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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端玩家

低端玩家

  • 字数: 337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长江出版社
  • 作者: 金呆了
  • 出版日期: 2022-06-01
  • 商品条码: 9787549283323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304
  • 出版年份: 2022
定价:¥39.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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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韩彻和林吻在网上相识,但是韩彻却在跟林吻见面后迅速的对她失去了兴趣,而林吻也在饭局结束后感觉到了对方的敷衍,在多次思考自己到底哪里让他失去了兴趣后,终于鼓起勇气约渣男出来,韩彻也慢慢发现林吻的有趣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捕猎游戏.....
作者简介
金呆了 晋江签约作者,执行力超强, 热爱解构花花世界都市男女, 故事里写俗人扯俗事掰俗理, 故事外也贪财也好色也务实, 梦想是键盘一敲,黄金万两。 代表作《低端玩家》《愚梦国度》《菲克老虎》 微博@金呆了吧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一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二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三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四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五章
男主角番外篇第六章
恋爱番外篇
全新番外1
全新番外2
摘要
     第一章 二十二岁那年我独自来到M市。一个全然陌生的二线城市,和生长的北方城市与念书的南方城市不同,这儿四季分明得刚刚好,就像他一样。我和他通过社交网络认识,那时的豆瓣还是个文艺青年网站,一切还正在建设,所以尚算新鲜。 发了一阵子邮件,好感正盛,和他唠嗑的日子消解了我对于陌生城市的恐惧,同时对一个男生的期待值蹭蹭冲顶。他太棒了,年轻、帅气,还富有幽默。每次聊天结束,我总耐不住躁动的手指,上滑至对话框很好,回味字里行间的趣味,揣摩他对我有几分意思。 我的相册里放了一张宿舍合影,四个姑娘,他问哪个是我,我让他猜。 他说最左边的,我问为什么。 他说,左边的那个优选看。 我佯装不开心,憋了三十秒回复他:我不好看咱俩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 他说:没,不影响聊天。 我说那影响啥? 他哈哈两声,插科打诨地糊弄了过去,那天说完晚安后半小时,我刚回味完聊天记录,拉到最底下,发现他难得没立刻睡,发了一条消息给我:没说完,不影响聊天,也不影响别的。 完了,我抱着手机,彻夜未眠。 后来他告诉我,原来在评论区里看到过我和其他好友的互动,确认最左边那个是我,“不过没看评论区的时候,我一眼看过去就觉得那是你。” “为什么?” “特别有灵气,就像你发的影评一样,会发光。” 虽然不是没有恋爱过,但是一瞬间我明白了自己对这位网友的感情不一般。 这个男人带给我的感觉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我认为这是丘比特在拉弓,是爱神在我耳边敲门。 他的豆瓣名叫zach,一个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发现QQ昵称也是这个,职业是路桥设计师。我装傻,问这是什么工作。不过在当时我确实不知道这个职业。 他告诉我,说不定某次经过的道路可能出自他的设计,说不定我仰头看见的某排路灯是他画稿的一角。 我追问是吗,你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以后每走到一条路就搜索是谁设计的。 他卖关子,这个……当面告诉你。 我每日的心跳被他调戏得像撞钟,一是力度很大,二是时间同定。 他每天上午九点上班准时登录QQ,晚上五点下班准时下线,不加班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像幼儿园宝宝一样规律作息。好在他们这行经常加班,吃完饭有时候会再次上线陪我聊一会儿,后半夜加班的时候也会靠我这个夜猫子提神。 我们大概聊了三个月,这期间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发现这个城市的晚上特别好看。同事有车,穿行在高架上时,繁灯像燃放的仙女棒,将我那点儿想念尽数点燃。思及他,同事持续吐槽老板的负能量也被我忽视了。 网聊的那几个月,我最喜欢Q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简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加速。我每天就靠这点儿肾上腺素维持对陌生城市的热情。 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的黏人属性,晚上一个人回出租屋特没劲,室友整日早出晚归,和她住的两个多月里,连五官都没看清。所以我无比感恩,谢谢自己大学用了两三年豆瓣软件,积累了一定的热度,谢谢可以在豆瓣上遇见他,这是老天搁在M市的礼物。 聊到第三个月的时候,我们决定见面。出门前我卸了两遍妆,妆化淡了会清寡,浓了会艳俗,不想显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可也做不到无所谓,我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后化着比日常偏浓一点的妆出门。 他说他来接我,从他说出发的那刻,我变得格外紧张,来来回回地踱步,地板都快被我踩出印子了。终于,QQ上来了他的消息:【在小区门口了,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我飞快带上房门,捧着一颗心飞奔下楼。 知道我第一眼见他什么感觉吗——一种自卑感。好在强烈的自尊心催使我把嘴巴合拢,娇羞地抿了抿涂了西柚色口红的唇瓣。 初入职场,周围都是搬砖的,我已经算公司里每日最花工夫在打扮上的人了,可见了他我才知道,有些东西靠打扮是不够的。那天我懵懵地想,他比豆瓣相册里长得还要精神,昏暗的车厢给他的轮廓打上一层神秘的光,手扶在方向盘上,姿态像极昨晚台剧的男主。 我走向车门的那几步,徒手打破网络与现实的壁垒,都说“见光死”,他简直是“见光重生”。我承认,那一刻我真的很花痴。二十九岁,开着价格不菲的车,之前聊天中我了解他是本地人,独居。我非常市侩地想,应该算时下最流行的“高富帅”吧。 他由内替我推开车门,淡笑着打了声招呼:“嗨。” 我也摆摆手,礼节性地朝他微笑。 “这里堵,没法下车为你绅士开门。”他不着痕迹地打量我一眼,很快直视前方。 那一眼像是四六级考试时,老师拿着准考证身份证和我的脸比较真实度,冷冷抬眸,没有感情,然后机械撇开。 考试我生怕妆浓了不像了,今日我怕五官哪里入不了他的审美。 “我们去哪儿?” “想好吃什么了吗?” 我和他同时发声,他像利剑,我如软缎,看似势均力敌,实际我毫无承受之力,指尖都抠进皮垫子里去了。 他轻笑着回答我:“你选,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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