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不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

不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

  • 字数: 17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华龄出版社
  • 作者: 林默
  • 出版日期: 2019-12-01
  • 商品条码: 9787516913772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14
  • 出版年份: 2019
定价:¥36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没有人生来强大,坎坷、阻碍、迷茫、不知所措都是人生的必经之苦。当你抵达梦之所在,那条荆棘之路已经开满鲜花。所以不要放弃,不终有一天,你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不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是专为年轻读者人所写的一部认识自我,坚守梦想,正面挑战,相信未来的励志书。作者运用温暖却不失犀利的语言为坚守信念、追逐梦想的年轻人带来一次又一次强有力的激励。
目录
part1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那些年,青春走过弯路002
喜欢浪漫,又有什么不好007
豁达的海,长满期待012
别只站在原地,远远暗恋018
梦想,不苟且,不妥协023
纯粹的时光和爱情027
我在每座城池刻下思念031
part2往事不回首,余生不将就
十指相扣,走过四季038
世界的尽头,紧紧相拥042
陌生人给的温暖047
心老了,一切都老了052
心甘情愿就会简单056
如果天堂有颜色061
路途笃定不迷茫066
人生由你自己来消化073
part3活着,就要热气腾腾
人心的坚强,超乎想象082
安详而又自足的光芒086
唯有自己不可辜负090
拼命向着阳光生长095
看见自己要走的路099
去做一切放肆的事104
成为自己的传奇109
part4努力去爱,又孤单又美好
当初拥有的,已是优选的118
我来过,便很好122
不早不晚遇见你126
相见不如怀念129
没有错过,何来深爱133
再见了,再见了137
趁我还年轻,趁我还爱你140
我独自一人,但我相信爱情145
part5从你的全世界走过
时光终会愈合一切154
想和你一起虚度时光158
慢慢地走,慢慢地活161
爱一个人不需要卑微165
不必假装云淡风轻168
生命里多的是无限可能172
part6生命到最后总能成诗
一路北上,没有回头178
请把我留在这时光里182
原来孤独可以如此丰盈186
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来190
寻找自己的路,没有句点195
记忆终将变成回忆199
爱情好看妙之处204
此生专享自传,如诗一般207
认真地老去211
摘要
    不负初心,不忘归途 我认识一个咖啡馆的老板娘。 老板娘早年在法国留学,自学了烘焙,回国后开了这家小店。 有熟客对她说:“你过着我理想中的生活。” “如果你理想中的生活是开一家咖啡馆,当老板娘,那很容易实现。”她总是这样回答。 在旁人看来,“老板娘”的身份意味着睡到自然醒,不用为生计奔忙,她要关心的,无非是如海子说的那样,喂马、劈柴、周游世界,肆意地躺在自己的大房子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不知那些人看到老板娘去市场选购水果,订购进口小麦,去工商局更新营业执照,应对卫生督查,踏踏实实做着所有琐碎事情的时候,还会不会视她的生活为理想生活的范本。 人世间,其实哪有纯粹的浪漫与美好,唯有承受命运给予的琐碎、丑陋,才能收获诗意和幸福。 童话里说,妖精和人类定下了契约,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在它们面前撒一把盐,它们就要放下手中的事,把盐一粒粒数清楚。真是个蠢笨呆萌的妖精。 转过来想,做个像那个妖精一样蠢笨呆萌的人也不错。不管到什么年纪,都傻气地去做一切想做的事,去爱一切想爱的人。结局如何,哪有那么重要呢! 我们都是一样,不走完余生,就看不到结局,找不到答案,但至少每分每秒,我们都离诗意和美好又近了一点。 咖啡馆在一条胡同的深处,小小的手写招牌,隐蔽得很,像是生怕被人发现。窗外常有外国美女骑着老旧的国产自行车,叮叮当当驶过。 阳光正好,银杏金黄。 坐在那里,我会觉得时光沉淀了下来,无限温柔。 有天,朋友问坐在窗前的我:“假如给五年前的自己发一条短信,你会说什么?” 我想了很久,结果只生出满怀感慨,想说的话太多,反而什么也说不出来。这五年,经历太多,变化太大,我从不谙世事的天真学生变成独自在陌生城市闯荡的人,伤过,痛过,迷茫过,挣扎过,如今陌生的城市不再陌生,我仍然在为生活奔忙,为理想拼命,却也开始坐在它的怀里享受时光和生活,所以我想,其实没什么要说的。 没有必要告诉当时的自己:你做了正确的选择。因为无论正确与否,无论时光倒流多少次,我大概还是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顺着朋友的话题,我想起了那些独自去旅行的日子。 旅途中,我见过好看的落日、最璀璨的星空,遇见过辞职徒步千里的女孩,遇见过边唱歌边行走的男人,遇见过七十岁还一起旅行的恩爱夫妇;也曾在冷雨中冻得发抖,在黑夜里迷过路,遇见过偷钱包的坏人和态度恶劣的陌生人。 我并不计较好坏,反正到最后,所有的经历都会变作回忆,在生命里镌刻下来,想起来的时候,心动如初恋。 不负初心,不忘归途,便好。 part 1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那些年,青春走过弯路 作为有名奢侈品牌公司策划总监,塞琳娜总是习惯穿着普拉达出入各种时尚典礼或晚宴,像极了《穿普拉达的女王》中梅丽尔·斯特里普扮演的时尚女魔头,气场强大,直觉敏锐,强势到没边。 但刚进公司时,她可不是这样。当时她还只是个小小的助理,任人使唤,也任人责骂。那个时候的她,年轻单纯得很,乱七八糟的心思一概没有,虽然是职场菜鸟,却有满血的战斗力,挨了骂去洗手间哭上一会儿,出来又是笑容满面。 和她同期招进来的小姑娘黛西,也是助理,却比她聪明得多,工作完成得好,又会讨人喜欢,和她的境遇简直千差万别。 都说职场无挚友,她却偏偏和自己的竞争对手黛西最投缘、最要好。 投缘这种事,其实很难说的清楚。塞琳娜自己有个姐姐,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两个人仍然一见面就吵。可是和黛西,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歌里唱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却总能把冬天变成了春天。 生病躺在床上起不来时,黛西请假照顾她。她胃不好,不能吃西药,黛西就给她做蔬菜粥,加进去许多她不爱吃的胡萝卜粒,逼她吃下去,说补充维生素,病好得快。 她被男友甩那会儿,心情灰暗,黛西天天拖着她到处跑,找好吃的餐厅,跟她说酒吧里有新的乐队驻唱,她们常去的咖啡馆换了菜单,美术馆又有新的展览,电影院最近排了新片…… 她茫茫然跟着,知道黛西用心良苦,却也真的开心不起来。直到有一天在电影院遇见前男友和他的新女友。 她又气又恨,他居然这么快就交了新女友。 黛西二话没说,拎着包上前照准她的前男友狠狠一抡,然后转身拉着她就跑。 跑着跑着,她忽然笑了,笑得惊天动地,半天喘不过气来,终于,蹲在街角抱着黛西痛哭了一场,从此宣告走出情伤。 没有黛西,她大概还会像个傻瓜一样,指望着他回心转意。 她和黛西那时多好啊,就像新婚夫妇一样,正处在关系优选的蜜月期。 假如没有发生后来那些事,不管多大年纪,她们大概还会手牵手一起去逛时尚品牌店;会坐在咖啡店里,用好多杯咖啡的时间大谈特谈自己的梦想;会去商场购物,指手画脚地帮对方买衣服;会嘻嘻哈哈闹着走很远的路,去寻觅一家甜品店的奶酪起司…… 这都是只有和黛西一起才会做的事。 她原本以为,她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自己孩子叫黛西干妈,直到两个人老得脸上都有了皱纹,直到死亡将她们分开。 可惜,一切都是假如。 那年春天,公司新出的一款春夏时尚单品需要策划一个别开生面的发布会。总监的意思是,不要做成普通的发布会形式,要新颖的点子,鼓励下面的人大胆提。 她和黛西都提交了各自的策划案。 她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开会的时候,照例干着助理的分内事,谁知总监忽然点了她的名字。 “塞琳娜,给大家讲一讲你做的案子。” 她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什么准备也没有,站在投影仪前语无伦次,好半天才总算把她的创意讲了个大概。 会议室里一片惊叹声。 新鲜,生动,出彩,有灵气儿,这是总监对这个案子的评价。 “我会去跟人事部申请,让你正式调到策划部。” 总监一副捡到宝贝的欣喜表情,接近没想到这个平日连助理的活都干不好的姑娘居然有这样鲜活有趣的策划才能。 塞琳娜自己也没想到。 策划部的工作一点也不轻松,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塞琳娜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加班到深夜更是常事,哪里还有和黛西一起去吃饭逛街看电影的时间。黛西经常在线上问她下班后的安排,她忙得连回答的时间都没有。 那些天,她知道黛西每天都是一个人寂寞地下班回家,有一次她在加班之前去楼下的7-11买功能饮料,还在电梯间遇到过黛西,得知她又要加班,黛西温柔地说了一句:“要注意身体。” 周末她也没空,周六她去公司资料室啃相关资料,周日她还得忙着去看各种活动积累经验。黛西有时打电话过来,要么是她这边很吵没听到,要么就是忙的时候,被她掐掉。 等到她终于忙完她策划生涯中的第一个案子,去找黛西,打算请她大吃一顿时,才得知她已经交了男朋友,被男朋友接走去看电影了。从那以后,吃大餐,泡吧,看电影,过去她们常常相约一起去做的事,忽然变得艰难起来。逐渐地,塞琳娜终于发现黛西在不着痕迹地躲她。 再蠢笨的脑子都能想明白。在黛西眼里,昔日的密友如今堂堂正正地站在公司高层面前讲解策划案,而自己仍是一名助理,只能站在她身后端茶倒水做会议记录,这样难堪的对比,谁能心平气和地接受? 没办法,她只好等黛西习惯或者等黛西升职再说了。 那时,塞琳娜还相信着,一切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谁知没等到黛西升职,却等来了她被开除的消息。 总监说黛西偷偷拷贝策划案和内部资料,卖给竞争对手公司。塞琳娜当然不信,直接跑去质问。黛西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漠然地说:“是我做的。” 理由说起来简直有些可笑。黛西的男友是竞争对手公司的人,她把资料和案子拷贝给他,居然是为了挽回他。 这个当初会为了她暴打负心男的女孩,如今居然为了挽回男友做出这样的事,自毁前程。 “你怎么这么傻……” 黛西激动起来:“你现在跑来质问我,我失恋的时候、生病的时候、痛苦的时候,你都在哪里?” 塞琳娜愣在那里,失恋?生病?她接近不知道。 “给你发信息你不回,打电话你也不接,我知道你忙,可是你也不至于忙到这种地步吧?” “我以为你讨厌我……” “我为什么讨厌你?难道你以为你升职我就会嫉妒你?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 生病的时候有多脆弱,失恋的时候有多难过,塞琳娜都亲历过。一想到黛西都是一个人扛过来,而自己一无所知,一想到黛西根本就没有讨厌她,而她把黛西想得那样不堪,她就恨不得扇自己几个耳光。 但黛西也并不知道,在这所很好品牌公司的策划部站稳脚跟,有多么不容易——塞琳娜付出多少心血,熬过多少次夜,挨过多少次骂,改过多少次方案,才得到一点点承认;为了争取到巴黎总部进修的机会,她最近压力大得头发一把一把地掉,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这些黛西哪里又知道?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变得不再为对方着想,而只是自私任性地互相责怪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不再是夏天和秋天,而过往所有的四季都成了回不去的沧海? 有过这样恶性的开除事件,黛西当然再也无法在行业立足。失去了利用价值,男友也甩了她。 可以说黛西走到了人生大力度优惠的低谷。 很担心她,很想在她身边陪伴,可是塞琳娜知道自己不能留下来,去巴黎进修的机会太宝贵了。何况,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分担彼此的人生。 飞机起飞的刹那,塞琳娜知道,她们从此将失散于人海。 重逢是在多年后,一个轻时尚子品牌的发布会上,塞琳娜作为策划总监出席,黛西则是坐在台下取经的刚出名的设计师。 台上台下,遥遥对望。 两人居然穿着相同款式的普拉达,那是多年前她们在咖啡馆谈论的天真梦想:以后,她们要穿着普拉达,像梅丽尔·斯特里普扮演的女魔头一样,在时尚界横扫千军,叱咤风云。 塞琳娜红了眼眶:“我是有过无数个不眠之夜,才有今天,那么你呢?你是走过多少弯路,蜕过多少层皮,才能坐在这里安然微笑?黛西,庆幸的是,我们终于殊途同归。” 喜欢浪漫,又有什么不好 我看到过一场晒在社交网络上的别致求婚。 日本一位徒步爱好者在自己的主页上晒出一张求婚照:一份完整的日本全岛地图上,歪歪扭扭画着7个字母——“Marry Me”(嫁给我)。 这可不是拿绘图工具画上去的,而是他花了7个月时间,徒步数千公里,开着手机导航,在地图上用自己的足迹一步一步画出来的路线图。 很难去想象其中的用心和辛苦:从国土的最北端到最南端,不知道他翻越了多少座山,蹚过多少条河,才刚刚好拼凑出这个形状。 看着狭长岛上那7个歪歪扭扭的英文字母,我只觉得这样的求婚方式太别致,太浪漫,让人想不动容都难。 有人吐槽他无聊,浪费时间和金钱。有这时间,怎么不好好工作提升自己呢?有钱花在徒步上,怎么不实际点,为女友办一场更豪华的婚礼,给她更好的生活呢? 但我若是他的女友,就宁愿他为我去做这样一件浪费时间金钱却浪漫到无敌的事。我问了身边几位女性朋友,也是一样的想法。 没错,女人嘛,总是偏爱不切实际的浪漫。 男闺密常对我抱怨他的女友,抱怨告一段落后,就开始顺带批判所有女人,“你们女人就是事多,要么嫌男人长得丑,没钱,事业不成功,要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丑、不缺钱,也不算失败的男人,又嫌他不够浪漫。浪漫能当饭吃啊?” 每每都是我无言以对。 无法反驳,因为把浪漫当饭吃,的确是女人特有的矫情啊,天底下恐怕找不出一个不爱浪漫的女人。 前段时间很火的一条帖子,是一个男人对前女友的控诉。 事情的起因是他现任女友问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不陪她一起看韩剧?哪怕只看一集,看一分钟也好啊。 于是他讲了他前女友的故事。 他前女友也很喜欢看韩剧,会对着韩剧里的长腿欧巴傻笑,会抱着纸巾盒哭花整张脸。他那时爱她宠她,即使会看到睡着,他也会经常陪着她一起看。 一天早上,他送女友去上班,刚出地铁就下雨了,他赶紧牵着女友的手跑到一家超市避雨。谁知那天各自上班后,女友忽然发来信息说要分手,理由是他不够浪漫。 她发来一张男主举着衣服为女主挡雨的照片,郑重其事地说:“下雨的日子里,想和你同撑一把伞;没带伞的时候,也希望你能脱下外套为我挡雨,这样我都可以笑着等待天晴和彩虹,而你从来只会拉着我的手往前冲。或许你不懂,女生心死只在那一瞬间。” 这个理由让男人生气:“怎么就心死了啊?拖着你跑是为了不让你淋到雨啊,何况我当时只穿一件短袖,难道我要把短袖脱下来光着身子为你挡雨?” 男人最后对现任女友说:“为什么不想一起看韩剧?因为我想跟你一起在现实里活得真实一点。” 可是女人很难活得真实。 一个长腿男友温柔细心的举动,一颗硕大的求婚钻戒,一场在马尔代夫举办的豪华沙滩婚礼,老公送的迷你汽车生日礼物,晒在社交网站上,大家都评价,好浪漫啊。 哪个女人戒得掉这样的浪漫? 女人看中的当然是浪漫里满满的虚荣心,一张“Marry Me”的地图贴出来,万人点赞,羡慕眼红;被求婚的人感动归感动,未必不会虚荣心爆棚,内心暗爽,得意忘形。 但也并非所有女人都会在虚荣、矫情里迷失,假如所谓的浪漫只是吸引眼球的手段,只是虚有其表的表演,女人也不会买账。 网上有个视频,男孩找来一支外国乐队,在音乐声里单膝跪地举着鲜花和戒指向女孩求爱,场面浪漫十足,围观起哄者众多。偏偏女孩并不喜欢男孩,在这种下不了台的尴尬气氛里,她女汉子本色尽显,一把抢过乐手的小提琴,往男孩身上一抡,干脆利落地结束了这场闹剧。 底下的评论里,居然有无数女人拍手叫好。 有些人的浪漫是一捧玫瑰花、一张文艺爱情电影票、一顿烛光晚餐,从恋爱教科书中学来的招数,以为对每个女孩子都适用;还有些人的浪漫是精心策划的一次当众表白,自以为让千万人见证了他的深爱,十足浪漫,实际只是一种变相的以爱为名的要挟,让不喜欢他的女孩子下不了台。 这样的浪漫,女人当然可以不买账。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解风情、不知浪漫为何物的女孩,有男生送我玫瑰花,朋友大赞浪漫,我却心疼玫瑰花被剪断的茎干;看到宿舍楼下有男生摆着心形的蜡烛,向楼上的女孩子表白,我只会懵懂地问一句:“为什么摆蜡烛就浪漫了,就让人感动了?”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三毛说,她和荷西结婚,荷西去沙漠里拖回了一个骆驼头骨送给三毛当结婚礼物,才知道并非我不懂浪漫,而是我没有遇到真正的浪漫。 荷西不辞辛劳拖回骆驼头骨送给三毛的举动,哪个女人不心动,不觉得是很好的浪漫?比起一场马尔代夫的沙滩婚礼,不知浪漫多少倍。 金钱、虚荣当然好,但女人想要的浪漫,其实也只是一个爱她、比谁都要懂得她,包容甚至纵容她的男人。 我和我的女友之所以认同那位日本男孩的浪漫,也不过是因为我们相信一个不惧困苦独自花费7个月时间完成这样一项壮举的男人,无论行动力还是内心,都已足够强大到支撑起他的人生、他的爱情,以及他心爱的女人。 看吧,女人,看似喜欢浪漫,其实实际得很。 每一个女人都是公主。 没有公主命,也有一颗公主心,任何时候,都想要活得骄傲美丽。 所以,为什么不可以喜欢浪漫? 哪怕有一点点虚荣,一点点矫情,又有什么不可以? 你喜欢浪漫,无非是希望在冷冰冰、硬邦邦的现实之外,他能给予你另一片足以存放所有梦想的温暖柔软天地。 没有女人生来就是为了在柴米油盐里计较,在烟火气里来往的。但只要有一片温暖柔软的天地在,你也会为他在万丈繁华里转身,为他收起你所有的任性和骄傲,从此在他身畔做一个温婉如水的妻。 只要有这片天地在,哪怕他木讷到死呢,你也会觉得心满意足。 好友在朋友圈晒她的求婚戒指。 是那种最简单的铂金戒,无装饰,是她相恋多年的恋人所赠,她将戒指和她最爱的一本书放在一起,拍下照片。 白色的书页做背景,将戒指衬得几乎隐形。 我开玩笑:“别人晒婚戒,都是高清超大特写,生怕朋友看不清楚,不能咬牙切齿赞叹羡慕一番;只有你,晒个隐形的戒指,好特别。” 她轻笑:“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虚荣心早淡了。” 我按捺不住八卦之心,问她是怎么被求婚的,浪不浪漫。 她说:“浪漫什么,就是一起在家看电影,吃水果时,他忽然说,我们结婚吧,然后立刻出门去买的戒指。” 果然如她所言,浪漫个鬼。 但我想,要是哪天心爱之人对我说出“我们结婚吧”这五字,我大概也会说一句“浪漫什么”,心里却甜美如蜜。 一枚简单的圆圈,圈住相爱一生的承诺,也是优选的浪漫。 豁达的海,长满期待 深秋的一天,我和海米在咖啡馆闲坐,店内放着慵懒的蓝调,是那位爱弹吉他的老板一贯的风格。 海米刚刚从维也纳巡演回来,此时正四仰八叉倒在沙发上,放松着浑身筋骨。 “我在那边遇见妮妮了。”她忽然说。 “妮妮?” 我脑子里还在思考着妮妮是谁,海米已是一脸怀念的表情。 “嗯,她定居在罗马,经常在欧洲的一些剧场演出。”海米声音低下去,“遇见她时,她说自己刚刚离婚,看起来过得并不好。” 啊,我想起来了。 海米那时是舞蹈系的艺术生,系花级的人物。 学舞蹈的习惯让她走路时永远轻轻踮着脚,如仙子凌波微步,轻盈美好。她喜欢把头发盘起来,微微昂起头,脖子白皙修长,腰背曲线极优美。即使只是穿一件最简单的白色T恤走过校园,她也像一只优雅的白天鹅,迷人得不得了。 直到另一所学校的交换生妮妮出现。 至今回想起来,我仍然觉得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惨烈的一场比较。 可怜的海米,在一个长得更漂亮、皮肤更白皙、身材曲线更优美、笑容更明媚、待人更亲切,连舞都跳得比她更好的女孩子面前,相形见绌,一败涂地。 人最怕的,其实不是天差地别,而是“只差一点点”。 你不会恨自己不如好莱坞女星那样名利双收,豪车别墅,天生好基因,找的男友老公永远是高富帅,生下的孩子无论是正太还是萝莉都萌到爆,却会嫉妒闺密的男友比你的男友好那么一点点,和你一起毕业的同窗薪水比你高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的距离,才让人绝望。 后来,海米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没有妮妮在,该有多好。 那样的话,她就仍是系花,仍然可以骄傲地从所有人迷恋的眼神里走过,而不必在这种不堪的比较下,眼看着自己所有的自信都裂成碎片,还要被人踩上几脚。 系花的头衔落到了妮妮身上,围在她身边的朋友,转移到了妮妮身边,原来暗恋她的男生,目光开始投向妮妮,就连竞争舞蹈比赛的参赛名额,她都比不过妮妮。 那段时间,每一天醒来,她的脑子里都想着再也不要去舞蹈教室了,每一秒,她都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 她不敢承认,她其实已经嫉妒得快要抓狂了。 有人说,嫉妒心人人都有,就连在优选的朋友之间都不能幸免。 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你工作不顺,恋爱不顺,处处不顺,陷在生活的低谷中,而身边的朋友却都过得顺风顺水,在朋友圈里各种晒美食、晒旅行、晒恩爱、晒高薪,每个人看起来都比你过得好,你能忍住不去嫉妒?好吧,说好听点,是羡慕。 羡慕也好,嫉妒也罢,都有高下之分。 化嫉妒为动力和化嫉妒为恶意,两者相差何止万里之遥。 而当年海米心底熊熊燃烧的嫉妒,到底还是走向了最坏的结局。 那年,为了参加一场大型跨年晚会,系里决定排演一出现代舞。舞蹈老师说,优选是独舞,独舞比较有看头。 “由妮妮来跳。”老师干脆利落地确定了人选。 海米低着头冷笑,连选择的机会都不给? “老师,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所有人先各自练习一小段,然后在您面前表演,由您来选出很好人选。” 海米惊讶地看向说话的人,居然是妮妮。 “可是……”舞蹈老师有点犹豫。 “每个人都有她擅长的部分,也许其他人比我更适合这场独舞呢?”妮妮循循善诱。 那种复杂的滋味很难说清楚,就像在敌人的施舍下,她有了一条生路,满心的不爽,但也忍不住庆幸:总算还是有了生路。 那天以后,海米开始夜以继日地拼命练习。 “一定要拿下这个角色。”这几乎是她证明自己的专享希望。至少她以为是。 可惜舞蹈老师最终指定的人选,仍是妮妮。盲人都能看得出来啊,明明她比妮妮跳得更好。每一次旋转,每一个转身,每一个细微到指尖的动作,明明都是她的动作更到位,感情更饱满,眼神更深邃。 难道就因为妮妮比她高了0.2厘米,比她轻了0.5公斤,比她漂亮了1%,她就永远翻不了身吗? 拼尽全力之后的不公平落选,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来说,无异于世界末日。 伤心、难堪和绝望,对妮妮的强烈嫉恨,终于让她做了傻事。 晚会那天,她偷偷买了安眠药,融在一大杯冰糖雪梨水中,妥妥地用保温壶装着。在后台,她主动找妮妮搭话。 妮妮露出一脸欣喜的表情:“以前和你说话你都不理我,我还以为你讨厌我呢。” “当然讨厌你。”海米在心里说,脸上却笑着,说些言不由衷的话,夸赞,祝福,哄着她把那杯暖暖的糖水喝下去。 最后,妮妮晕倒在舞台上,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演出中断。 安眠药剂量有点多,整整一周之后,妮妮才再次出现在学校。 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辅导员只是敷衍地解释了几句“压力过大”“疲劳过度”之类的话,就不再提及。 只对视一眼,海米就知道,完了。妮妮心知肚明。 这些事我都是后来才得知。 海米跟我一点点坦然讲述时,她脸上的表情逐渐从沉重阴郁变成如释重负。而我,却恨不得回到晚会当天拉住她,优选能一个耳光打醒她,叫她别做傻事。我却又忍不住心疼她,想要抱抱她,告诉她生活真的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绝望。 真是傻死了,毁掉一个比你更好的人,并不能让你变成更好的人啊,你明明这么漂亮,明明是这么好的一个人…… 我抱着海米哭。而她只是不停地重复着,“我知道,我知道……” 再见到妮妮,是海米跟着剧团出国巡演之时。 忙乱的后台,各种肤色和面孔汇聚在那里。朋友换好舞服,一眼就认出了坐在角落里的妮妮。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没多大变化,只是看上去有一点疲惫。海米那时在巡演中担纲一场独舞,服装是特别设计过的汉服,复古流苏挂满全身。她就穿着这身衣服,紧张地走过去和妮妮打招呼。 她一直没有向妮妮道过歉。 妮妮出院回学校之后,事情的真相立刻传开了。从那以后,所有人都用厌恶的眼光看海米,再也没有人愿意接近她。 受不了那样巨大的压力,海米办了休学手续,整整一年,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听说妮妮又参加了什么比赛,拿了什么奖,又去了哪里演出,连恨都没力气了,只是一遍又一遍骂自己蠢。 再次入学时,妮妮已经离开。海米放弃了交朋友的打算,一心一意学习,好不容易熬到毕业,她因为底子不错,也很努力,考进了国内有名的舞蹈剧团,只是在这时,她听说妮妮已经准备出国留学了。 比不上的人,终究比不上。 海米几乎觉得心灰意懒,既然比不上,那就再也不比了吧。 此后在剧团里从伴舞到领舞,参加世界性的巡演,一路走过来,辛苦当然有过太多,她却觉得所有的辛苦加起来,都不及当年辛苦。 处处活在妮妮阴影下的青春年岁,觉得自己无路可走的绝望,以及融化在那杯冰糖雪梨水中的恶毒,几乎是她人生优选的噩梦。 妮妮听到招呼,睁开眼,看到海米满身缀着的流苏,忽然笑了:“这服装太有创意了。” 毫无芥蒂的模样。 坐下来说些闲话,谁都不提当年。 “没想到你会主动来和我说话,我一直以为你讨厌我。”妮妮忽然说。 多年的时光轰隆隆在心上碾过,海米忽然鼻子一酸,很想哭。 迟来的“对不起”,终于说出口。 妮妮看着她,许久才说:“你可能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也很嫉妒你。” 朋友愣住,怎么可能? “是真的,你当时是系花,那么受欢迎,人又长得甜美可爱,跳舞跳得那么好;而我呢,刚刚转学过来,人生地不熟,谁都不认识,心里其实很不安,所以那段时间我为了超过你,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可能你觉得自己不如我,很嫉妒我,心里很不爽,但站在我的立场上,我也不想比你差,我也会想要变得比你更受欢迎,更优秀啊。” 妮妮红了眼眶,伸出双手捂住脸。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真傻呀。都是傻孩子。 彼此交付的,都是生命里最懵懂无知、又最残酷的青春年岁。 演出结束后,两个人在维也纳街头手挽手散步,夜空里星星闪烁。 妮妮说,她一直在跳自己喜欢的现代舞,前两年遇到一个很渣的搞艺术的男友,结了婚不到一年就被家暴,刚离了。 海米说,她也一直在跳自己喜欢的现代舞,这几年一直没遇到心仪的男人,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要单身了。 各自都到了这样的年纪,梦想终于变成现实,而生活的况味,却是一样的复杂难言。 两人终于相视一笑。 “青春不再来,少年你莫伤怀。时光他讲啊,当回忆沉淀下来,就会变成豁达的海,长满新的期待。” 隔着那么多年的时光,她们终于可以彼此原谅。 别只站在原地,远远暗恋 十几岁的年纪里,记忆最深刻的当然是懵懂青涩的爱情。 我那时暗恋足球队队长。那个白皙干净的少年和我同班,整个高一都坐在我身后的位置,会借我的笔记和作业抄,会露出灿烂的笑容对我说“谢谢”,会和我讨论新的足球队名,赢了比赛时,回到教室会向我比一个“Yeah”的手势。 暗恋的感觉,就像夏天里喝下冰甜的汽水,每一个气泡都写满快乐。 只是,不知有多少人在青春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却永远止步于暗恋,绝对不跨出那一步,要把心意藏得严严实实,要隔着一颗心那么远的距离,才足够安全。所以那时,我对他总是冷冰冰,他当然从来都不知道我喜欢他。 日后想起来,青春的暗恋,错过和遗憾,总是美好忧伤得如泣如诉。 对此,里里的评价只有两个字——“矫情”。 里里从来不暗恋。她要是喜欢谁,第一件事就是约出来告白。同意就在一起,不同意就拉倒。简单粗暴,干脆利落。 我多喜欢那时的她,明明是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却帅气得不得了。 我一直记得她说过的梦想:“长大后我要满世界去游荡,在喜欢的地方逗留,靠打工养活自己,然后攒钱去下一个地方,钱花完了就继续打工,走遍整个地球。” 我当时被这个梦想惊艳到了。真是个闪闪发光的梦想啊。 上大学以后,里里就开始摩拳擦掌地筹划第一次远行。她说,趁着暑假的时间,可以先去附近的几个城市。 很快暑假到了,里里却一直窝在家里。问她去了哪里,她说:“在家待着。”之后她又解释说:“太热了啊,而且我已经中暑好几次了,要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倒下,那就糟了。” “嗯。”我说,“身体不好自然要好好休息。” 没想到这只是开始。 此后,大学四年,四个暑假,四个寒假,四个十一长假,除了系里组织的实习,里里几乎哪里都没去。每一次,她都有言之凿凿的理由——学业太忙,身体不适,天气不好,时机不对,忙着实习,忙着毕业答辩,忙着找工作。 终于开始工作了,每年年假,里里也总是待在这个她熟悉入骨的城市里,从不曾迈出去一步。 那个走遍整个地球的闪闪发光的梦想呢? 太不现实了。里里说,她要忙着充电啊,万一丢了工作怎么办,最近爸妈还开始催婚,她还得忙着去相亲。 这个曾经在爱情里简单粗暴的姑娘,找起借口来也是相当的干脆利落。 现在,我已经不再问她那个满世界游荡的梦想去了哪里。偶尔,她看新闻,看到谁花几万块钱环游了世界,谁骑行穿越了青藏高原,谁又辞了职去旅行,她也会发自内心地发出一声叹息:“真好啊。”然后她回望自己的生活,长长短短地叹息,“如果我也能这么做就好了。” 我当然不能讥讽她光说不做,也没办法指手画脚地给她提建议。这都没有意义。 就这样吧。 假如你真心想做一件事,哪怕有千万种阻碍,你也会去做;假如你不想做一件事,那也大可以给自己找千万个借口不去做。 就像我当年死死守住的暗恋一样。 怎么能告白呢?明明知道他喜欢的不是我这种类型的女孩。万一告白失败,连朋友都做不成怎么办?我只要在他身边看着他,就已经足够幸福了啊,真的足够幸福了…… 在告白与不告白之间摇摆,我坐在那里,和我喜欢的人之间,山迢水远,永远都隔着一个“我”的遥远距离。 什么都没做,什么也没有发生,然后一切就都结束了。 我知道里里那个闪闪发光的梦想,实现起来并不简单,也并不现实,签证怎么办?在异国他乡遇到坏人怎么办?找不到打工的工作怎么办?身无分文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细细考虑,问题无穷无尽。 但这世上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把不简单、不现实的事情变成了简单的现实。 玛丽娜就是其中一个。 玛丽娜是我在一次徒步时认识的朋友。 当时,是深夜,一群睡不着觉的驴友坐在青旅的咖啡室闲聊。我和玛丽娜坐得近,彼此自我介绍后,她告诉我,从她第一次独自旅行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我愣了:“怎么可能?难道你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就开始旅行了?” 她笑了,说她的第一次旅行是在高三的暑假。 玛丽娜那天穿一件亚麻衬衫、一条素色的长裙,半长的垂肩发随意散落下来,笑起来时眉眼弯弯,怎么看都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女人。而且,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四处旅行的女人。 她却说她已经四十一岁,已经游遍了世界。 岁月好像都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仔细看,她眼角的细纹,眼底的波澜不惊的确会暴露她的真实年龄,但她说起话来,笑起来的时候,接近还是年轻人的模样,就像整个世界在她面前,是一个还未接近打开的糖果罐,不管经历多少,年纪多大,她始终带着年轻人似的跃跃欲试的欣喜和期待,注视着这个世界。 玛丽娜和里里一样,从高中开始就冒出了要走遍全世界的想法。 和里里的天真梦想不同,玛丽娜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在考虑怎么去陌生的国家,在陌生的地方怎么生存,并且开始磨炼自己的身体和生存技能。 对于玛丽娜而言,以优异的成绩和漂亮的社会活动简历,拿到美国某所大学的全额奖学金,这只不过是开始。 在美国念书期间,玛丽娜靠自己打工的钱买了一辆二手车,和她当时的男友一起跑遍全美。毕业后她在美国签了工作,薪水不算太高,但她看中的是假期多,足够她四处去旅行。 如今,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几乎已经走遍了地球的每个角落,从北极到南极,从西非到东亚,从一座山到另一座山,从一条河到另一条河,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 和里里聊天时,你会觉得梦想的阻碍怎么那么多,怎么可能成真呢。而听玛丽娜讲述自己的经历,你会觉得实现梦想是一件相当简单的事情。 这种奇妙的体验让我很困惑。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真的大到难以想象。 曾有一位网友在社交主页里贴出一组照片,展示的是她的两个同学一墙之隔下不同的生活。 墙左边的姑娘每天都看泡沫剧,看累了就叫外卖,手头上偶尔有点闲钱就去逛街买衣服,她抱怨考试很难过,身材不好没人追,去社交场合没话说。她苦笑指着对面一墙之隔的姑娘说:“我不像她,那么好命。” 可她不知道,墙右边的那个“好命”的姑娘,在她看泡沫剧的时候自学了法语、英语、西班牙语三门外语,好命姑娘在社交场合能侃侃而谈,是因为看过的书比她吃的快餐盒堆起来都要高,她攒钱每隔一段时间就去旅行。左边的姑娘抱怨生活无聊又没趣,好命姑娘却说,夏天的时候托斯卡纳的大波斯菊很美。 有时候,你看到梦想和现实总是隔着难以置信的遥远距离,好像穷尽一生也无法抵达。 但看起来那么遥远,也许仅仅因为你只是站在原地,远远地暗恋着它。 嘴上说着爱,却让那份爱永远雪藏。 其实,你和你喜欢的人、喜欢做的事之间,一直都是这样,它们之间,永远只隔着一个“你”的距离。 梦想,不苟且,不妥协 欧曼决定去云南徒步旅行时,正是她那缤纷的摄影梦变成一场黑色噩梦的时期。 冬日的阴郁午后,她约我去迪卡侬陪她买徒步装备。 偌大的运动超市里,她一个人兴奋地跑来跑去,跑累了,她举起一双登山鞋,隔着过道冲我喊:“喂,你说我会不会因为缺氧死在云南海拔4900米的山顶?” 我笃定地告诉她:“不会。”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欧曼拎着登山鞋站在那里,笑着问我“她会不会死掉”的情景。 她笑得那样明媚,但我知道,她的心情正灰暗如那年北京雾霾遍布的天空。 一个女孩子想当摄影师,从一开始她就知道,通往梦想的路有多辛苦。 成名辛苦,赚钱辛苦,体力上更是辛苦。做摄影助理时,连薪水都没有,她却常常需要亲自搬运那些沉重的摄影器材。夏天出外景,别说保养皮肤,不被晒伤就是万幸。她甚至还曾因长时间纹丝不动端着一个长焦镜头拍照而得了腱鞘炎。 这哪里是女孩子该过的日子呢,但欧曼着了魔似的爱着那个按动快门、定格世界的瞬间。爱到不能自已,因此不计代价。 她也走过弯路。 大学她念的是心理学,她曾经眉飞色舞地给我讲教授的心理实验,真心以为自己更感兴趣的是人心。但她去做访谈实习时,却盯着访谈对象的脸,思考着从哪个角度拍,才能拍出完美的光影效果。 终于,等不及毕业,她向北京的摄影学校递交了报名申请。 交学费,买单反,买镜头,费用不菲。欧曼用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拼命劲儿,说服了父母,只身赴京。 等到大学毕业,她已在摄影学校学会拍片的各种技巧。从北京赶回来参加毕业典礼时,她带了摄影杂志给我看,告诉我内页刊登了她的作品,又向我炫耀隔壁摄影棚拍有名演员的杂志封面照时,她去当过摄影助理,“李宇春也见过啦”,她笑得像一个偷舔了糖果的孩子。 我从未见过她这么开心的样子,就连她那时眉飞色舞说心理学有趣时,也不曾有过如此耀眼的表情。 原来梦想真的会滋养一个人,让人由内而外,绽放光芒。 毕业后,我也去了北京。 朝九晚五的生活很无聊,有时下了班无处可去,我就去摄影棚等她下课。她总是很忙碌,扛三脚架,打灯,举反光板调整角度,用蹩脚的英语和外国模特交流,但无论多忙,她总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念完摄影学校,她开始在时装杂志社做摄影助理。没有薪水,付出时间,透支体力,专享能得到的是经验——经验宝贵,由不得她不拼命。但拼命又有什么关系,手里握着“年轻”这个法宝,她觉得自己简直就像屠龙的勇士,单凭气势就可以天下无敌。 那段时间她瘦得厉害,也穷得厉害,我虽然经常找借口请她吃大餐,却并不担心她,因为她眼底的耀眼光芒让我相信,即使只以梦想为食,她也可以活下去。 过了半年,辛苦终于有了回报——摄影学校的前辈打算开工作室,邀她担任摄影师。 终于可以尽情地拍照,拍自己的作品,告诉我这个消息时,电话那头的她,开心得说话都打了结。 那天,我在大排档点了一打啤酒,和她干了一杯又一杯,我们在北京初夏的夜色里,笑着闹着,谈未来,发酒疯,直到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隐入天际。 创业初期,薪水很低,“没关系,”欧曼手一挥,“没有薪水的日子我都忍过去了,现在至少能养活自己啊。只要接到单子,日子就好过了。” 因为缺人手,前辈又在同时经营其他店面,前期工作基本都是她在做。她整日整夜地忙,焦头烂额。 三个月过去,工作室仍然没有接到单子,虽然前辈用另一家店的收入支付着摄影棚的开支,让工作室不至于倒闭,但这不温不火的状态,让欧曼很是焦躁。 这时,前辈招到了第二个摄影师菲戈,和接近是新手的欧曼不同,菲戈有过两年的摄影经验。虽然前辈的说法是让菲戈辅助她,但欧曼的处境明显很不利。 很快,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工作室接到的第一个单子,是某个品牌的当季服装大片。在此之前,欧曼一直忙着为工作室拍宣传片,接到单子时,宣传片还没拍完,于是前辈让菲戈负责与客户面谈沟通,并信誓旦旦地保证片子一定由欧曼来拍。 结局连我都能猜到:一心以摄影师为目标,辛辛苦苦把工作室搭建起来的欧曼,到头来却失去了操手摄影的机会。前辈向她道歉,说:“要不你干脆放弃做摄影师,我把工作室交给你管,给你提成分红,怎么样?” 不知受了前辈怎样的蛊惑,也不知她是如何逼自己忘记最初的梦想的,总之,欧曼选择了妥协。 我知道她对父母那边,一直都说工作顺利,还夸口说摄影学校的学费都快赚回来了,也知道她为了攒钱买镜头,已经一年没买过新衣服,出去从来都只吃大力度优惠的便当。 仅以梦想为食,其实是活不下去的。 那年年末,在烟火漫天的除夕夜晚,我接到欧曼打来的电话。 “喂,喂,”她在电话里大声说,“我现在在海拔4900米的山顶,你听,这是山风的声音!” 听筒里传来巨大的风声。 呼——呼——呼—— 撼天动地。 “我说对了吧!欧曼!即使到了海拔4900米的地方,你也不会死掉!”在烟火声和风声里,我冲着电话歇斯底里地喊。 她哭出了声。 “那,我的梦想不会死掉吧?”在高原之上,欧曼哽咽着问我。 “不会。”我笃定地告诉她。 回到北京,她辞了职。 越来越上正轨的工作室,越来越丰厚的分红,她放弃得干脆利落。 如今她是一位自由摄影师,同时为好几家时尚杂志和摄影室工作,刚刚得到“靠前时尚商业摄影师”的提名。 摄影杂志采访她:“在这个残酷的业界,你是靠什么坚持下来的?” 她淡淡一笑:“我只是放不下手中的相机罢了。” 曾经以为,梦想奢侈到把自己当了也买不起的地步。 后来才知,梦想所要求的,仅仅是我们的不苟且,不妥协。 纯粹的时光和爱情 电视剧的男女主角在面对一份阻碍重重的无望爱情时,常常会说出这句烂俗台词:“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吧。” 从前我和室友窝在寝室煲剧,只要一看到男主或者女主说出这句话,就会笑个不停。 什么呀,难道你们以为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一切现实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爱情会像童话故事写的那样,永远隔绝尘世丑陋,只留下鸟语花香? 这自然只是肥皂剧里想当然的情节。 现实往往是,即使真的找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你们的世外桃源,从此爱情不再有阻碍,你们也扛不过生活里日复一日的琐碎和鸡毛蒜皮。要知道,爱情这种像肥皂泡一样的东西,有时会仅仅因为“马桶盖要不要放下来”“牙膏从哪头开始挤”这样的矛盾而终结啊。 我和室友一边嘲笑他们不切实际,一边抱着电脑继续看剧。 所以你看,我们都现实得很,却拒绝不了一点点哪怕只是虚假的浪漫想象。 我曾和男友去过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那时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念书,见面的时间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放暑假回家,我们每天都不惜顶着酷暑出门约会。但我那时家教严,晚饭前肯定是要回家的,而且又经常要陪爸妈,没空和他常见面,他一直为此很不开心。 有一次,我和他从冰激凌店出来,太阳西斜,我说我要回家了,他拉着我不放手。我挣扎几下挣不开,急了,用力甩开了他。他垂着头半晌,说,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吧。 我以为他只是开玩笑,谁知第二天,他真的拿来了路线图。 那是他太爷爷的家,在很远的乡下。他太爷爷早已去世,住在那里的是他爷爷的弟弟,那段时间正好被儿子接去外地旅行,所以房子里空无一人。他说,我们可以去住几天。 我对妈妈撒谎说要去朋友家住,背个小包就出了门。去乡下的车,一天只有两趟,车上的人抱着鸡鸭,背着装果子的大袋子,你一句我一句地闲扯,热闹得很。我没去过乡下,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我记得那天天气非常好,车窗外是一碧如洗的蓝天,大片大片掠过的碧绿稻田,夹杂着晒在平地里的金黄玉米,火红辣椒,风景如画。 他太爷爷的房子依山傍水而建,四周围着竹篱笆,院子里种着香樟,养着一群嫩黄色的小鸡崽。 我站在院子里,极目远眺,山水都是碧色,笼罩着淡淡的云雾,一瞬间仿佛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 世外桃源啊。 一切都得自己动手。 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给小鸡崽喂食。我们像一对小夫妻,男耕女织。我在叮叮当当切菜时,他就在一旁挥锅铲炒菜;我在水边洗衣服时,他就在一旁捡用来生火的树枝;我喂小鸡崽时,他就在一旁打扫院子。 最近的邻居都在十几分钟路程之外,在这几近与世隔绝、谁也不认识我们的环境里,我们度过了相当原始、也相当浪漫的三天生活。 没有隐瞒爸妈的压力,没有晚饭之前要回家的规定,也没有聚少离多的痛苦。 白天,我们坐在树底阴凉里听歌、读书、闲聊;夜里,我们坐在屋檐下依偎着看星星。乡下蚊子多,他就在我身边点好几盘蚊香,为我挥扇子。 纯粹的时光和爱情。 那时我真心觉得,要是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站在此处的生活里,向往另一种生活;身处此时的爱情中,羡慕另一种爱情;明明过着这一场人生,却憧憬另一条人生路——这样的情结,每个人都有。 坚硬冰冷的现实,苟且琐碎的日常,谁不想逃离? 谁的心底不期盼一个世外桃源?在那里,没有伤害,没有悲伤,可以安放自己好看好的梦想。 直到现在,每每我遇到挫折或者伤害,第一选择都是去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待一阵子,什么也不做。 仅仅只是身在陌生之地,就能让我与原来的生活和世界脱离干系,就足以让我停止纠结和痛苦。 只可惜到头来谁都要回到现实。 后来,我和男友终于考入同一所大学,从欣喜到甜蜜,再到冷淡、分手,只用了短短一年。理由无非也是一些琐碎的事,琐碎到我已经记不起来了。 遭遇阻碍时,爱情总是生机勃勃,百折不弯;走向平淡后,反而容易“见光死”。我们总是向往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希望借此躲避外界的伤害,却又总在两个人的世界里上演另一场彼此伤害的战争。 分手时,我想起当初在与世隔绝的乡下和他一起度过的时光,觉得像做梦一样。明明已经不再聚少离多,明明可以每天都见面,明明可以尽情拥有两个人的私密时间,却不再如从前一般想念彼此,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也许缺少冲破阻碍的勇气和决心,就散了,但果真有了勇气和决心,也总要因为别的什么离散。 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忠贞相守至死相爱的爱情故事,也不是没有。 20世纪50年代,二十岁的重庆农家青年爱上了一个大他十岁的寡妇。为了躲避世人的流言,他们携手私奔至深山老林,过上了几乎隔绝尘世的生活,从此平淡相守至死。 为了让妻子出行安全,男人一辈子都忙着在悬崖峭壁上凿石梯,最终靠一双手凿出六千多级石梯。这些石梯后来被发现,命名为“爱情天梯”,令无数人为之感动。 当世上的大多数人把爱情定义得越来越复杂的时候,这个简单得毫无杂质的爱情故事就成了传奇。 有时我不免想,重庆青年和他深爱的女人在深山老林里生活数十年,日子寡淡得毫无起伏,为什么能够相看两不厌呢? 后来我想,或许是因为爱吧。因为他们都深信,他们脚下所踩的大地,此时所过的生活,彼此相守的每一刻,就是属于他们的桃花源。 而你我,却一直向别处寻找。 我在每座城池刻下思念 有人说,看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优选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一起旅行。 旅行途中,两个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多,会遇到很多状况。如果长时间相处而不互相厌倦,面对各种状况都能够控制好情绪,恰当处理,同时还能顾及对方,那这对恋人基本就合格了,可以走向婚姻殿堂了。反过来,那就不适合在一起。 所以,她十分确信,身边这个能够和她一起开心旅行的男人,就是她未来的丈夫。 爱情有时奇怪得很,你简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竟会有这么一个人,仿佛上帝专门为你而造。早在几年前,她和他相识、相恋,感情契合到彼此都觉得惊奇的地步,他们专享可以确定的是,自己遇见了不可替代的真爱。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旅行。工作之余,两个人利用假期去过很多国家和城市,每次旅行都开心得超出预期。让她惊喜的是,在某一次旅行途中,他向她求婚了。她开心得当场就答应了他。 可是,就在她憧憬着未来美好新婚生活的时候,噩耗传来了,男友得了绝症。她伤心欲绝,赶在男友去世之前,在病床上和他举办了婚礼。 他死后,她每天都活得像行尸走肉,接近没办法摆脱这种痛得好像下一秒就要死掉的糟糕感受。一天,她翻出了从前两人旅行时拍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两个人,有时只拍了他们十指紧扣的一双手,或者紧挨着的一双脚,有时是笑得很灿烂的大头照,有时则是依偎在一起的背影,照片的背景,是他们一起去过的每个地方。 她一个人抱着电子相册,看得泪如雨下。 那天之后,她决定重新背起包去旅行。 她带着男友的照片,去了他们之前计划要去的几个城市。在那些城市好看的风景里,在每一家咖啡馆里,在每一个广场上,她都会和男友的照片合一张影,告诉天国的他:我们来过这里。 再后来,她走得越来越远,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从苏格兰到南非,从加拿大到南美最南端,从东南亚到澳洲,在每一座城市,每一处风景面前,她都会和男友的照片合影。 她发现,所有的城市,所有的风景,忽然变得不一样了。 后来她回到自己的国家,再回忆起死去的男友,想起来的不再是他生病时的样子,死去的样子,而是这些她带着他看过的风景。 爱丁堡的天籁之音,太阳城的奢靡,温哥华的金色海滩,火地岛的圣洁,普吉岛的梦幻,墨尔本的神秘,一幕幕浮现,每一幕都有了全新的意义,因为它们都与他有关,与爱有关,与思念有关。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思念,被镌刻在整个世界的风景里,这真是太浪漫的事。 有时我们喜欢追问得到和失去的意义,其实哪有那么多意义。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经历过的爱恋,就是意义。 他曾经到她的生命中来过,带来一场盛大的喜悦。 从此,她生命的一部分,她见过的风景,永远与他有关。 这就是全部的意义了。 北京男孩第一次去杭州时,正是刚和杭州女孩分手的时候。 女孩从杭州来北京念大学,他们在大学里相识、相恋、分手,从始至终,他从来没有去过她的城市。 你知道,这世上总是会有这样的爱情,明明双方都想要好好爱下去,结果却不明不白地分了手。分手的时候,他不明不白,难过得不知所措,终于一个人去了她的城市。 总觉得想要寻找什么答案,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找什么,只是绕着西湖乱晃,他只是记得女孩说过,她住在西湖附近。他还记得女孩说过,杭州是她最喜欢的城市,杭州是她的家。 和他一样在北京土生土长的男孩,要么出国,要么待在北京,很少有去国内其他城市定居的。但他当时真的认真想过要陪她回她的家,在那个美丽的南方城市定居。 他那时组建了一支乐队,每周去五道口的地下酒吧演出,平时就在郊外租的四合院练习。女孩非常喜欢陪他练琴。他和乐队成员一起练习时,她就在一旁坐着,专注地听,听完就去给他们做饭吃。 她做的苏杭菜,说不上多好吃,但像她这个人一样精致,清淡。如果可以,他很想吃上一辈子。 爱情刚开始的时候,当然彼此都只看得到对方的优点;熟了之后,就有了苛求,挑的都是对方身上的刺。 她说:“你每天除了乐队就是乐队,每次我感冒难受需要你安慰陪伴的时候,你都在酒吧。” 他说:“我不是觉得你做的菜不好吃,可是,偶尔也做点其他口味好不好。” 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吵吵嘴,挑挑刺,都是寻常的情侣会干的事。他觉得他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分手这种事,打死他都没想过。 后来她说,她也没想过要分手。可是,那天她生病了,而他却在酒吧演出,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她忽然觉得他离自己好远,未来一片黑暗,她看不见前方的路要怎么走。至少,她不确定是不是和他一起走。 杭州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城市。 绕着偌大的西湖走一圈,他几乎把两条腿都要走断了。这是她生活的地方,可是风景那么陌生,没有和他有关的任何回忆。 离开杭州以后,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他曾经来过这座城市。 毕业后,他的乐队在地下摇滚圈唱出了一点名气,有了一票固定的粉丝,后来他们签了唱片公司,出了专辑,要在全国巡演。 巡演的首站,他定在了杭州。 压轴的歌,是一首他新写的歌,是关于杭州,关于他爱过的女孩。 假如一座城市对你有着特殊意义,你想起来就满心惆怅,念出那几个字心就变得柔软,通常都是因为那座城市里有你爱的人。 可惜爱到最后,你和她都无路可走,只徒然留下回忆。 他在台上,只用吉他和钢琴伴奏,垂眸唱着属于自己的回忆。 他不知道她有没有来看,他的目光看不到台下千人,就像只对着她一人歌唱,深情,忧伤。 然后,这首歌,毫无预兆地火了。 因为没有收进专辑,所以以单曲的形式推出,一推出便是大卖。他接到的通告和采访越来越多,巡演也增加了很多场。而且此后的每一场巡演,现场的观众都会要求他唱这首歌,最后的结果,常常是全场沸腾,一首悲伤的歌变成了千人大合唱。 原本是一首叙说私人回忆的歌,一下子成了脍炙人口的流行歌;原本只是小众的摇滚乐团,一下子变成了走到大众面前的音乐明星。 一次失败的恋情,成就了一首悲伤的情歌和一支迅速蹿红的摇滚乐队。杭州这座城市,从此对他有了新的意义。甚至对他的歌迷而言,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无数歌迷慕名来到杭州,就为了去他在歌词里提到的地方,去寻找他思念她的痕迹。 如果可以,他并不想失去她,不愿意在爱情破灭后徒劳追忆。如果可以,他想要爱情,而不是名气。 可惜,生活里多的是阴差阳错的事。你要的是这种人生,得到的却是另一种人生。谁也不知道命运会在什么时候收走什么,又会在什么时候给予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他将一场思念演绎得这样盛大,赋予一座城市以深情,在千万人心里刻下烙印,找到共鸣。 只是不知那个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杭州女孩,是否听过这首为她写的歌,是否觉得这样的结局已足够浪漫。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