书及大量破产法专著,并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案例评述250多篇及大量书评。
自2010年起,博克教授曾作为牛津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 Oxford)、台湾大学、荷兰拉德堡德奈梅亨大学(Radboud University Nijmegen)大学的访问学者,并在2020年至2023年担任牛津大学哈里斯·曼彻斯特学院(Harris Manchester College)商法中心的高级研究员。此外,博克教授还是国际诉讼法学会、美国破产研究所、民法教师协会、民事诉讼法教师协会、破产法教师协会、欧洲重组与破产法大会(CERIL)、欧洲法研究所、德国仲裁协会等组织的成员。
译者:
谢远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法学。在《法律科学》《清华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个人专著《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持编撰的《民法典评注》撰写成员之一。
郝丽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民商法),德国波恩大学法学硕士(Diplom-Juristin)。取得德国北威州法律人候补文官资格,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比较私法。在《法学家》《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所有权转让的抽象性研究》和《履行障碍的救济体系研究》;合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释义》;合译《德国强制执行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山东省社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5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持编撰的《民法总则评注》《民法典评注》撰写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