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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苗族神判中的生命伦理

敬畏:苗族神判中的生命伦理

  • 字数: 278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民族出版社
  • 作者: 麻勇恒
  • 出版日期: 2016-08-01
  • 商品条码: 9787105144181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61
  • 出版年份: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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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敬畏:苗族神判中的生命伦理》是研究苗族神判中的生命伦理,对有关敬畏、生命伦理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一些学者对敬畏的理解和观点进行评述。作者通过传统的神判制度在苗族乡村社会依然活态延续的个案,探讨神判制度深层的敬畏神性,进而以信、理、德三个分析视角,诠释在生命秩序和社会秩序建构中的生命伦理,这一理论预设产生强有力的解释力,即能解释神判制度在苗族村落社会存在的长期性、可能性和合理性,因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敬畏:苗族神判中的生命伦理》在研究方法和学术观点方面都有创新,以“敬畏”为切入点,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所获得的个案对苗族村落社会的神判种类、规仪、应用场域、神判报应的因果解释以及敬畏所映射出来的那套表征“神性存在”的生命伦理进行人类学研究,具有深刻的现场感和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麻勇恒,男,苗族,贵州松桃人,博士。1997年7月,本科毕业于贵州民族学院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曾从事过7年的中学物理教育教学工作。2007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吉首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获民族学(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入职凯里学院,从事民族学教学工作。2014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获社会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凯里学院副教授,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凯里学院人类学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黔东南州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主要从事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目录
代序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关于神判研究的理论回顾
一、认为神判是处理不确定性的制度设置
二、认为神判是一种“内化控制”手段
三、认为神判是一种习惯法
四、认为神判是一种巫术行为
五、认为神判是以神灵信仰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和人与神之间的契约合二为一的特殊契约
第三节 关于“敬畏”与“生命伦理”的研究回顾
一、关于敬畏研究的观点
二、关于生命伦理研究的观点
三、本研究的学术贡献
第四节 研究意义
一、生命伦理:人类危机的化解
二、生命伦理:人类发展的反思
第五节 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一、主要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田野:神性依存的乡土及其概况
第一节 田野点的概况
一、贵州:苗族文化的核心区
二、松桃与松桃苗族
三、苗王城
四、响水洞村
五、纪巧村
第二节 几个关键词的界定
一、神判
二、神
三、敬畏
四、生命伦理
第三节 神判作为一套地方性知识存在的种类
一、是非曲直判
二、吉凶判
三、按时间分:过去判与未来判
第四节 神判作为一套地方性知识存在之规仪
一、歃血神判术语及其语义解码
二、苗族“歃血”神判之规仪
三、苗族“歃血神判”仪式中的规则与禁忌
第五节 神判作为一套地方性知识存在的构成要素
一、神
二、秩序的不确定性
三、“判”的执行
第六节 神判“致序”的动力机制及约束力嬗变的归因
一、神判约束力嬗变机制的“参量”描述
二、神判“致序”的策动机制
三、神判约束力嬗变的归因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苗族生命伦理中的“信”
第一节 对生命神性的敬畏与遵从
一、生命是一种神性的存在
二、生命是一种完美的存在
三、苗族丧葬习俗中的“死丑”与“死好”
第二节 神判“致序”:麻、唐二氏禁婚盟约的事端条件
一、麻氏的入驻:基于神性的指引
二、麻、唐二氏缔结兄弟盟约的背景
三、麻、唐二氏缔结兄弟盟约的过程
第三节 敬遵神意祈福消灾
一、神意不可违
二、遵神意,人则兴
三、违神意,灾必至
第四节 苗族神判仪式中巫师的权力及其来源探讨
一、权力的本质及其来源的两个维度
二、苗族巫师的本底角色的探源
三、男性巫师作为职业群体的社会职能
四、世俗权力扩张与神性权力的衰微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苗族生命伦理中的“德”
第一节 神判对苗族乡村道德秩序的建构逻辑
一、苗族生命伦理“德”的内涵
二、报应与灾厄的常态化归因
三、神判场域中的“报应”理解
四、神判是对公平的呵护
五、神判是对横蛮的惩处
六、神判是对强恶的制约
七、神判是对信任的重建
第二节 生命罹难事件的文化诠释
一、生命罹难的道德解释:对神性生命伦理的建构
二、母性至尊:苗族家庭道德秩序中的文化约定
三、神判遭厄:符合苗族乡村道德秩序的灾厄预期
第三节 敬遵神性,持守道德
一、神判场域中的报应灾厄及其被确认的条件与表征
二、失信与诬陷:神判场域中对乡村道德秩序的偏离
三、男怕得盗名,女忌得蛊份:神判场域中的身份名节捍卫
四、惩奸除恶:神判对正义的维护与对邪恶的惩处
五、社区动员:神判对村落秩序的重建
六、敬畏神判:拾金不昧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苗族生命伦理中的“理”
第一节 敬遵“天理”的文化表达
一、“理”得以生成的信仰基础
二、“理”之内涵的文化表达
三、依“理”致序,化解纠纷
四、遵“天理”甚于法律
第二节 人神共遵社会公理
一、人神共遵公理,遏制贪心
二、人神共遵禁忌:遏制对群体的背叛与凌驾
三、出卖公益,当遭报应
第三节 万类有命万命共尊
一、生命平等
二、神随众意,遏制强恶
三、敬遵公理,捍卫公平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余论与讨论
第一节 关于对神判与神性的四点看法
一、神判是利用神性“致序”的地方性知识
二、“神性为尊”的生命伦理,是神判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
三、神判远不是“他者”眼中的迷信
四、神性对秩序的建立非常重要
第二节 余论与讨论
一、神性能否重建,如何重建?
二、人性的完美:神性与理性的合
参考文献
附录
案例索引
神判诅咒选译
相关的示意图解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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