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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山人海
字数: 180
装帧: 平装
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社
作者: 林东林
出版日期: 2019-03-01
商品条码: 9787505745933
版次: 1
开本: 其他
页数: 296
出版年份: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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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人山人海》是一本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记忆里的过客,棺木中的亡人,墙壁上的名字,屋檐下的身影。作者书写了几十个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他们构筑了作者的人山人海,也勾勒了当代中国人的深层众生相。或明快,或深沉,或悲悯,或痛惜,作者赋予了他们以尊严、以存在、以意义、以关怀。因为命运遭际,他们或许被甩出了时光之外,但因为文字,他们又被定格在了记忆之中。人山人海,而他们却无处不在。
作者简介
林东林,作家、诗人。写小说、写诗、写随笔。 曾辗转于广州、桂林、上海、北京等地,现居武汉。 著有作品: 《人山人海》(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身体的乡愁》(译林出版社) 《情到浓时情转薄》(江苏文艺出版社) 《线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替全世界去仰望》(文化艺术出版社) 《跟着诗人回家》(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目录
自 序 深夜电话 1 董小姐 14 房 客 19 父亲和我 28 繁花里 40 一件礼物 45 墙上名人 53 胖 子 59 牯岭一家人 71 何社长 79 王 静 88 雨天的事 95 守庙人 100 充气娃娃 118 我的“岳父” 127 青 芸 133 在横店村 143 流浪者 155 一个读诗的下午 176 难得肉声 184 读须兰 192 一人食 197 印度的颜色 203 原上草 217 紫阳公园 226 我的零 234 吉田公墓 243 在墓地 252 人山人海 258
摘要
父亲和我 “杰儿”是我父亲的乳名,这个专属于我祖母的称呼,我也叫过不止一次。但那是在我被父亲毒打之后,也不是在他跟前叫,而是在距离他几丈远时捏着嗓子叫的。刚喊出声来,我就转身发疯似的跑出老远,望望他,如果没有追过来,就再喊一两声,以逞事后之勇。有时候,准确说是在他对我好到足以包容我的无礼时,我也会叫他的大名“林其田”,他就咧开嘴笑一笑,并不以为忤。“林其田”这个名字,据我原来猜测,或许是跟“土改”时的“耕者有其田”有点关系;不过现在看来,更可能跟他们兄弟的排行有关:老大林儒田,老二林俊田,老三林沛田,老四就是他,还有老五林子田。 他生于1946年,死于2009年,终年六十三岁。岁数不大,但也不算很小。不过在八个兄弟姊妹中,他是头一个死的(如果不算他那十几岁时夭折的幼弟),这一度让他的兄弟姊妹们感叹不已,说他死得太早了,好日子还没开始。好在他死之前我的哥哥已经结了婚,生了儿育了女,他已经当了七八年的爷爷,也算含饴弄孙过。他出生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家庭。我的曾祖父抽大烟、逛窑子都没能败光田产,在四十多岁死后,他就把地主的名号遗留给了我那读私塾出身、擅打算盘,却不侍稼穑的祖父。因为成分不好,我父亲高小毕业且只能是高小毕业,此后终生务农,不曾参过军,更不曾入过团和党,所以社会面貌一栏始终是群众。在他六十三年的农民生涯中,还兼做过流水席厨师、菜农、养牛户、酿酒师等副业身份,这些身份或历时或共时地伴随着他的一生,一直到他死去。 因为出身不好,我的父亲一直娶不上老婆。单身汉的生活一直陪伴他到二十八岁,那一年,他遇到了同样因为出身而嫁不出去的我的母亲。这桩婚事,事关三个村的三户地主家庭,林家、胡家和陈家。三家换亲,换亲这样的事情如今已经绝迹了吧,好像只属于那个年代。具体过程是这样的:经人牵线,我的三姑先嫁给陈家的大儿子,陈家的小女儿再嫁给胡家的三儿子,胡家的二女儿才嫁给林家的四儿子。因此陈家的大儿子才得以成为我未来的姑父,陈家的小女儿才得以成为我未来的三舅母,胡家的三儿子才得以成为我未来的三舅,胡家的二女儿才得以成为我未来的母亲,林家的四儿子才得以成为我未来的父亲,我才得以成为未来的我。1975年我哥哥出生,再过八年,也就是在我父亲三十七岁那年,我出生了。于是,上述那些过去将来时的称谓至此才得以成为现实。 从我记事起,父亲就是流水席厨师。那时候我还小,冬天天冷,不愿意起早,父亲起来后就先去主家的灶上忙活一阵,然后再回来喊我起床。他把冰冷的手伸到我被子里乱摸一阵,袖口总带着一股油腻的葱花味;为了让我起来,他还会在屋里生一堆火,倒提着我的两只棉裤腿从裆部灌进热气,再掀开被子把我的光屁股装进去。我起来后,他就拿出偷揣回来的用报纸包着的两团牛肉,晃给我看。作为厨师,我不记得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厨艺,只记得他这偷拿的本领和还算拿手的两道菜。一道是拔丝馍,用熬好的糖稀裹在馒头块儿上,趁热吃可以拔出很长很长的糖丝,冷了也可以吃,但会变得无比坚硬干脆,甚至会硌掉牙齿;另一道是焦饹馇,把切好的馒头条放油锅里炸成金黄色,起锅后再撒上盐,冷凉了装盘,吃起来也是干脆的。在这两道菜已不再入席的很多年后,还有人记得父亲的手艺,说他做拔丝馍有一个绝活儿,可以扯出一里路长的糖丝而不断。这当然是夸张之词。 但我的父亲的确爱占小便宜。这一点,除了他“贼不走空”的厨师余技之外,还表现在其他方方面面。譬如以前每到夏天,村头和路口总会有人用架子车和三轮车拉着西瓜游街串巷地卖,“换西瓜喽,换西瓜喽”。西瓜可以用钱买,也可以用小麦、玉米或谷子换。不过为了省钱,我们家从来都是采用那项原始而古老的商业法则:以物易物。在这时,我的父亲就显露出他十分鸡贼的一面,为了更压秤一些,每次他都会在小麦里掺点儿陈麦、沙子或者石子,然后搅拌均匀,如果瓜贩看不出来,也就罢了;如果瓜贩嫌弃小麦不好或者有猫腻,他也总能以“今年收成不好”等借口和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对方接受。不止一次,我曾大义灭亲地对他说:“林其田,等会儿我要跟卖西瓜的举报你!”他听了总是咧嘴一笑,以显无辜。我当然没有举报,但是“林其田”这三个字我喊得底气十足,声音洪亮,似乎抓住了他作弊的把柄这一点赐予了我某种勇气和力量,我喊的时候离他很近,喊完了也不跑。 他的这点小伎俩,除了用来对付小商小贩之外,还用来对付公社粮管所的验粮员。那时候,农村还没有免除农业税,每年到了麦收季节,就先打场、割麦、脱粒、晾晒,等晒到麦粒咬不动的时候,各家各户就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去公社粮管所交公粮。我之所以说“公社粮管所”,而没有说“乡镇粮管所”,这也源于父亲在公社变成乡镇的几十年后,甚至直到他死都还停留在“公社”“生产队”之类的说法。因为家家户户都要交公粮,而粮管所人手又很好有限,这就导致了无法一一拆袋验收的矛盾。于是粮管所就想出了一个法子,由验粮员用一杆中空有凹槽的尖头麦枪,在麻袋的中间或底部插进去再拔出来,以凹槽中存留的小麦品相来断定质量,品相好了就通过,品相不好就拒收。我没跟父亲去交过公粮,一次都没去过,但是我经常见他没交成公粮把麦子又拉了回来,有时甚至反复几次才通过,也就不难想象他所做的手脚乃至于跟粮管所的人反复交涉、赔笑无果的场景了。 我在乡下一共住过十五年,也就是说,这是我和父亲朝夕相处的十五年。然而惭愧的是,作为一个农民之子,我在这十五年里几乎没干过什么农活。这固然跟年龄小有关系,但更因为我的懒惰和狡猾。每次我总是会耍点花样,直到让父亲看不惯。比如他要我给玉米锄草,我就这儿锄一下,那儿挠一下,又换个地方弄两下,而且我锄得漫不经心,甚至有时候连玉米苗也一起锄掉。这让父亲很是恼火,他形容我干活有个新鲜的说法,叫“像在驴身上搁钉”,驴身上很光滑,当然放不住钉子,这意思就是说我逃滑逃得厉害。后来他也不指望我了,就自己和母亲干,放任我去玩。我就带着一帮孩子去玩,仗着年龄和辈分的优势,我十分热衷于欺负小孩,且每次都要把一两个欺负到哭着回家跟父母告状为止。然后,我就被对方父母揪着衣领送交给我的父亲,挨一顿毒打。但我从不求饶。 后来我们兄弟俩都读了书,家里的几亩庄稼地已经被黔驴技穷的父亲压榨不出更多的油水。他就开始搞一点副业,比如做红白喜事的流水席时,他会把主家送的毛巾和烟酒也送到代销点折成钱;后来,同样做厨师的小姨父把他置办的几十套桌椅盘碗都送给了父亲,父亲就在做流水席时一并租赁,也能挣一点小钱。他还养过一段羊和兔子,羊是没养多久就全部养死了,据他说是我家的风水不适合养羊,他自己的属相也克羊;兔子是养了几十只,一半为我们哥俩杀吃了,一半卖了。再后来,他又养牛,养了两三年吧。为了防止晚上有人把牛牵走,他就让我睡在牛棚里。再后来他就开始种菜,西红柿、茄子、豆角、黄瓜、笋瓜、辣椒、空心菜、芫荽等种了一两亩地。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起床,把两大筐蔬菜一左一右挂在他那辆凤凰牌自行车上,摸黑驮去集市;如果在集市上卖不完,他就走街串巷地吆喝。很多次,他回来时已日上三竿,还没来得及吃饭,他就掏出来一把零票一张张地数,那些钢镚儿就散落在水泥地上滚开,他就在后面一个个追回来,样子看起来颇为滑稽。 他的很后一项副业是酿酒,就是农村人秋冬季节常喝的那种酩馏土酒。原材料是玉米、谷子或者小麦,这些都是自家种的,也不花钱。每年一到入冬,他就和母亲忙活开了,我的母亲负责烧火,他就来来回回地忙着发酵、添料、接酒。他把一口地锅土灶改造成了蒸馏设备,烟囱锅盖,长管短管,烧起来一副云蒸霞蔚的样子,看上去也很像那么回事。等到出酒时,他就用一根中间捣空竹节、一头削成了尖的短竹竿,把已经化成蒸气的酒经过竹竿冷却后引流到桶里,再储存在一个个白色塑料大桶中。这种酒一般不超过三十度,宜于温了喝,性味辛温,颇有祛风散瘀、舒筋活络、通血脉散湿气的功效,才几块钱一斤,很受干粗活重活的农民兄弟欢迎,所以父亲的主顾也多是周围的邻居。偶尔他自己也喝点儿,弄点花生米,或者捣几颗蒜调一盘皮冻、粉丝之类的,独酌。 对于父亲的这些小营生,我持有接近相反的两种态度。譬如酿酒,我就很好支持,我还鼓励过他扩充规模、做大做强,很好能成为一个乡镇企业家——我的确想象过那个场面,准确地说我是想象过我作为一个乡镇企业家之子出场的画面,说到底,那比一个泥腿子之子要体面多了。但在父亲流露出只想安于小作坊经营的心思后,我又批判起他成不了气候的小农意识。对于他做厨师、养牛养羊、种菜和出租盘碗等,我一直认为无必要,因为这一度让我在光可鉴人的靓丽女同学面前很丢面子(虽然她们并没有、也没有机会看到我的父亲操持这些事情的场景),所以常对他说些风凉话:“挣不了几个钱,还费工费力,何必呢!”他就说是为了我们。我就说:“我们不要你为了,你为了我们,以后我们又为了儿子,一代人永远为下一代人这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有那么几次,他好像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就笑着问我:“那你说,没钱怎么办?你们上学怎么办?结婚怎么办?”我就摆出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态度和姿势对他说:“你啊,你啊,你就是操心太多,车到山前必有路!” 终其一生,我的父亲都沉浸在这种与贫穷的斗争之中。他的业余活动实在乏味之极,不抽烟,不打牌,更不摸麻将,仅有的娱乐(如果能称为娱乐的话)也只限于收音机和电视里的戏曲、新闻和天气节目。等这些节目一过,没几分钟,他就保持着原来收看或收听的姿势——坐在门槛或倚在门板上——打起鼾来。除了这些之外,他有可能还喜欢也擅长说黄段子,我之所以说有可能,一是我没有亲耳听过,二是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只是有一次,在我去代销点买醋或者买酱油之类的东西时,路上迎头碰见了正准备离开的他,而一帮中年妇女和几个男人正在回味他讲的黄色笑话。猛然看见我,她们在惊讶的同时止住了嘴但还没止住笑容,笑容挂在她们羞红而又兴奋的脸庞上。当我问及父亲刚才说了什么时,她们没一个人愿意开口,接着就一哄而散了。 作为一个庄稼汉,我父亲的能力源于庄稼,但是又不局限于庄稼,我是说他的手艺活也很不错。事实上,他会种竹子和木槿花,会做简单的凳子,会编床,会焊鸽笼,会制陀螺,会用白菜头做晃灯,会用高粱秸秆编竹席和扎顶盖(吊顶),还会用废弃的架子车和自行车轮胎箍牢他的摩托三轮车车帮。他还会烧窑,为翻建我们家原来住的土坯房,1986年秋天他还在村东头烧过一孔砖窑,自己挖胶泥,自己拉坯,自己垒窑,自己烧火。前后烧了大概个把月,终于烧出了几千块青砖,并以此建起了三间瓦房。这三间瓦房我们一直住到哥哥毕业,后来还做过他的婚房,很后的很后,还做了停放父亲尸身的地方——并在那里举行了各种葬仪。在我读小学时,因为落后的缘故,我们的学校还没有通电,父亲还用墨水瓶给我自制过一盏柴油灯,以棉绳做芯子,用一块小铁片做挡板,可以用针尖拨出芯子的长短来控制亮度,明亮是很明亮,但不雅的地方就是总会冒出隆隆黑烟。后来在我坚决拒绝再在一排白晃晃的蜡烛中独擎一盏黑烟缭绕的柴油灯时,父亲才给我买了一包蜡烛。 在很多情况下,我的父亲甚至还要充当法官,他的判决对象是两个调皮捣蛋的儿子。虽然比我年长八岁,但是哥哥和我从来都互不相让,比如吃饭时会为谁夹到一块比较大的肉而干仗,也会为谁多偷吃了一口年货而互相揭发检举,而谁比谁多干了一点农活也会让我们争执不已。在这时候,父亲就要显示他既大公无私而又要平衡掣肘的调停功夫,但他这个蹩脚的判官,常常会被大儿子认为判(自己)太重了,也常常会被小儿子认为判(对方)太轻了,结果两面都不讨好。我说他太偏心,他就说我没良心。而当他不在家,我和哥哥的分歧由争执升级为干仗时,吃了亏的我总要哭到他回来,让他亲手替我打哥哥一顿才算罢休。但事实上,跟哥哥相比我挨父亲的打实在是太多了,他对我发明了从鞋底到鞭子、从跪着打到吊着打、从母亲求情也没用到祖母求情也没用的各种打法。 作为挨父亲的打很多、从小挨打到大的小儿子,我和他的关系谈不上很坏,但是也谈不上很好。这么说吧,在读初中以前,我蹩脚的成绩和顽劣的性格都让他头疼不已,他的劝学自然被我当成耳旁风。他甚至还做好了让我考不上学就去做泥瓦匠的打算。在我读到初中开始努力上进后,尤其是在我把被子、衣柜和山墙上都画满了数学演算题和物理定理之后,他又劝我不要太努力了,要多出去玩玩换换脑子,这自然也被“上进”的我当成了耳旁风。我们的交流很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两句话,甚至无话可说。有时候他会翻我的语文课本和作文,我就会抢回来。他还撬开抽屉翻看过我写的武侠小说,气得我说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并一把火烧了小说稿子。读高中时,我买过一本吴冠中的《沧桑入画》,他读了,读得津津有味,他说吴冠中写得真实,尤其是地主生活那一段,跟我们家境况很像。我当时正在做卷子,从眼角的余光中能看出他似乎很想凑上前跟我交流交流,但是在我不愿意抬起头来的“努力”中,悻悻地走开了,自己搬了把小板凳、戴上老花镜看了半天。 到读高中以后,我们的交流就更少了。无非是我寒暑假和节日回来,他给我做点好吃的;无非是我的粮票不够了,他就骑着三轮车拉一两袋麦子到学校换了粮票再交给我;或者放寒暑假时,他到学校帮我运送行李之类。再后来读了大学,我们也就是电话中说上那么几句,他嘱咐我出门看车、多长心眼、防止被骗、该花的钱要花、能少花的钱要少花之类的,我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他还给我写过一封信,用圆珠笔写的,前后不超过三行,意思也即上述所言,还写了几个错别字,末尾署名“父字”,我虽然不耐烦看,但也略有一种家书抵万金之感。大学毕业前,我去广州找工作,他知道后颇为担惊受怕,说南方有很多黑工厂,抓进去了要做苦工等,我就笑他没见过世面。那年春节我没回家,还听说他整个年都没过好。等到我到桂林把工作安顿下来,他才总算放了心,但还是一直劝我回来,找个离家近的单位,做个公务员或老师什么的。我跟他发了“死都不会回来”的狠话。 事实上,我对父亲的了解实在很有限,有限到只有早年间那么几个零星模糊的场景和片段。他只是我的“爸”,而我只是他的小儿子,我觉得他做什么都应该,而我做什么也都应该,如此而已。所以无论当面还是背地,我从没喊过他“爹”“老爸”之类,也从没喊过他“爸爸”,这个叠声词让我无论是说还是听都深感无比矫情。当然,我也不会像我的堂哥堂姐们喊他们的父亲为“大爷”那样称呼我父亲,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喊,也从来没问过。有很多次,堂姐在我面前说起她的父亲,也即我的伯父时,也会亲热地称“咱大爷”,我当然清楚地知道这个“咱”在身份上并不应为我所有,而“此大爷”也并非“彼大爷”。但我还是会欣然地点点头,就是像被赠送了一个亲爹般接下了她的这般好意。 2009年的春节刚过完没几天,我的父亲就死了。在他咽气之后和身子变硬之前,他的老伙计、在辈分上被我称为哥的一个邻居被我们喊过来,及时给他穿上了宽大簇新的寿衣。而后,他被抬到很多年前他亲手用麻绳编成的一张小床上,移至堂屋停灵三日。床前照例点了一盏长明灯,我和哥哥分列左右守着,晚上就睡在两侧铺了干草的水泥地上。我的父亲,死了,就这么躺在我旁边的小床上,我和哥哥陪着他睡了三天——那也可能是长大之后我们相靠很近、相伴很久的一次。再后来就是拉去县城火化,火化完之后,我们把大部分已烧成灰但有几块骨头还很硌手的他的骨灰撒在棺材里,很后钉上棺材盖。接下来,我和哥哥及一帮堂兄弟又在灵棚里的棺材四周跪了几天,迎接一拨又一拨前来吊唁的宾客。他们烧纸时哭一阵,我们也就跟着哭一阵,他们走了,我们就揉揉眼睛。 出殡那天,作为父亲的嫡亲后代,我和哥哥浑身缟素、一前一后地领着亲友们去送葬。铁炮开道,哀乐齐鸣,旗杆招摇,一派热闹而隆重的气氛,就像我小时候看热闹时所见的那些葬礼一样。区别在于,那时候我是看热闹,现在我是被观看的热闹中的一员——在那些围观的人群中我甚至看到了不止一双像我当年那样明亮的眼睛。八人抬的棺材走在前,我和哥哥紧随其后,接着是一队身着孝衣的亲友。记得临出门之前,一个操持葬仪的老先生还特意把我拉到墙角,耳语了一番。他说,我听你一直在哭“爸”,千万不能这样哭啊,你要跟你哥那样,哭你爸时要喊“爹”。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但还是照他吩咐的做了。那天气很好,阳光普照,万物复苏,田野里麦苗青青,只是冰雪开化后的乡间土路上到处泥泞不堪。从我们家到埋葬父亲的田里有四五里路,我一边甩着鞋帮和鞋底上的烂泥,一边就这么喊了一路的“爹”,但是我并没有怎么哭。因为那位老先生的话让我产生了一个错觉,一路上我都觉得自己像是在喊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我喊了一路的只是我哥的“爹”。而我的父亲,此时此刻仍然还躺在西屋的大床上,还在生病,还在奄奄一息之中等着死去。 一件礼物 在所有的记忆中,我以为关于味道和声音的记忆不错大。因为无形无色,所以能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即使在多年之后,当你闻到某种味道、听到某种声音时,那种味道和声音当初所沾染上的某些画面、心情或情绪还是会从多年之前准确地调动出来。这么说吧,正如此时此刻,我正坐在离老家千里之遥的这座城市的这栋二十六层楼的第二十层的某个房间,现在闻着从楼上或者楼下飘过来的油漆味道,我立刻想到的就是婚房和棺材。主要是棺材。这种对应是早年建立起来的,那时候我六七岁。很多次,在村里走着走着,就会闻到不知从哪里飘出来的汽油和油漆味,就顺着那味道寻过去。越往前走,味道越浓。走到一扇大门前——我确定味道就是从那里飘出来的,探头往里看,只见几个木匠正在忙活着,一副刚打好的棺材躺在院子里。一半刚被漆成朱红色,另一半还是惨白惨白的。 见了棺材就知道死了人,但我并不是很怕。那时候,村里好像经常有人死去,因此我也就经常会闻到那种味道。死人对小孩子来说,并不是坏事,相反还是好事。一死人就会有葬礼,一有葬礼我们就可以去看热闹。而且有时候还能去帮忙挣点小钱——后面再说。“雨打墓,辈辈富;雨打灵,辈辈穷”,这是我们当地葬人时的一句俗语。每当看过葬礼或忙活完回来之后,我沉浸在那种因为热闹过后而对比产生的冷清和安静中时,我妈总会把这句俗谚拿出来说道说道。她既是实话实说,也是一句带有感慨意味的开场白。然后,她就开始一一举例,说葬谁的时候,挖墓穴时下了雨,所以荫及后辈,每家每户都发了财;而葬谁之前,去请灵时碰上下大雨,结果后辈一个比一个穷。 新玉的爹死的时候,我大概正读小学一年级,或者还没上学,我忘了。在他死前的那几年里,我倒是经常看见他蹲在大门前晒太阳,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矮胖,很黑,方脸,大眼,不笑时很有一股威严,但是笑起来也很和蔼。他的嗓门尤其大。尽管他那时候已经六十多岁了,不过论起辈分来,跟我还算是平辈的。事实上我的辈分很长,在那个大部分人家都姓林的村子里,很多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见了我都要喊一声“叔”或者“爷”。像新玉的爹这样跟我平辈的,已经算是比较少见了。新玉的爹虽然年纪那么大,不过还是小孩子脾气,他也总爱跟小孩开开玩笑逗弄一番。我也是他经常逗弄的对象之一。他有很多戏弄人的法子,而且我都尝试过不止一次。 其一是“拔萝卜”,当我从他面前路过时,他先是装作悄无声息地不吭不哈,等我走得很近了,他就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拉过去,然后用两只手捧起我的头,一直捧一直捧,一直捧到我的双脚抬离地面为止。其二是“捏鬼脸”,还是先把我抓住,然后他就用十个指头左右开工,把我的眼皮和嘴角一起撑开,翻起眼白和布满血管的眼底,嘴角也被撑得向外眦着,那看起来真是一副面目狰狞但又无比好笑的样子——我后来也学着撑过比我还小的小孩,他就在一边哈哈大笑。其三是“顶天灯”,是用大拇指和食指先捏住我的耳朵,然后用小拇指顶住我的下巴,很后一起用力往上提,这种疼几乎让人受不了。当然,捉弄归捉弄,有时候他也很慷慨,会从口袋里掏出来几块糖什么的,扔给我们。 我性格倔强,在被他捉弄过几次之后,就开始报复他。等到路上再见了他,我远远猫着腰先走过去,装作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等走到一个安全距离之后,我就突然转过身来,朝他大喝两声:“新玉的爹!新玉的爹!”他一追,我就跑;他一停,我就喊。结局有两种,如果被他追到了,我就被他捉弄一番,然后他会问我:“以后改不改?”“改!”我说。如果他追不到,我跑远了会继续再喊几声。一直到他确实不再追了,也不再理睬我了,我才会自己觉得无聊而停下来,继续走我的路。 后来不知道因为生病还是什么原因,新玉的爹死了,然后就埋了。不过新玉的爹下葬时,究竟雨打了墓还是灵我不知道,也不关心。那一次我是旗手,为他热闹的葬礼做开路先锋的一员。以前乡间的丧葬,也还算得上热闹隆重,无论贫寒还是富贵,死一回,礼节总归是少不了的。一般来说,都会有响器铁炮、花圈纸人、旗子锣鼓什么的。走在很前面的是放铁炮的炮手,把装进铁管,用一根木棍举着在路边放,“嗵”的一声,在开阔的平原上可以声震十几里。跟在炮手后面的是敲锣的和扛旗的,锣是铜的,用缠着布条的木槌一敲,清脆悦耳;旗子是各种颜色的都有,用竹竿挑着,跑起来猎猎作响。然后是八个人或者十六个人抬的棺材。再后面是披麻戴孝的一队亲友。很后是花花绿绿的纸车、纸人和撒得满地的纸钱。讲究一点的人家,还会请个响器班子,吹拉弹唱的忙活几天。就这样,哭声、炮声、锣声、唢呐声和笑闹声混杂在一起,我们便一路浩浩荡荡地开赴田野。 炮手都由大人担当,临近的村里有不少制作烟花爆竹的人家,所以不缺炮手。旗手和锣手一般都由我们这些小孩充任。锣手只有三四个,每个人发一面小铜锣和一把小鼓槌,一路走一路敲;旗手则有七八个,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各色的旗子,人手一杆。我本来想当锣手的,没有抢到,只好做了旗手。在埋新玉的爹的路上,我举着一面红旗冲在很前面,昂首阔步地挥舞开道。虽然是埋人,但我却一点都不害怕,也没有悲伤。对我来说,除了做旗手之外,主要是看热闹。而且在看热闹的同时,我竟然还心生出一丝隐隐的报复之感:怎么样,新玉的爹,从此再也不能在路上捉弄我了吧! 新玉的爹生前很胖,人也长得高大,他的柏木棺材格外重,由十几个壮劳力抬着。到了田里,先是一众人等轮流着烧纸、作揖、下跪、哭。等一会儿,那副棺材就要被下到早晨刚挖好的墓穴里。黄褐色的、冒着土腥气的新鲜土壤堆在沿上,等着掩埋朱红色的棺材,那棺材散发着浓烈的汽油和油漆味。披麻戴孝的新玉兄弟两个,和新玉那超生到第四胎的一群儿女——三女一儿,跪在墓穴前涕泪横流。我站在他们撅得老高的屁股旁,攥着旗杆插进松软的土壤中,同时畅快地呼吸着那一股股散发到我鼻孔周围的汽油和油漆味。不过后来时辰一到,那些抬棺材的人就开始一铁锹一铁锹地把黄土埋在新玉爹的棺材上。几分钟后,那好闻的汽油和油漆味也就永远地封存进了那个坟包。 天底下,新玉爹的坟包堆得又高又大。坟堆之前,还插着一根花花绿绿的幡子,走出很远了还能看得见。送完葬回来的路上,人群都散了,三三两两地走着,刚才的那股热闹和热烈劲儿也不见了。也不知怎么的,刚才明艳艳的大太阳突然就变成了阴天。我们这些旗手各自扛着一杆旗子走回来,踩在沿途稀落丢撒的黄表纸剪成的纸钱上,旗子在每个人的肩后耷拉着,垂到地面上,就像一群打了败仗的士兵。我们心头都有一点儿热闹过后的凄凉和失落。回来之后,所有的锣手、鼓手、旗手都去主事的人那里领钱,每个人可以领一块钱,算是辛苦费。那时候,一块钱基本上都还是纸票,很少有那种铜镍合金的硬币——我们称之为“大洋”。但是我们都更喜欢硬币一些,结实,有分量,沉甸甸的,似乎已经超越了一块钱的价值。那一次,也是次,我抢到了一枚一块钱的硬币。 那时候大概刚过完春节,还有点倒春寒的冷,再加上那天晚上起了风,我睡得很早。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外面的风似乎更大了,吹着我家窗户上的塑料布哗啦哗啦直响。同时,我还听到了我家前面邻居家屋顶上的那几面铁旗也正被风吹着,吱吱呀呀地响个不停,声音很清脆,也很有一点悲凉。我没有起床,但是也睡不着了,就又想起来昨天给新玉的爹送葬时扛过的那杆红旗。我下意识地往胸口贴肉的口袋里摸了摸,那硬硬的一块钱硬币还在,结结实实的,带着我身体上的温度,我拿出来颠来倒去地赏玩了一番。我觉得,那是新玉的爹在死了之后送给我的一件礼物。 一人食 孵小鸡时,孵不出小鸡的鸡蛋容易形成两种蛋,水蛋和毛蛋。没受精的鸡蛋是水蛋,受了精、已成鸡的雏形却没破壳的是毛蛋。这两种蛋,都可以煮着吃。在乡镇的街口,立一方烧煤球的煤火灶,用一口搪瓷脸盆当锅,加大料、尖椒、葱、姜、蒜、生抽、料酒、面粉慢慢煨,一边煨一边卖。味道极香,随风能飘荡很远,往往还没有看见,就已经闻到了香气。做了工的劳力们,路过时就在锅前蹲下来,打二两散酒,再要几颗毛鸡蛋,一边慢慢地剥,一边悄悄地呷,一边不咸不淡地扯闲篇儿。这时候我往往是看客,也不是看客,而是闻客,搪瓷盆里徐徐冒出来的白烟中有着煮肉也不及的香味。剥开的毛鸡蛋已经有了小鸡崽的形状,清晰的鸡头、嘴尖、小爪子。我不敢看,次吃毛鸡蛋是闭着眼睛被塞到嘴里的,毛茸茸的那么一只,真是又残忍又鲜美。 我父亲曾经是农村红白喜事的厨师,但是他并不会煮毛鸡蛋。也曾经煮过一次,为了讲卫生,洗了又洗,泡了又泡,结果也没那么好吃。很多吃食,还真不是料一样就能做出一样的滋味,北京的卤煮,桂林的螺蛳,长沙的臭豆腐,成都的兔头,都是不那么干净的街头小店做出来的才有味,你到大馆子里吃,还真是不如不吃。陈璧君爱吃各地的小吃,据说有一次去杭州,她誓言要把杭州的名小吃都吃个遍,随从说小吃虽好但是不卫生,陈璧君却从来不担心卫生不卫生的问题,她说想要吃到地方特色就不能担心卫生。她食量极大,据说一次早餐,她一口气就吃掉了一个红烧羊头。 鸡好吃,越小越好吃。据我吃鸡多年的经验看,毛鸡蛋很出味道,半大不大的小鸡次之,鸡越大越老越不好吃。寒冬腊月下雪天时很适合炖鸡吃,用一只小砂锅文火慢炖,炖一上午,皮鲜肉嫩,滋味尽出,吃的时候总觉得那雪还下得不够大,下得不够紧。早年读书时还学过一篇什么课文,讲红军爬雪山过草地时一个老红军抓到一只小野鸡,用荷叶包了裹上泥巴烧着吃,小红军吃了觉得那真是天下至味。每次上课不想听讲时,我都会翻到那一段,慢慢地读,慢慢地想,慢慢地流口水。相比之下,大公鸡和老母鸡就没那么好吃了,肉老而柴,炖汤还可以,但是汤里的肉根本就不是肉了,与干柴无异。 去年在丽江永胜的他留山上,有中午吃鸡,土乌鸡。从我啃的两只鸡爪能看出来,那只鸡很是肥大,肉多、肉紧而不烂,大欠火候和滋味,不过我照样赶到碗里大嚼而特嚼。山西去的小说家王祥夫吃了一两筷子就停了下来,转而开始喝酒。当地的土酒入口绵甜,不过后劲儿颇大,跟每个人都干了若干杯的王老很后喝醉了,红润的两颊越发红润,乌黑的两片墨镜越发乌黑,越发像一个旧时的“还乡团司令”。下午去当地的瓷器厂,王祥夫受邀作画,在众人的簇拥下一挥而就,又挥而就,三挥而就,一连挥了好几幅。到了晚上,他在席间一伸手,还不解地问众人:“手上怎么有墨啊?我什么时候写字了?”我看出来了,他中午喝那么多酒是托词,当菜没那么好时,只有舍菜就酒了。 王祥夫是一个吃家。他可谓好吃、能吃而又懂吃,他说猪头肉是猪身上很很好吃的部位,就酒吃好,不就酒、夹在山东大馒头里吃亦好;喝粥,很好喝大锅熬的粥,一小把米是永远熬不出好粥的;喝羊汤,临端上来要撒一把芫荽末儿,会更香;干白菜可以和鲜白菜一道煮,也可以和虾米一道熬了就着小米干饭吃;煮过面条的面汤、煮过玉米嘎嘎的面汤,也都是滋味精华俱在的好东西;肥猪肉炼过油后的油渣也好吃,晾冷后撒上微盐,嚼之一阵儿脆响。王祥夫的吃,吃的不是《随园食单》,也不是汪曾祺在《金冬心》中给扬州大盐商请客开的食单,什么甲鱼只用裙边、花鱼只取腮下两块蒜瓣肉、车螯只用两块瑶柱,黄裳笑说那是汪先生的卖弄,是“才子文章,不过以技取胜”。王祥夫是以寻常菜觅不寻常味。 文人谈吃,其实很爱拔高,也很忌拔高。但是王祥夫那样的吃法,是只问味道不问意义。用荠菜花煮鸡蛋有什么典故?其实也没有,他也不问,只是大呼好吃。但是你若觉得不好吃,也很正常,吃是每个人自己的,睡也是,很本能的东西都是很自我的,私人化的东西是没有道理和逻辑可讲的,也不应该讲。王祥夫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吃,他写出来的吃,也就是他的不讲道理和不讲逻辑。吃家并不等于美食家,美食家是过于讲究对食物的雕琢,偏于形而上,而吃家是对食物本身充满兴致,偏于形而下。武松吃卤牛肉和蒸鹅,鲁智深以狗肉蘸蒜泥,都是好吃家;宋江也是,他在江州时想吃鲜鱼,认为隔夜的就不好吃;而富贵出身、讲究精肴细馔的柴进和卢俊义则是美食家。临刑前给大儿子留下一封家书说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的金圣叹也是好吃家,而他的舅父、把董小宛做的菜誉为“诗菜”的钱谦益则是美食家。王祥夫不想当美食家,他既不讲“形”,也不论“道”,他的吃肥肠、羊杂割、羊肚汤、芫荽鱼、肥肉、螺蛳、浆水面等,也是重其本味而轻其浮华。 曾经看过一部老电影,里头一户陕西人家娶亲,吹吹打打好不热闹,流水席的很后一道大菜是红烧鲤鱼,端上却不见有人动筷子,众人只是扫些汤汁。汤汁荡尽,露出一截鱼形的木头。原来黄土高原缺水,无湖无溪,平时根本吃不到鱼,结婚讲排场的红烧鲤鱼,也只能是用木头刻一条做做样子。这木鱼爷爷结婚时用,爹爹结婚时用,到孙子结婚时还用,几乎是传家的文物了。没吃过木鱼,但我以为在心理上,其滋味可能比真正的鱼还要胜过一筹。吃鱼是有讲究的,古代强盗打劫,会先胡乱抓个小孩上山,弄一条清蒸鱼给他吃,看他筷子往哪儿去。如果直奔肥肥的鱼肚子,说明是穷人家的孩子;如果先吃鱼尾或鱼头,那就要被留为肉票了。鱼头和鱼尾比中段好吃,会吃的人是不吃鱼中段的。王祥夫如果生在古代,万一被强盗抓上山去,他家肯定是要千金倾尽的! 在丽江那几天,和王祥夫相伴着喝了几天酒。我发现的一个细节是,没有好菜时他便喝酒,嚷嚷着要别人喝,自己也喝,几至于喝醉;而有好菜时他便偶尔起盏致意,随着众人高举的觥筹抿一小口,在推杯换盏之间就只是吃菜。而那天晚上在古城临河的那间酒吧里,喝啤酒,无菜,他则点歌为我们下酒,五十元一首歌,他一连点了好多首。那一晚他喝多了,回来去他房间聊天,他给我朗诵他写的诗,又表演起年轻时唱戏的舞台功夫,把一只腿压在另一只腿上金鸡独立。他是个性情中人,不是不讲究,而是讲究对方和场合,讲究以旁味佐正味。就像他写吃,我读出来的更多是“吃之余”,夹着一筷子腊猪脸的民工,做菜坚持用白酒而不用料酒的母亲,菜市场专心剪螺蛳壳的女人,吃蟹只吃蟹黄和蟹膏的父亲,乃至他有一整本谈吃的书中不谈吃的部分,这些其实都是余事,却又是比正事还正的余事。拔出萝卜带出泥,没有那样的泥怎会有那样的萝卜? 其实在一起的时候,和王祥夫也并没怎么说到吃,聊得更多的都是一些逸事,关于画,关于史,关于色,关于物,也关于人。记得有一次在车上说到胡兰成,记得他说胡某人“别有一功”,这话我倒是很同意。而且我以为在浙江近现代诸才子之中,其他的不表,单单是写乡村生活的部分,可以说无人能出胡某人之右者。胡兰成自称“荡子”,他笔下也是有这么一荡的,好似江河湖海中泛舟弄楫,只那么一摇橹就跑远了,涟漪四起,天地之间都在轻轻地摇。很多人都说王祥夫是“汪曾祺之后人”,这话看似在表扬王祥夫,其实还是在表扬汪曾祺。依我看,王祥夫是有胡兰成的那种“荡”,他写着写着的那一荡与胡兰成有得一比,是比而非承。如果说胡兰成是摇橹弄楫之荡,那么王祥夫就是舞枪弄棒之荡,他手中捏的是一柄方天画戟,那戟杆上的彩绘也跟着热烈亮堂起来。 临别那天,王祥夫送了我一本汪曾祺的《晚饭花集》,又说要给我画一幅芭蕉。春节过完之后,收到了他寄来的几本书和一幅芭蕉图。芭蕉他是这样画的:一只纤毫毕现的红蜻蜓飞在左上首,两枝浓淡相间的芭蕉叶左右分开,既有齐整细致的工,也有意趣放纵的写。我不懂画,但是当我把这幅画裱好后挂在卧室的墙壁上,就只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白天好,晚上亦好;开着门好,关上门亦好。至于怎么好就说不上来了,不过能说出来的好也都没那么好吧!很多年没见过红蜻蜓了,以前在农村夏天下雨前总会飞过来一片红蜻蜓,飞得低低的,就在脸前脑后那么来来回回地飞,有时一伸手就能捉到一只,就捏着玩,捏着捏着捏狠了就捏死了,就丢在院子里的花草旁。春天里多雨,现在窗外又泛起了一阵阵黑云,有雷声从远方隐隐传来,红蜻蜓是下雨不下雨都不会飞来飞去的了,有也只是我卧室里挂的王祥夫画的那一只,估计就是先前被我捏死的那一只变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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