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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

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

  • 字数: 167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3-01
  • 商品条码: 9787521625660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20
  • 出版年份: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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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大治报告: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以下简称“《大治报告》”)是由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组织编写的、针对当下互联网领域最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度剖析的学术报告。
《大治报告》于2021年4月18日在北京“大治论坛: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简称“大治论坛”)上首次发布。
报告分为五大部分,分别围绕“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利用”“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争议”“平台经济反垄断”“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监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五大热点议题展开论述。每部分针对具体问题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争议、域外研究与借鉴、未来展望等进行整理和描述,最后结合“大治论坛”中数位知名专家的研讨意见,进一步深化问题解决方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报告原文全文约13万字,既从整体视角对互联网产业的重点问题进行概览,也从微观视角,对具体事件和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提供一系列科学且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认知方法和系统思考,以期能够为互联网法律治理提供更多建设性思路和建议,为全球互联网法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简介
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双聘教授,深圳鹏程实验室人工智能中心双聘教授,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1991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04年被聘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雅虎-方正讲席教授及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2009年起兼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1998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日本东京知识产权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17-2018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是国内首位互联网法研究讲席教授。其他社会兼职: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深圳鹏程实验室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双聘专家;World Trustmark Alliance(WTA)名誉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公安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符合性评估”试点项目专家组首席专家;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邀专家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委员。重点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互联网法。曾参加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主持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信息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研究、中国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模式及政策研究、互联网基础立法等多项国家重点研究项目。近年重点专注于法律与科技结合等前沿问题,承担知识产权法、网络法、数据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及相关课程,参加《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专家征求意见论证会议。
目录
第一部分 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利用研究
一、引言
二、个人数据之相关概念厘定
(一)个人数据的内涵与外延
(二)个人数据权益属性
(三)个人数据权益主体
三、个人数据权益竞争及场景化分析
(一)社交平台场景
(二)电子商务场景
(三)物联网场景
(四)医疗场景
四、美欧规制情况
(一)美国
(二)欧盟
五、个人数据权益竞争之正当性边界
(一)个案限缩使用原则
(二)利益平衡原则
(三)诚实信用与商业道德原则
(四)知情同意与合理使用原则
(五)数据安全原则
六、小结和展望
观点精选
第二部分 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一、引言
二、整体观察
(一)我国游戏产业链已趋完整
(二)游戏直播市场正逐步成为独立的新兴市场
三、重点观察之一: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认定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四、重点观察之二: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五、重点观察之三:网络游戏直播案件中的诉讼保全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六、重点观察之四:网络游戏直播中的反垄断问题
(一)垄断行为规制
(二)评析
七、小结和展望
观点精选
第三部分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新发展
一、引言
二、域外经验: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实践考察
(一)欧盟
(二)美国
(三)韩国
(四)理论界争议
三、行为规制:平台自我优待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概念解读
(二)理论基础
(三)制度现状
(四)实践考察
四、平台自我优待行为规制顶层设计
(一)完善立法理念
(二)优化分析框架
(三)健全立法模式
(四)创新平台监管
五、小结和展望
观点精选
第四部分 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监管研究
一、前言
二、国内监管重点事件回顾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六)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七)浙江省出台全国少有直播电商行业规范标准
(八)直播带货遭行政处罚案
(九)电商平台责任:直播带货销售仿冒手机纠纷案
(十)主播与MCN机构合同解除纠纷案
三、网络直播营销法律关系辨析
(一)网络直播营销的商业模式
(二)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法律关系分析
四、专题研讨
(一)网络直播营销主播的法律定性
(二)直播平台的法律性质
(三)直播平台的法律义务
(四)当前网络直播营销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的新问题
五、总结与展望
观点精选
第五部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
一、前言
二、域内外重点事件回顾
(一)立法修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二)执法行动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三)司法重点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
三、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
(一)社交网络儿童性剥削问题成为巨大挑战
(二)校园欺凌在网络环境下呈现放大趋势
(三)网络平台不良信息治理仍需深入
(四)互联网教育APP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亟待强化
四、未成年人权利网络保护的建议
(一)国家层面:细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落实保护措施
(二)行业层面:行业自律组织应倡导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
(三)社会层面:发挥学校和家庭的监督引导作用
观点精选
结语
致谢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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