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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争议问题司法观点集成

私募基金争议问题司法观点集成

  • 字数: 456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孙彬彬主编
  • 出版日期: 2024-06-01
  • 商品条码: 9787519791230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420
  • 出版年份: 2024
定价:¥106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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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典型案例 关联案例 裁判规则 司法观点
内容简介
典型案例 精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出版的指导参考刊物中的典型案例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典型案例,具有专业性、指导性和全面性。
关联案例 列举全国各级法院已审结的关联案例,归纳案件要点,进一步发现、领会和把握法律规则、原则,便于读者研究案例适用法律的异同。
裁判规则 对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难点、盲点进行提炼总结,归纳出案件的处理要点,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和借鉴作用。
司法观点 总结、归纳裁判思路以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方法,同时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精神、审判业务指导意见以及专家法官著述、审判实务主流观点,全面展现具体问题的审理思路与司法观点。
法律是灰色的,法官的理性隐藏在裁判文书的背后。《典型案例与司法观点系列》通过整理典型案例,归纳裁判观点,展现法官、律师的实践智慧,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裨益。
作者简介
孙彬彬律师现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办公室党委书记、行政执委。孙彬彬律师深耕争议解决领域20余年,主要从事诉讼仲裁,破产清算和重整,商业犯罪和合规相关业务,对于处理公司股权和股东权益、私募信托、商事项目引发的复杂、疑难诉讼与仲裁具有极为丰富的经验,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与仲裁机构代理了数百起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兼任多家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孙彬彬律师现任或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七届政协委员,上海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常委,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理事,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第十届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理事、社会责任委主任,上海仲裁协会第二届公司投资与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五届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五届副会长,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第九、十届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女律师联谊会第四届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行业导师(2024届),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成员(2023-2025),上海市黄浦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一届副会长,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监督员,上海浦东新区司法局立法工作律师专家库成员,上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第二届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特邀律师调解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特邀律师调解员,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公益律师。孙彬彬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与良好的口碑,2024年获评The Legal 500“争议解决仲裁领域推荐律师”,2023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人才,2023年入选The Legal 500中国仲裁私人执业权威榜单,2023年获评The Legal 500“争议解决仲裁领域推荐律师”,2023年获评上海青联履职优秀委员,2022年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21)”,《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很好女律师(2016)”,2015-2016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2015年获评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2021年获评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6-2017年度好看消费维权人物,第五届上海市优秀女律师,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冠军、靠前辩手,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2006年“法政杯”上海司法行政系统辩论赛冠军及优秀辩手,浦东新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领军人才,江浙沪律师辩论赛胜方,第四届全国律师论坛京沪律师辩论挑战赛胜方、个人优秀辩手。
目录
第一章募前阶段的争议纠纷
第一节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前未登记备案的法律后果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经登记开展私募业务的,其与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无效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签订合同时未进行备案登记,构成根本违约,投资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进行登记且投资合同中有保底条款约定等多种情形时,合同性质为借款合同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具有相应资格,募集失败后非法占有投资款且拒不返还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二节私募基金项目募前阶段居间合同纠纷
一、私募基金项目居间合同性质的认定
二、私募基金融资项目居间方的审慎调查义务边界及违约责任的认定
三、私募基金居间合同居间事项的认定
四、私募基金居间合同收益分配成就条件的认定
第二章私募基金募集阶段的争议纠纷
第一节因金融机构“了解客户义务”引发的纠纷
一、金融机构“了解客户义务”的内容和方式认定
二、因投资者自身原因作出的不适当投资行为的认定
三、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认定
第二节因金融机构“了解产品义务”引发的纠纷
金融机构“了解产品义务”的内容和方式认定
第三节因金融机构“风险匹配义务”引发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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