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自然的舞台,1723—1750年
没有天生的哲学家——至少,斯密是这样认为的。正如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所写的,一名哲学家和“一位普通的街头搬运工”可能是“接近不同的人”,但是,他们在性格、收入和才能上的明显差异“并非是天生的,而是由习惯、风俗和教育经历的不同”造成的。小时候,父母或玩伴很难看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和其他男孩都是一样的。一个男孩成长为哲学家不是因为拥有非凡的大脑,另一个男孩成长为搬运工也不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强壮的肌肉。哲学家可能会否认这种天生的相似性,坚持认为他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是因为他比搬运工更聪明。但这只是虚荣心在作祟罢了。
它也反映了我们的社会在给人们分配不同的社会等级和职业时,渴望找到一种看起来令人愉悦的效能或适宜性(斯密称之为“合宜”)。毕竟,我们的职业选择是一系列意外事件—尤其是出身(斯密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样,孩子的未来收入主要取决于父母的收入,而不是自己的“天赋”或才智)—的结果。而这一点不仅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心,还说明我们的社会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井然有序,从而引发了我们的焦虑。我们倾向于认为哲学家和搬运工理应得到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这种虚荣心和对体制的依赖使我们混淆了因果关系。“事实上,不同的人在天赋上的差异比我们想象的小得多。”斯密指出,“不同职业的人具备迥然不同的才能,在许多情况下,与其说是产生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导致的结果。”(《国富论》,28页)搬运工有强壮的肌肉,因为他长大以后就开始做这份工作了。如果他有不同的教育经历,专心读书,他就不会锻炼出一身让他看起来像搬运工的肌肉。反观斯密的早年生活,“习惯、习俗和教育经历”似乎真的比“天性”更重要。
斯密于1723年夏出生在苏格兰东海岸的港口城市柯卡尔迪,它隔着福斯河,遥望苏格兰首都爱丁堡。如今,柯卡尔迪的人口为46000人,主要依靠油毡生产发展经济。不过,在斯密小时候,这里的人口要少得多,而且看起来这座城市的鼎盛时期早已过去了。1334年,柯卡尔迪赢得了开办市场的权利。1644年,查理一世将其封为皇家自治城镇,它由此获得了行政上的独立,从当地封建地主—邓弗姆林的修道院院长的财政剥削和法律管辖中解脱出来。在苏格兰的其他地方,特别是在高地氏族中,这种中世纪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一直延续到斯密的时代甚至以后。脱离了这些封建束缚,柯卡尔迪一跃成为港口和贸易中心,在北海贸易中蓬勃发展,与荷兰的贸易往来尤为密切。到了18世纪,商业浪潮从东向西,从北海向大西洋转移,交易品也从盐和煤炭转变为烟草、糖及其他由英国在北美迅速扩张的殖民地出口到格拉斯哥(位于苏格兰西海岸)的产品。
1707年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合并也导致了税收的增加。7年后,位于伦敦的英国议会推选了一位德国王子乔治(汉诺威选帝侯)来继承英国王位。乔治一世与英国几乎没有什么联系,甚至不会说英语,但他至少是新教徒,就像他的绝大多数新臣民一样。还有许多其他更有竞争力的候选人,但他们都因为是罗马天主教徒而失去了继位资格。1715年,王位最主要的角逐者(或称王位觊觎者)詹姆斯?爱德华?斯图亚特(James Edward Stuart)领导他的苏格兰支持者们发动起义。尽管起义失败了,却给柯卡尔迪带来了更严重的混乱和更繁重的税收。1655—1755年,柯卡尔迪的人口减少了一半以上,只有2296人。
然而,随着柯卡尔迪的支柱产业从贸易转向制造业,斯密见证了社会形势的逆转。港口城市的性质加上当地的木材供应,使造船业变得有利可图,而制钉在这里已是一个成熟的产业。从荷兰和波罗的海进口的亚麻,不是通过大型工厂,而是通过家庭手工业制成亚麻制品:在这种“散工制”下,佃农与亚麻“代理商”(厂家)合作,从他们手里领取原材料,用家里的织机生产亚麻制品,并按件计算报酬。1746—1771年,苏格兰的亚麻年产量从550万码增加到了1350万码。随后,开始引进制袜业。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亚麻地板的出现为这座城市的油毡生产的兴盛奠定了基础。柯卡尔迪地区发展的是混合经济:除了牧羊业、林业和农业,还有原始工业化(散工制)、工业化(钉子、造船厂),以及本地和国际贸易。柯卡尔迪在经济结构方面的缺憾并不能以它所支持的广泛的经济活动弥补。斯密的父亲对所有这些活动都很清楚—事实上,这是他的工作职责,作为一名柯卡尔迪海关官员的工作职责。
不幸的是,斯密从未见过他的父亲。在儿子出生的5个月前,44岁的老亚当?斯密去世了。斯密只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休,是老斯密与第一任妻子所生。休比他大14岁,可能也在海关工作—当时的海关可以说是家族生意,斯密家族还有成员在阿洛厄、蒙特罗斯和亚伯丁的海关工作。休和斯密几乎没有联系。即使他们父子从未相见,两位斯密的职业生涯却惊人地相似:他们都是海关官员,都依赖于贵族的赞助。老斯密是第三代劳登伯爵的秘书,无疑是这位贵人的支持帮助他在1714年得到了柯卡尔迪海关署长的职务;斯密家的其他成员情况类似,他们为更有权势的苏格兰地主阿盖尔公爵工作。1720年,老斯密娶了一位大地主兼国会议员的女儿,进一步增加了自己的财富和人脉。小斯密继承了这些丰厚的资产和人脉资源,在他达到法定年龄,能够管理个人财产之前,这些人是他的财产监护人。
赞助的“习惯和习俗”将服务于传统的苏格兰土地贵族阶层的父子联系了起来。伯爵们和公爵们更支持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而非詹姆斯党人。1746年苏格兰的《世袭管辖权法案》剥夺了他们及同阶层人士剩余的法律权力。不过,在王室委任官员的过程中,这些支持合并的贵族得到了回报。英国王室为他们提供了新的赞助形式,给予他们提名侍从到海关、法院或其他地方性办公机构任职的权力。这些贵族的衣着、口音和举止逐渐变得更加英式,一些人几乎是较为性地定居在南部边境。许多人把目光投向了英格兰,因为他们认为首都的资源和技术是苏格兰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到了18世纪70年代,晦涩的方言、服饰,尤其是高地的诗歌传统,开始显得稀奇有趣而受人欢迎,奠定了支撑今日苏格兰旅游业的浪漫形象的基础。然而,在18世纪20年代,他们却是野蛮和可怕的(因为詹姆斯党的缘故)。一项关于 “改良”的新议程诞生了,其旨在在创新和对本土文化的尊重之间找到平衡。斯密父子在此议程中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他们当然不会认为这会有碍他们的苏格兰身份。
除了诸如赞助和爱国主义等“习惯、习俗”,“教育”在青年斯密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同样重要的作用。斯密的母亲玛格丽特是斯密的第一任老师,母子关系十分亲密。1723年,柯卡尔迪镇议会建了一所有两间教室的学校,但直到1843年才投入使用。遍布苏格兰的教区学校和大学反映了苏格兰人对教育的尊重,几乎苏格兰所有的父母都愿意为了让孩子上几年学而做出金钱和其他方面的牺牲(例如劳动力缺失—劳动力本身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商品)。在学校里,斯密不仅学会了阅读、写作和算术,还学习了拉丁文和一些希腊文。斯密在《国富论》中写道,这种文法学校的课程只教授“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点点拉丁文”,不如改教“几何和机械的基础知识”。他指出,很少有行业会用到拉丁文,但是“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涉及几何和机械原理” (《国富论》,785—786页)。
青年斯密广泛地阅读了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古典哲学著作和历史文本。事实上,这是教授这些已不再使用的死语言的全部意义:读懂古典世界,它们的艺术和修辞被认为是人类文明的巅峰,它们的哲学家、政治家和军事领袖令现代世界的一切黯然失色。西欧在15世纪文艺复兴时恢复了这些文化,到了18世纪才开始意识到今人可能超越古人。斯密很可能在柯卡尔迪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斯多葛学派的思想:他的名字出现在一本18世纪版的《纲要》(Encheiridion)(由埃皮克提图[Epictetus]的学生阿里安[Arrian]编纂的手册)上。
《纲要》告诉我们,要戒除我们能控制自己的身体、财产或其他外部事物的幻想,因为我们能控制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我们通过认识自我,摆脱欲望的奴役,控制情绪(希腊语中的apatheia)来获取真正的自由和安宁(希腊语中的ataraxia),然后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人类世界的一员”(《道德情操论》,140页)。人们往往将斯多葛学派与伊壁鸠鲁学派进行对比,后者也出现在公元前3世纪的希腊,但斯密对它的了解主要是通过阅读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的著作。伊壁鸠鲁学派认为人通过追求快乐来实现安宁。尽管“伊壁鸠鲁学派”一词经常被用来形容那些认为享乐是至善之事(享乐主义者)并且纵情狂欢的人,真正的伊壁鸠鲁学派信奉者了解过度放纵的恶果(宿醉、性传播疾病、自我厌恶),因此寻求适度的快乐。他们希望政府建立在“原始契约”的基础上,保护社会成员免受伤害,并允许他们追求快乐。
埃皮克提图、卢克莱修和其他伟大的古代哲学家们是斯密一生的伴侣,大学给了他更多的机会去研究他们的教义。1737年,斯密离开了家乡,进入格拉斯哥大学。这个年纪的男孩上大学并不罕见。多亏了前面提到的与大西洋殖民地的烟草贸易,格拉斯哥不断地发展,尽管它的面积只有爱丁堡的一半,人口却在1755年的时候达到了23500人。今天的格拉斯哥大学矗立在一个维多利亚风格郊区的一个大型哥特复兴建筑群里。在斯密时代,这所大学位于城市的中心,有两个乔治亚风格的方院和一个美丽的花园。斯密在这里待了3年,学习了逻辑学、拉丁文、希腊文、道德哲学、自然哲学和数学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大部分是以拉丁语授课,并且全部课程都要做课前祷告。直到1726年,这所大学才有了神学院,主要是为苏格兰教会培养牧师。同年新增了逻辑学、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的教授职位,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提高大学的吸引力,吸引商人和贵族精英的孩子入学;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课程费用,而且不打算担任神职或去法院工作。苏格兰大学并没有为牧师或律师协会提供学徒培训,而是逐渐摸索出一种激发思考和讨论的教育方式。这种学问被定义为“高雅”而非狭义的“有用”。
我们对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的第一次停留知之甚少,但显然他从道德哲学教授弗兰西斯?哈奇森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哈奇森出生在北爱尔兰的道恩镇,1710年,16岁的他来到了格拉斯哥大学。1725年在都柏林创办学院并出版《论美与德性观念的根源》(Inquiry into the Original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后,他于1730年回到格拉斯哥大学任教,发表了《论人类的社会本性》(The Social Nature of Man)的就职演说。尽管这次演说是以拉丁语发表和出版的,哈奇森接近支持上文提到的对大学课程进行改革,使之现代化的努力。他是格拉斯哥第一个改用英语授课的教授,并因此收获了大量听众。但是他所持的人性善的“新光”观点激怒了正统的长老会教徒。他似乎在暗示人类可以完成自我救赎,而不必求助于上帝专享的儿子耶稣;长老会则相信耶稣牺牲自己作为赎罪的完美祭品,拯救了人类。斯密到格拉斯哥大学一年后,哈奇森被带到教会长老面前,被指控背离了苏格兰教会正统观念的基础——1647年的《威斯敏斯特忏悔录》。尽管他没有被定罪,但毫无疑问,这给了他的学生斯密一个教训,那就是教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1743年,哈奇森的盟友,神学教授威廉?里奇曼(William Leechman)因学生告密而被起诉为异端。
在《论美与德性观念的根源》和就职演说中,哈奇森抨击了那些认为人类的激情把“自然状态”变成了一种可怕的肆意暴力的状态的哲学家和道德学家们。这些思想家所指的“自然状态”是一种社会前的状态,一种制定了某些规则(“原始契约”)以前的人类行为,然后他们进入了一个适当监管的社会。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利维坦》(Leviathan)(1651年)中提出,处于此状态的人类是“孤独的、贫穷的、肮脏的、粗野的、短暂的”。霍布斯的思想影响了塞缪尔?普芬道夫。今天很少有人读过普芬道夫的著作,但在18世纪初期的欧洲,他是拥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普芬道夫作于1673年的著作《论人和公民在自然法上的义务》(De officio hominis et civis)于1691年被安德鲁?图克(Andrew Tooke)译成英文版。截至1789年,该书至少有145个版本和译本。普芬道夫认为,人类行善是出于对神的惩罚的恐惧和对神的奖赏的期望;如果这种以上帝为中心的期望和恐惧被消除,“没有人会去做慈善或友爱的事情,除非有可能得到荣耀或好处”。
没有了上帝,我们在行动之前只会考虑这样做是否符合我们自身的利益。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在《蜜蜂的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1714年)中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他用押韵的对句展现了一个丰饶和富足的“天堂”,在这里,所有人的行为都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当“邪恶”被“美德”取代,丰饶和富足就消失了。每个人都满足于自己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不断地追求奢侈品,发展因此停滞;就连慈善活动也停止了,因为曼德维尔坚持认为,慈善行为仅仅是出于对赞美的渴望。“私恶即公利”巧妙地总结了曼德维尔的观点,这一观点例证了哲学思考失控将不可避免引发的堕落,震惊了同时代的人们。
在就职演说中,哈奇森批评了使用“自然状态”一词的思想家们。这是一种“非常令人反感的滥用”,它将这种所谓的状态与“公民社会”对立起来,将“所有人类力量”和“自然欲望”的产物排除在外。这不仅是“对人性的诋毁”,还是对“天父的不敬”,毕竟,是天父赋予了人类“力量”和“欲望”:
如果我们关心我们的用词,“自然状态”应该是指人类运用所有的自然欲望和力量的条件,或者人类以最明智的方式运用所有的力量和才能从而实现崛起的很好条件,这种运用似乎是由一种与生俱来的对幸福优选化的渴望以及人类天性中的仁慈和善良所驱使。
虽然“某些本性和某些欲望”使我们陷入“堕落的状态”(引用《圣经》中所说的堕落),当我们思考“人性结构”“公共和仁慈的情感”以及“我们称之为本心的道德感”时,“我们清楚地看到,邪恶不是我们的本性;我们辨别出那些控制和管理较低的欲望的部分”。在《论激情和感情的本性与表现以及对道德感官的阐明》(1728年)一书中,哈奇森把“道德心”归为“感官”,认为除了五种“外在感官”(视觉、触觉等),人类还有一系列其他的感官: “内在感官”“公共感官”(分享别人的幸福,分担别人的痛苦)和“道德感官”(感知 “自我和他人的善恶”)。通过最后一种感官,我们不需要思考或内省就能够在他人和自己身上感受到善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