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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学正义 看不见的法律

心学正义 看不见的法律

  • 字数: 2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作者: 朱祖飞
  • 出版日期: 2018-05-01
  • 商品条码: 9787516217849
  • 版次: 1
  • 开本: 36开
  • 页数: 236
  • 出版年份: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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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长时间思考、实践的结晶,对康德“纯粹实践理性”与“良知”进行了比较,得出“纯粹实践理性”属于理念,难以在俗世社会具体展开的结论;而认为中国传统的“四端之心”能起到沟通“纯粹实践理性”和一般实践理性的价值,进而推崇良知的意义。作者并没有对传统的心学、良知学说全盘吸收,而认为传统心学、良知学说,是圣人学说,具有独断主义的倾向和弊端。在对中外哲学思想剖析的基础上,作者将哲学思想成功地引入法学、法律实务之中,初步构建了“良知正义观”。
作者简介
   朱祖飞,资深律师,现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州市法学会理事,温州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获温州市“优秀律师”“靠前律师”等荣誉称号。有多篇论文获得省部、华东地区、全国奖项。
目录
   第一章心学正义——良知正义观的理论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从方韩之争说起

(一)方韩之争事件

(二)何为“恶意”:法律解释的困境

(三)本体法律正义:不可认识

二、何谓心学

(一)心学萌芽

(二)心学的初步建立——陆九渊心学

(三)阳明心学

(四)传统心学的分化

三、俗世价值和超验信仰未分——传统心学独断论弊端及修正

(一)阳明心学之不足

(二)牟宗三心学之不足

(三)传统心学的理论修正:俗世价值与超验信仰两分

四、良知乃“神明”之道德(包括法律)因的假设

(一)“心”乃是传统中医学所指的心脏

(二)心学的“良知”与康德的“善良意志”比较分析

(三)良知乃是自由正义感之体现

五、俗世正义标准:“多数人的良知共识”

(一)法律本质上属于反思性的判断

(二)意识形态对俗世正义的影响

(三)科学理性正义之反思

(四)康德正义观之反思

(五)俗世正义:“多数决”

六、立法及司法是良知正义的一门艺术

(一)法典局限性剖析

(二)当代法律本体来自“超验信仰”

(三)从艺术看法律条文和说理的本质

(四)法律艺术性的意义和价值

七、“说理”是通往俗世良知共识即多数决正义的路径

(一)尽理尊心:“理学尽头是心学”

(二)说理与(良知)直观

(三)其他

代结语:良知多数决的意义和前景

第二章心外无理,理乃心造——法律价值客观说的反思

一、价值客观说——与审判独立不相容

二、价值主观说——审判独立的本因

(一)反思科玄论战:人生观是科学理性的吗

(二)让案例说话

(三)心学——价值主观说的代表学说

三、制定法位置何在——“理学尽头是心学”

第三章法律价值主观性的反思——兼答葛四友教授

一、康德认识论决定了法律价值主观说

二、具体正义(包括法律及道德)观的理论都是主观的

三、自由正义感:法律价值主观化的体现

四、具体问题的讨论

小结

第四章心学法学之杂篇

“法在心内”,在于“多数决”

致良知:中国人的“自然法”

父爱泛滥,规则错乱——请留给一线法官足够的自由裁量空间

法律之本在“情”(即“良知”)——与谢晖教授商榷之一

法律之本在“情”(即“良知”)——与谢晖教授商榷之二

谁的道德?何种正义?

现实主义法学需要张扬

附录超越于超越实体主义的新实体主义

一、魏著主要观点:超越实体主义

(一)何谓实体

(二)康德先验哲学

(三)胡塞尔对康德哲学的先验性原则作了的发展

(四)魏教授天人合一的生活主张

二、以偏概全的先验现象学

(一)关于意向性的经验心理学倾向

(二)关于自明性的独断倾向

(三)物自体取消得了吗

三、道家天人合一理论的可怕之处

(一)道家属于实体主义理论

(二)自然能产生道德吗

四、新实体主义

结语:胡塞尔现象学的可取之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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