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实践法理学 权利、权力与法权说

实践法理学 权利、权力与法权说

  • 字数: 451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作者: 童之伟
  • 出版日期: 2024-04-01
  • 商品条码: 9787522732619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440
  • 出版年份: 2024
定价:¥15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信守的核心法学理念与清末民初传入汉语法学、以指称范围一度包括各种公共权力的和化的“权利”为核心范畴的法理学体系处于竞争状态。本书守持近代创生于中国本土、指称范围不包括任何公共权力的权利概念。权利、权力有种种差别,但从根本上看,它们构成一个可称为法权的共同体。法的一般理论应以权利、权力、剩余权、法权、权、义务和法七个概念为基本范畴。法权是我国法律体系、法律生活中最重要的现象和内容,它应是法的重心所在。
目录
引论
一近现代的“汉语权利”“权力”与“和化权利”
二参照对应名词看西语法学的“权利”“权力”
三俄语法学的“权利”“权力”与汉语法学范畴架构
四百余年来现身汉语法学的“权利”“权力”
五“和化权利”“汉语权利”的竞争和影响力消长
六基本的法现象的范围
第一章对传统核心范畴和相关基础性命题的省思
第一节对权利与义务地位和相互关系的重新审视
一现有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逻辑前提
二现有理论的主要缺陷
三我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初步看法
第二节20世纪上半叶通行的法本位说和权利本位说
一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基本情况和主要观点
二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的学术贡献与理论缺失
三对论说法本位问题所依托的专业基础理论的初步评说
第三节以和化“权利”为核心范畴的法现象解释体系应予新
一对基本的法现象的认定缺乏事实根据
二对法律生活基本矛盾的估计不符合实际
三理论上严重先天不足
四支撑解释体系的基础性研究薄弱
五学科基本分析方法不适当
……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