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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儒学编年

魏晋儒学编年

  • 字数: 246.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四川大学出版社
  • 作者: 宋桂梅 编著
  • 出版日期: 2014-07-01
  • 商品条码: 9787561478356
  • 版次: 1
  • 开本: A5
  • 页数: 292
  • 出版年份: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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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用编年史的形式,从文献学的角度,按照时间先后具体考察魏晋时期主要儒学人物的学术经历、重要儒学著述、及重大儒学事件。同时,结合编年分析魏晋时期的儒学教育、经学文献特点,及此一时期儒学发展与佛、道关系,以清晰展示魏晋儒学发展的脉络和学术成果。
作者简介
宋桂梅 (1985——),四川大学图书馆馆员。
摘要
    是时縗绖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复橝,故讥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时之祭,皆亲行事。今当计始除服日数,当如礼,须到橝月乃稀。’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乃得袷禘。王肃又奏:如‘郑玄言,各于其庙,则无以异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以粢盛百物丰衍备具为殷之者,夫孝子尽心事亲,致敬于四时,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无缘俭于其亲,累年而后,一丰其馔。夫谓殷者,因以祖宗并陈昭穆皆列故也。设以为毁庙之主皆祭谓殷祭者,夫毁庙祭于太祖,而六庙独在其前,所不合宜,非事之理。近尚书难臣以《曾子问》‘唯袷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臣答以为禘袷殷祭,群主皆合,举袷则禘可知。《论语》:‘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所以特禘者,以稀大祭,故欲观其成礼也。禘袷大祭独举禘,则袷亦可知也。于《礼记》则以袷为大,于《论语》则以禘为盛,进退未知其可也。汉光武时言祭礼: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袷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郑玄以为:禘者,各于其庙,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颂·长发》是大禘之歌也。至周改夏祭日杓,以禘唯为殷祭之名。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祭之名。是以《左传》所谓禘于武官,又曰蒸尝禘于庙,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郑斯失矣!至于经所谓禘者,则殷祭之谓。郑据《春秋》,与大义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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