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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传 追求

雪莱传 追求

  • 字数: 850000
  • 装帧: 精装
  •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作者: (英)理查德·霍姆斯
  • 出版日期: 2022-09-01
  • 商品条码: 9787559828026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1160
  • 出版年份: 2022
定价:¥19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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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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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传记艺术曾遭人贬伐,那么《雪莱传》则救了它。 ——《纽约时报》有史以来写得绝赞的雪莱传记。霍姆斯把重点放在雪莱的政治观、哲学思想和社会活动上,将雪莱的人生故事拽离迷思之域,使它更具说服力,更有意义。 ——斯蒂芬·斯彭德爵士霍姆斯是细致周到的学者,也是风格优雅的作家,他在这部传记中巧用各种新旧资料,既强调了雪莱在政治理论方面的远见卓识,也展现了其个人性格中“工于计算的虚伪一面”。 ——菲比·亚当斯,《大西洋月刊》霍姆斯的《雪莱传》达到了传记的天花板:他以非凡的才能描画了一个不安分的、魅惑的、天才的、具有破坏性的雪莱。霍姆斯的写作风格准确、博识、缜密有力,他“重造”了吸引如许多人活进雪莱幻想里的“磁力”。
内容简介
作者打破雪莱在维多利亚时代树立的美丽而无力的形象,塑造了一个“更暗沉、更世俗、更冷酷、更有才干的人物”。我们在书中见到了真正的雪莱——激进的政治鼓动者、无神论者、自由之爱的信徒,更是坚定不移、天资卓然的诗歌实验者与创新者。霍姆斯追寻雪莱在欧陆留下的每一处足迹,重新审视其所有诗文和书信,批判性重估其生活与思想,揭示其一生所求。雪莱与拜伦等雄才的友谊,与玛丽等人的浪漫情感在书中得到生动呈现。
作者简介
理查德·霍姆斯,英国传记作家,学者,英国文学学会和社会学研究院成员,著有多种浪漫主义诗人传记。除《雪莱传:追求》外,另有两卷本《柯尔律治》(惠特布莱德年度图书奖;达夫·库珀奖)《约翰生博士与萨维奇先生》(詹姆斯·泰特·布莱克奖)《好奇年代:英国科学浪漫史》(美利坚书评人协会奖)等。
目录
插图目录
新版序言
引言
第一章引火者
第二章牛津岁月(1810-1811)
第三章威尔士与灵薄狱(1810)
第四章哈丽雅特·韦斯特布鲁克
第五章爱尔兰革命者(1812)
第六章激进的公社
第七章坦尼尔阿西特事件
第八章黑暗之夜
第九章诗歌与妻子:《麦布女王》(1813)
第十章三人行:游历欧洲大陆(1814)
第十一章噩梦(肯蒂什镇,1814)
第十二章溯河而上(主教门,1815)
第十三章拜伦之夏(瑞士,1816)
第十四章自杀(伦敦,1816)
……
摘要
     第一章引火者 他的卧室窗户朝西,迎着日落方向。窗外是一大片草坪,顺着一片浅滩走下去,就是一大丛树木,榆树上住着秃鼻乌鸦,还有香柏和他祖父带回英国的美国红杉,再往前走是一片较为幽暗之处,掩映着杜鹃花和冷杉。穿过这片树林就是湖。接着能看到果树林和南面的草地,更远处还有个更大的湖,名叫沃纳姆湖,实际上是由一座石桥连接起来的两个湖。他父亲把船泊在这里,还放着渔绳。父亲站在芦苇丛中,举枪射杀长着深绿色羽毛的野鸭和沙锥鸟。沃纳姆湖里有一只巨龟。有时,它夜里从水的深处游出来,在草坪上徐徐爬行。树林里还有另一个怪兽:大蛇。他和保姆谈论过它。保姆说它住在圣伦纳德森林,至少有三百岁了。他的保姆来自霍舍姆,口音里带着温柔的苏塞克斯喉音。有时,他会对妹妹伊丽莎白讲起巨龟和大蛇,吓得她瑟瑟发抖。她只有两岁。[1] 这座房子叫菲尔德庄园。房子里有高高的橡木楼梯,他上床睡觉时,楼梯在烛光中闪闪发亮。菲尔德庄园曾是都铎王朝时期的农场住宅,此时它仍然有一座巨大的厨房,里面铺着石砌的地板,还有许多小小的柜子,柜门是锁着的,还有一座阁楼,阁楼的横梁布满蛛网。新修建的部分体现出乔治王朝时期①的风格,外观庄严而又匀称,窗户高高的,两翼的侧厅围着面朝草坪的中央柱廊。房屋后则是他祖父建的新马厩。 那儿停放着马车,还养着几匹马。马夫假装与他玩牌:“你想让我出品牌吗,比希少爷?”[2]他母亲喜欢骑马。她长得明艳动人,骑马穿过村庄时,所有人都很仰慕她。她时常给穷人布施财物。她说,他必须学会骑马,钓鱼,在树林里打猎。[3]他自己有一匹小马驹。管家卢卡斯帮助他学习各种技能。有时,卢卡斯会借钱给他,让他施舍给穷人。 父亲蒂莫西从议会回来之后,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父亲个头很高,一头金发,衣着考究。书房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幅基督受难的画,另一面墙上则是一幅意大利版画,画的是维苏威火山喷发。[4]父亲要求家里所有成员和仆人都要去教堂,但他却不喜欢谈论上帝。仆人们都喜欢他,因为他很和善。蒂莫西长着高鼻子和漂亮的弯眉毛。他每天都会派个人去问候祖父的健康情况。祖父比希住在霍舍姆的一个小屋里,位于阿伦河畔。蒂莫西去看他的时候,老比希总是高声对他骂骂咧咧。老比希很有钱,沙发后面塞满了钞票。蒂莫西很怕他。 六岁时,父亲送他去一所走读学校上学,学校是威尔士人爱德华兹开设的,他是沃纳姆教堂的牧师。每天早上,他胳膊下夹着一包书,沿着小路前往爱德华兹牧师的住处,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的入门知识。父亲喜欢让他学习拉丁语诗歌段落,吃完茶点之后,他会在客厅背诵这些诗歌,用手臂比画着诗歌的含义。妹妹伊丽莎白和玛丽满怀钦佩之情,默不作声地看着哥哥,让她们惊讶的是,他不仅能记住这么多词,而且还能通过表情和手臂的挥舞来表明自己明白了词意。[5]母亲喜欢让他背诵格雷的《一只心爱的猫在金鱼缸中淹死有感》中故作忧郁的滑稽诗行。在伊丽莎白和玛丽看来,甚至对小他七岁的小海伦来说,他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心中装满了神秘的知识,俨然一位魔法师。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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