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德·瓦那·麦克米兰或者麦卫理,或者比利,或者其他
我的名字和绰号多不胜数。几乎每认识一拨人,我都会得到一个新名号。
根据那张辛辛那提好撤玛利亚人医院签署的出生证明,我的名字是威廉·爱德华·塞巴斯蒂安·德·瓦耶一麦克米兰(William Edward Sebastian De Rover-Macmillan)。你大概已经注意到,我有两个中间名——爱德华是我父亲的名字,塞巴斯蒂安是我祖父的名字。我的姓是个复合姓,由两部分组成,德·瓦耶是我母亲娘家的姓,而麦克米兰是我父亲的姓。我母亲的祖先来自法国,是个望族,据说被那个“在我之后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封过一个连她自己也已经说不清楚了的爵位。我母亲的家族与欧洲的渊源已经很淡薄,事实上,她对中文的精通程度远胜过法文。
这个全名我一生只使用过三次,一次是在出生证明上,一次是在波士顿大学医学院的入学申请表上,还有一次是在结婚证书上。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人用这样长的名字叫过我。即使是在八岁那年我偷了街角便利店的一小盒甘蔗糖,被店主告到家里,我父亲把我叫到他的书桌前——那是通常我听训的地方,他也只喊我“威廉·德·瓦耶一麦克米兰”——那已经是他表达愤怒的很好形式了。我私下里试过,如果把我的全名不吃掉一个音节地念完,中间至少需要换两口气。
我的家人和美国的同学朋友都叫我比利(Billy),我母亲则只用比利的首字母B称呼我。我时常感觉我那位需要照顾生病的丈夫和五个子女的母亲,身上具备了一个数学家的天赋,她总能把生活中许多数学题一样复杂烦琐的细节,一口气简化到根。
比利这个名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时不时会出现前缀和注解。比如我在中学读书时,同学给我的外号是“瘦子比利” (Billy The Bones)。当时我身高已达五英尺八英寸,算得上是个高个子,体重却只有一百二十八磅。我做梦都想达到一百五十磅,因为那是校篮球队员的大力度优惠录取门槛,可是一直到毕业,我都只能坐在场外的长板凳上,替场内的队员们摇旗呐喊。现在你们应该理解了,为什么在月湖那块草草地平整出来的篮球场上,我极少错过任何一场球赛。而你们,则送给我一个绰号叫“篮球比利”(Basketball Billy).以和美国教官中的另一个比利相区分。我在月湖表现出来的对篮球的痴迷,只不过是在圆一个少年时代的梦而已。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当我准备启程去中国的时候,我父母给我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叫麦卫理——是从我的姓和名中各取了一个谐音。我是一个传教士,在我的教会里,我的会众管我叫麦牧师。但是附近村子里的老乡,就远没那么客气恭敬了。每周三到教会门口领赈济粥的那群人,管我叫“粥佬儿”,尽管按美国标准我那时甚至还算不上中年人。而到我这里看病拿药的人,当面叫我麦先生,背地里给我的雅号是“番医”。领粥和拿药的人,总是远远多过做礼拜的人,但我从不气馁,我相信他们拿了上帝的好,心里迟早会思想上帝的道。我很早就明白,在中国福音是要靠腿行走的,单靠嘴皮子不行。福音走路的两条腿,一条是粥,一条是药。当然,学堂也重要,可是学堂与粥和药相比,至多只是一根拐杖。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我在上海下船的时候,我需要六个挑夫来挑我样数繁多的行李。那些个箱笼里,衣服和书只占了一小半,剩下的,全是我从美国募捐而来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我父母是卫理公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他们的传教区域在浙江。他们没有固定的教堂,是耶和华的行吟诗人。从浙东浙西到浙南浙北,他们的足迹几乎覆盖了整张浙江地图。在他们的时间定义里,在某个地方住上六个月,就已经接近永恒。由于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方式,我母亲生下的四个孩子,一个也没能活下来。在她三十岁那一年。她突然感觉到了一种靠前的恐慌。他们可以忍受爬满臭虫跳蚤的床铺,漂浮着厚厚米虫的粥,钉着大大小小油布的漏屋顶,两根竹竿搭建的户外茅坑,但是没有孩子的恐惧,却超出了他们的承受极限。就在那一年,经过无数轮的痛苦纠结之后,他们终于向母会提出了回国的申请。
回到美国的第二年,他们就有了我。接下来的七年里,我母亲连续生下了两个弟弟和一对双胞胎妹妹。出于感恩,或许还有那么一丁点愧疚,他们把我,他们的长子,奉献给了教会,就像亚伯拉罕献以撒那样。我作为传教士的命运,其实在我尚未出世时就已定下——我在母腹里就已经听见了上帝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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