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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循焦廷琥年谱(全2册)

焦循焦廷琥年谱(全2册)

  • 装帧: 盒函装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作者: 王章涛
  • 出版日期: 2020-07-01
  • 商品条码: 9787100182980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996
  • 出版年份: 2020
定价:¥26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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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王章涛在三十余年前启动扬州学派研究时,就提出“以阮元为领袖,焦循、凌廷堪为辅臣的三巨头时期,把扬州学派推入乾嘉学术的高峰,成为乾嘉学派的集大成者”的观点,有心以阮、焦、凌三人为攻坚点,作深入研究,以《传》《评传》《年谱》的分类,递次完成任务,彰显扬州学人的伟绩。故在撰阮元系列著作时,已随机作焦循列著作的资料收集,并提前开始《焦循年谱》的撰写。今贡献出的《焦循焦廷琥年谱》从容量上、质量上皆超越前贤。
内容简介
《焦循焦廷琥子年谱》以实证铺展、详加考证,条分缕析,使读者按谱索迹,获知焦氏父子学术、履历、交游、家世等方面的实况,昭示其真面目,使读者特别是研究者对焦氏父子有一真实的了解,他们不是钻故纸堆里的腐儒,也不是与世隔绝的隐士,而是心怀天下的哲学家、思想家、实学家、扬州学派重镇。子廷琥迟父循十九年出世,后数月辞世,子之履历和学术成就与其父相表里,故合谱之。
作者简介
王章涛,扬州人,致力于清代学术史、园林史、书画史研究四十余年。现任扬州社科院阮元文化研究所所长、扬州学派研究会副秘书长。有专著《阮元传》《阮元年谱》《阮元评传》《王念孙王引之年谱》行世,分别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及华东地区古籍优秀图书一等奖;尚撰有《凌廷堪传》《王念孙王引之传》《扬州学术史话》《焦循评传》等专著,影响颇深远。
目录
前言 1
迁扬州北湖焦氏家族 10
1763年 癸未 乾隆二十八年 焦循一岁 21
1764年 甲申 乾隆二十九年 焦循二岁 23
1765年 乙酉 乾隆三十年 焦循三岁 24
1766年 丙戌 乾隆三十一年 焦循四岁 26
1767年 丁亥 乾隆三十二年 焦循五岁 28
1768年 戊子 乾隆三十三年 焦循六岁 29
1769年 己丑 乾隆三十四年 焦循七岁 32
1770年 庚寅 乾隆三十五年 焦循八岁 34
1771年 辛卯 乾隆三十六年 焦循九岁 37
1772年 壬辰 乾隆三十七年 焦循十岁 38
1773年 癸巳 乾隆三十八年 焦循十一岁 39
1774年 甲午 乾隆三十九年 焦循十二岁 40
1775年 乙未 乾隆四十年 焦循十三岁 42
1776年 丙申 乾隆四十一年 焦循十四岁 44
1777年 丁酉 乾隆四十二年 焦循十五岁 46
1778年 戊戌 乾隆四十三年 焦循十六岁 47
1779年 己亥 乾隆四十四年 焦循十七岁 48
1780年 庚子 乾隆四十五年 焦循十八岁 53
1781年 辛丑 乾隆四十六年 焦循十九岁 55
1782年 壬寅 乾隆四十七年 焦循二十岁 焦廷琥一岁 60
1783年 癸卯 乾隆四十八年 焦循二十一岁 焦廷琥二岁 65
1784年 甲辰 乾隆四十九年 焦循二十二岁 焦廷琥三岁 67
1785年 乙巳 乾隆五十年 焦循二十三岁 焦廷琥四岁 70
1786年 丙午 乾隆五十一年 焦循二十四岁 焦廷琥五岁 74
1787年 丁未 乾隆五十二年 焦循二十五岁 焦廷琥六岁 78
1788年 戊申 乾隆五十三年 焦循二十六岁 焦廷琥七岁 91
1789年 己酉 乾隆五十四年 焦循二十七岁 焦廷琥八岁 100
1790年 庚戌 乾隆五十五年 焦循二十八岁 焦廷琥九岁 108
1791年 辛亥 乾隆五十六年 焦循二十九岁 焦廷琥十岁 118
1792年 壬子 乾隆五十七年 焦循三十岁 焦廷琥十一岁 131
1793年 癸丑 乾隆五十八年 焦循三十一岁 焦廷琥十二岁 145
1794年 甲寅 乾隆五十九年 焦循三十二岁 焦廷琥十三岁 152
1795年 乙卯 乾隆六十年 焦循三十三岁 焦廷琥十四岁 166
1796年 丙辰 嘉庆元年 焦循三十四岁 焦廷琥十五岁 198
1797年 丁巳 嘉庆二年 焦循三十五岁 焦廷琥十六岁 261
1798年 戊午 嘉庆三年 焦循三十六岁 焦廷琥十七岁 283
1799年 己未 嘉庆四年 焦循三十七岁 焦廷琥十八岁 310
1800年 庚申 嘉庆五年 焦循三十八岁 焦廷琥十九岁 325
1801年 辛酉 嘉庆六年 焦循三十九岁 焦廷琥二十岁 342
1802年 壬戌 嘉庆七年 焦循四十岁 焦廷琥二十一岁 364
1803年 癸亥 嘉庆八年 焦循四十一岁 焦廷琥二十二岁 407
1804年 甲子 嘉庆九年 焦循四十二岁 焦廷琥二十三岁 431
1805年 乙丑 嘉庆十年 焦循四十三岁 焦廷琥二十四岁 444
1806年 丙寅 嘉庆十一年 焦循四十四岁 焦廷琥二十五岁 471
1807年 丁卯 嘉庆十二年 焦循四十五岁 焦廷琥二十六岁 503
1808年 戊辰 嘉庆十三年 焦循四十六岁 焦廷琥二十七岁 534
1809年 己巳 嘉庆十四年 焦循四十七岁 焦廷琥二十八岁 553
1810年 庚午 嘉庆十五年 焦循四十八岁 焦廷琥二十九岁 578
1811年 辛未 嘉庆十六年 焦循四十九岁 焦廷琥三十岁 600
1812年 壬申 嘉庆十七年 焦循五十岁 焦廷琥三十一岁 619
1813年 癸酉 嘉庆十八年 焦循五十一岁 焦廷琥三十二岁 633
1814年 甲戌 嘉庆十九年 焦循五十二岁 焦廷琥三十三岁 671
1815年 乙亥 嘉庆二十年 焦循五十三岁 焦廷琥三十四岁 705
1816年 丙子 嘉庆二十一年 焦循五十四岁 焦廷琥三十五岁 741
1817年 丁丑 嘉庆二十二年 焦循五十五岁 焦廷琥三十六岁 762
1818年 戊寅 嘉庆二十三年 焦循五十六岁 焦廷琥三十七岁 779
1819年 己卯 嘉庆二十四年 焦循五十七岁 焦廷琥三十八岁 791
1820年 庚辰 嘉庆二十五年 焦循五十八岁 焦廷琥三十九岁 815
1821年 辛巳 道光元年 焦廷琥四十岁 826
焦循焦廷琥逝世以后
1822年 壬午 道光二年 830
1823年 癸未 道光三年 831
1824年 甲申 道光四年 833
1825年 乙酉 道光五年 835
1827年 丁亥 道光七年 837
1832年 壬辰 道光十二年 839
1835年 乙未 道光十五年 840
1841年 辛丑 道光二十一年 841
1884年 甲申 光绪十年 842
1885年 乙酉 光绪十一年 843
1887年 丁亥 光绪十三年 844
1922年 壬戌 民国十一年 845
1924年 甲子 民国十三年 846
1927年 丁卯 民国十六年 848
1928年 戊辰 民国十七年 849
1933年 癸酉 民国二十二年 850
1937年 丁丑 民国二十六年 851
1993年 癸酉 853
附录一 焦循焦廷琥著述知见录 854
附录二 焦循焦廷琥传记资料目录 913
附录三 焦循焦廷琥年谱相关人物名录 920
主要参考文献 959
后记 966
摘要
     1763年 癸未乾隆二十八年 焦循一岁 二月初三日辰时诞生,乳名桥庆。 生于乾隆癸未二月三日。(阮元《通儒扬州焦君传》,《揅经室二集》卷四) 府君初生之夕,先王母谢太孺人梦僧道各十数人在门,皆衣饰璀璨。少时,旌帜幢盖拥导,一人坐马上,标状伟岸,眉目雄秀,须髯如戟,若有所授,太孺人襭衣承之。太孺人寤,而府君生。(《事略》)按:嘉庆元年,焦循有《生日有作》诗,汪光燨和诗中夹注云:“二月三日,为文昌神诞日。里堂适与同日。”另,参见嘉庆七年二月初三日谱,其谱例过录《壬戌会试记》云:“是日余四十生日。”增一证。是年,父焦葱四十二岁,嫡母谢氏四十四岁,生母殷氏二十四岁。 [陈]达夫,故泰兴旧族。……善导引,工技击,以拳勇枪法闻,于太乙壬遁、九宫风角,无不精验。晚年家扬州,先子因绩园先生[焦循族祖]亦与达夫交。时先子年四十,未有子,达夫为推之日:“勿忧郎君,不马驼来,且羊负来矣!”癸未二月,余生,先子神其言。未弥月,即以余生日干支乞为推修短贵贱,达夫迟之又久,以一纸遗……忆其说,述之如左:“余干癸乙、辛壬,支未卯、卯辰,壬、癸、辛为三奇,辛加卯为魁星,宜以文章得科第。然日金也,四辰马也,兄弟皆马也,一夫执策,五蹄决奔,惫矣。神智上升,印绶下伏,害系于福,誉胎于毒。且夫壬、癸者,木之母也,辰、未者,印而财也,禄我之乡,反以赢我,我生之家,朋以睽我,鬼在黄泉,身以铸焉,巧赉于天,权出于墓,将官愈张而害愈起,其郁郁于生而斤斤于死乎?”焦子日:“达夫以李青莲[白]、苏玉局[轼]相比拟,余不敢当也。然谓我生者累我,诚不爽矣。屈指数之,盖数十事。每思达夫之言,则我生之初,有与性俱来者矣,又何却焉?达夫谓庚午、辛未问,当得好官,然衡古人知命之学,自癸亥至今九年,闭户不出,著书成一家言,庶几郁郁者可以已乎!”(《陈达夫传》,《集》卷二一) 馆之夕,梦嫡母自门外至,如幼时抚摩鞠育,呼乳名日:“桥庆,被薄,吾忧尔寒。”(《书徐文长集后》,《集》卷一八) 先王父鉴千公[焦镜]望子孙读书,时吾父以咯血不复能应考试,先王父甚望有孙能读书。是时,里中有文昌会,意欲与焉,而众不许,以为既无应试之人,且俟若生孙能应试时,请君入会可也。王父无可奈何,愤郁而已。故吾父后有请入此会者,不许也;乃余竟以二月三日生,而向之在会者,今转不必有能应试者。然则读书不读书,不在文昌会与否也。偶忆而书此。(《忆书》卷五) 乾隆二十六年,大水。二十七年,先君于楼后造住房五间。时从伯父亦造住房,伯素与木工殷姓交好,是时待之益恭,丰其膳饮,防其厌也。先君则招一江南黄姓匠人,或以为不可信,先君日:“吾生平至诚待人,不知其他也。”伯屋成后七年而伯物故。又六年遂拆毁,灰尚白,钉尚剡利,拆之中危,得一瓶,瓶内一针,一雍正钱,计之恰十三年。而余家之屋至今独存,已五十余年矣。先君造屋时,所以待工匠者率如常,并时时督策其事,而工匠皆欣然。黄姓者后遂为主客,每来必主余家,凡有器物及起造,皆黄也。黄戒其人日:“焦公长者,我辈为之造物,宜坚致,不可欺也。”先是先君未有子,造屋之次年,余即生。黄每至,必抱持欢笑,余呼之日“黄蛮”。(《忆书》卷六)P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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