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迪克始终是美国文学的隐秘宝藏,因为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基于类型文学——科幻——而创作,一直以来几乎难以被严肃地对待。你怎么可能在写火箭飞船的同时写出严肃文学,不是吗?身形巨大的白鲸①可以成为文学符号,但来自木卫三的黏菌却不行。
菲尔利用科幻类型的垃圾素材——长触角的外星人、或然世界、咋咋呼呼的高科技小装置——编织了出自美国人之手、二十世纪拥有创见的小说。欧洲和日本广泛认可菲尔是我们最富原创性的小说家之一,结束——让科幻或主流文学的标签见鬼去吧! 可不知为何,在他的本土,菲尔的书仍被摆在妓院②之中。
问题在于,菲尔很优秀的作品——《高堡奇人》(The Man In the High Castle,1962)、《帕莫·艾德里奇的三处圣痕》、《火星时间穿越》(Martian Time-Slip,1960)、《尤比克》、《暗黑扫描仪》(A Scanner Darkly,1977),以及《神圣秘密》(Valis,1981),如果非要把它们归类的话,全都会被归在科幻类目之下。
然而,科幻,会让大多数头脑严肃的美国人对之讪笑:衬衫破破烂烂、胸肌发达的家伙挥舞射线枪,虫眼怪物(BEMs)折磨身穿黄铜胸罩的少女——这些发生在“未来新世界”之中的故事,会让你想起沉闷的B级片,玩具城市的上空飞过挂在细线上的飞碟;或是儿时看的连环漫画中呆头呆脑的超级英雄。
既然提到孩子,一个显而易见却并未得到证实的事实是:大部分科幻读者——以及作家(包括菲利普·迪克在内),都是在高中毕业前成为科幻迷的。要是一种类型小说很难吸引已经成家立业的读者,你该如何看待它呢?
厌倦了讪笑的科幻读者指出,有些上层领域中被官方认定的经典作品也属于科幻,比如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re)的《乌托邦》(Utopia,1516)。因为,从已假定好的社会革新再进一步推断,自然可以得到一个或然世界。他们还宣称,埃德加·爱伦·坡是现代科幻奠基者——比法国人儒勒·凡尔纳还要早四十年——论点立足于坡的某些短篇小说,比如《弗德马先生案例的真相》(The Facts in the Case of M. Valdemar,
1845)和《故弄玄虚》(The Mystification,1837)。他们想起了可以引以为傲的英国科幻传统,因为那儿的作品出自得到广泛认可的上层领域的作家,例如H.G.威尔斯、阿道司·赫胥黎、C.S.刘易斯、乔治·奥威尔、金斯利·阿米斯、安东尼·伯吉斯、科林·威尔逊,以及多丽丝·莱辛。
不过,大多数美国科幻爱好者对这种充满自我折磨的学术上的歉意嗤之以鼻。见鬼,他们对什么是科幻清楚得很,也明白它从哪里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