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与敌贸易法》授权美国总统对“敌人”贸易实施性措施,美国总统滥用了法律授权,将紧急状态运用于非战争时期、运用于美国国内。整个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政府不断通过宣布紧急状态扩张行政权力,认为只要是法律和宪法不禁止,总统有义务“根据国家的需要做任何事情”。②
在一个法治国家,这是难以想象的大规模掠夺。美国政府对不按时交出黄金的人进行了起诉,并要求没收未上交的黄金,被罗斯福驯服的优选法院支持了美国政府的一系列掠夺,认为美国政府的强制兑换和没收并未违反美国宪法。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政府以扩大优选法院规模为要挟,驯服了美国优选法院。美国宪法虽然规定了美国优选法院的权力并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扩张了司法审查权(优选法院可以宣布法律、行政命令违反宪法),但是,美国宪法并未规定优选法院法官的人数;在长久的历史惯例中,优选法院大法官人数稳定在9人,罗斯福威胁,如果优选法院阻挠“罗斯福新政”,将大量向优选法院提名新法官,“冲淡”现有法官的影响力。这是一次典型的通过危机倒逼法治的危险举动。“9·11”事件以后美国通过的《爱国者法案》是另一次臭名昭著的危险举动。
美国强制从人民手中兑换黄金,有其充足的公共利益理由:面对大萧条,由于美国实行金本位,人民储存黄金导致美联储无法扩大货币发行量,因此,通过强制兑换人民手中的黄金,可以“盘活”黄金资产,将美国人民的黄金变成基础货币。③但是,当美国政府以20.67美元每盎司(1932年价格)强制收购美国人民手中的黄金之后,立刻将黄金价格提高至35美元每盎司在国际市场进行交易,一夜之间美国人民的黄金财产损失超过40%。①
1975年——那是美国政府终于重新允许美国人民持有黄金的年份。此后,美国总统通过宣布紧急状态,常态化运用非常态权力。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总统又两度在国内宣布紧急状态:尼克松总统在1970年针对美国邮政工人罢工宣布紧急状态,1971年针对美国浮动汇率制度宣布紧急状态。美国总统滥用非常态权力引起了国会的警惕,美国国会成立了“终止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the Special Committee on the Termination of the National Emergency),对美国的紧急状态进行清理,并着手总统的紧急状态权力。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美国参议院发现,1933年以大萧条为紧急状态而禁止人民储存黄金的总统令和1950年以朝鲜战争为紧急状态而出兵朝鲜的总统令(美国一直没有就朝鲜战争进行宣战,认为这是冲突,派遣军队属于“警察行为”)仍然处于生效状态!前述尼克松总统的两个紧急状态也依然处于生效状态。
1974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Public Law No.93—373),宣布从1974年12月31日起,人民储存黄金的禁令失效。②
1975年,美国人民终于可以合法持有黄金!但此时,黄金价格已经是14JD美元每盎司。 美元对全世界的违约: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
千百年来,黄金是不同民族共同接受的财富。尽管经济学家凯恩斯将黄金称为“野蛮时代的遗迹”,但是,任凭凯恩斯在学术界权威性如何了得,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英国人要买美国的战争物资,只能用黄金结算。英国为了维持对希特勒的战争,不得不开着一节一节的火车将黄金从加拿大运往美国来换取战争物资。法国向纳粹德国投降的第一时间,德国占领军立刻奔向法国中央银行,当德国人打开中央银行地库的大门时他们惊呆了,法国人已经将黄金从法国本土运走。不仅德国人没有用上法国人的黄金,丘吉尔试图“借用”法国人黄金的请求也被无情拒绝。法国人保存了历代国民积累的财富,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时,美国通过战争已经占有了全世界超过一半的黄金。这个时候,美国充当了世界中央银行的角色: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各国获得美元后,可以向美国兑换黄金,美元成为名副其实的“美金”。
但是,1971年,美国政府宣布停止向外国政府兑换黄金,美国耍了一次“重量”无赖:对全世界违约!当年,各国用黄金换来的美元,如今不能兑换回黄金1
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正式瓦解。
货币的去国家化:自由主义的思考
1933年,美国政府强制兑换人民手中黄金的价格:20.67美元/盎司。
1934年,美国政府在国际市场交易黄金的价格:35美元/盎司。
1944年,美国政府承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与黄金挂钩:35美元/盎司。
1971年,美国停止向外国政府用美元兑换黄金。
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国宣布美元与黄金正式脱钩。
1975年,美国人民买回自己的黄金的价格是140美元/盎司。五年后,黄金价格达到590美元/盎司。
任何有理性、有良知的学者都不得不思考这一赤裸裸的剥夺。美国政府做了什么?美国政府掌管货币比私人掌管货币要好吗?号称“人类制度伟大实验”的美国,它的所作所为和历史上滥发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